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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3篇

时间:2022-06-20 19:30:07 工作要点 浏览量: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3篇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篇1

  百年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百年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百年创造辉煌开辟未来。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为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让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莆炎项目党工委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5月4日下午,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举行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党史专题学习会,党工委书记程志平同志主持学习会,此次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了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开展专题研讨专题。

  2、安排部署

  程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党史,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重大理论成果,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下一步,项目部将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并于6月底之前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二次党史专题学习会,深入研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逐篇学习、深刻领会、开展交流,让全体员工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并以饱满的精神奋力推进莆炎项目建设,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为全面完成莆炎项目收尾工程贡献力量.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篇2

  2022年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历史新机遇,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着力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一)强化全程监管,确保疫苗安全。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配送以及预防接种中的质量监管,强化对疾控、接种单位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涉新冠疫苗配送、储存、追溯等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确保疫苗质量安全。(牵头单位:药化流通处、药化生产处、局稽查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持续加强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药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措施,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监测哨点”作用,实现“一退一咳两抗”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药化流通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三)抓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重点排查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和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特别是疫情以来跨界转产的企业,以及既往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投诉举报等发现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消除生产环节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医疗器械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四)开展疫情防控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及医保等部门沟通交流,落实疫苗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疫情联防物资保障等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的联合惩戒监管合力。(牵头单位:执法处、局稽查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加强药品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五)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省委“打非治违”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各季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药品领域系统性、区域性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局稽查局、药化注册处、药化生产处、药化流通处、医疗器械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六)筑牢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管防线。对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和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确保高风险药品不出问题。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集采中标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儿童用药、儿童化妆品等开展专项整治。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监管企业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对在投诉举报、抽样检测、不良反应聚集性信号等环节中发现的线索及时组织飞行检查。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牵头单位:药化生产处、药化流通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七)开展重点医疗器械风险排查整治。以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国家集采中选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创新医疗器械等为重点产品,以新的注册人、新建企业(车间、生产线)、注册人跨省委托、多点委托的企业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医疗器械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八)大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的统筹协调,发挥检查稽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推进违法案件处罚到人,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推进建立我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执法处、局稽查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九)强化全省执法办案一盘棋格局。推进“1+2+N”执法联动机制试点运行,加强省级药品稽查与市县执法机构的工作衔接,建立完善信息通报、线索移交、案件会商、联合办案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全省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执行有力的药品执法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省一盘棋、强大监管合力的格局。(牵头单位:执法处、局稽查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十)加强“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监管。进一步加强“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企业,对销售品种的监管。(牵头单位:药化流通处、医疗器械处、局稽查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十一)扎实推进“两品一械”抽检工作。按照2022年“两品一械”抽检工作计划和方案,扎实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加强抽检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抽检行为。认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发布抽检质量公告、案件查处公告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排查潜在隐患,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局稽查局、执法处、省药检所、省医疗器械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三、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

  (十二)全力抓好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对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各级药品安全风险防控研判机制、决策评估机制、协同机制、责任机制,推进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及时化解梳理出的风险隐患,并延伸到市(州)一级。(牵头单位:药化生产处、药化流通处、医疗器械处、局稽查局、局检查中心、省药品评价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十三)加强药物警戒制度建设。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评价工作,强化监测数据分析与利用,引导和督促企业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帮助企业提升风险意识、不良反应监测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自身药物警戒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药品评价中心、药化生产处、医疗器械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十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掌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方法、标准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报告自查情况,审核企业自查自纠报告。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实施飞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单位:药化生产处、医疗器械处、局稽查局、局检查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十五)推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完善投诉举报接收与处置工作规范,制定便民举措,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省局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及时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政策宣传实效,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药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等社会各方力量,凝聚共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办公室、局投举中心、局宣教中心,责任单位:各处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四、推动药品监管现代化、法治化、科学化

  (十六)推进《xx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xx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xx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xx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生效。(牵头单位:办公室、规财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十七)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大力推动检验项目扩项,力争尽早取得生物制品批签发资质;稳步推进xx省中药民族药标本馆、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药品口岸所建设。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牵头单位:药化注册处、省药检所、医疗器械处、省医疗器械中心,责任单位:各处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十八)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持续推进xx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互通,进一步完善监管数据,推动监管平台发挥作用。加强和国家药监局相关直属单位在监管平台方面的数据对接,提高数据质量。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平台使用率。(牵头单位:办公室、局投举中心,责任单位:各处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十九)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药品安全应急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提高演练实操性。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预案体系。依法依规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确保事件影响消除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执法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深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xx省药品监督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xx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国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平安xx建设”工作及“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五、深化队伍建设

  (二十一)加强药品监管、检查和稽查“三支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支持,更好地保障监管、执法和检查人员权益。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开展检验检测、审评审批、专业化检查员、执法检查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大力选拔使用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尽心服务的好干部,为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培养和储备新生力量。(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二十二)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挖掘榜样力量,建设忠诚、担当、高效、和谐、廉洁的药监文化,展现兢兢业业、担当作为的新风气,塑造药监干部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形象,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六、大力支持和助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十三)牢牢抓住新国发2号文件历史机遇。充分认识开展民族药进入《中国药典》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向上对接、向下动员工作,做好协调沟通、政策解读、摸底调研、帮扶指导、品种跟踪等工作,努力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牵头单位:药化注册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二十四)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优化审评审批程序,不断修订和完善药品注册、生产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文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以审评为主导、检查检验为支撑的技术审评体系,推行审评检查检验并行工作机制,提升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推进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审批制度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制剂研发、生产和创新。(牵头单位:药化注册处、局检查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十五)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医疗器械优先审批和创新审查机制,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化。制定xx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对已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全面自查。加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医疗器械处、省医疗器械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十六)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快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进度,完善中药材趁鲜切制有关政策措施、技术指导原则及标准编制要求,为产业发展提供法定标准。支持企业与研发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项目合作,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合作,培养药物研发人员。鼓励企业开展中药优势品种的二次开发和质量标准提升。(牵头单位:药化注册处、药化生产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十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便企惠民水平,在微信、网站等多个平台,拓展接受企业咨询、解答疑问的渠道,切实做好提案议案办理,完善接待企业人员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局投举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认真梳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事项,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全面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涉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措施,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电子证照”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牵头单位:法规处、办公室、局投举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二十八)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局投举中心、办公室、法规处,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十九)加强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学习宣传贯彻,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以政治引领方向、以业务彰显政治效果的意识。采取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_精神,着力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引领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三十)强化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党建与监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广大党员争当监管能手、创新模范和敬业标兵。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优势,为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聚力助航。(牵头单位: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三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日常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从强化风险预警、筑牢防范底线、落实责任分工等方面着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牵头单位: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三十二)狠抓作风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科学的体制机制,实现作风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牵头单位: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篇3

  重点突出硝酸铵、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等领域风险研判,组织企业对照应急部检查清单开展“回头看”,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2022年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xx省《实施意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三年整治行动攻坚收尾为主线,围绕全力冲刺化工园区全部达到C类及以上水平为中心,以补短板、强弱项为主攻方向,以严格建设项目把关为关键,以xxxxx管理法为抓手,以“四个清零”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化工企业分类整治提升,以实实在在的态度,实行建章立制、分工协作、闭环管理、精准监管,全力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实现“两降(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两无(无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无烟花爆竹事故)、两提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x个环节,严格风险防控

  1、防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全面宣贯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推动落实省厅修订后的《xx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重点是产业转移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强化源头准入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强力推进高危工艺应用微反应技术的设计和改造力度,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作业现场人员。严格安全许可审查与现场核查工作,从安全许可环节推动企业整改提升。

  2、防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推行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履职记录线上录入,统一部署开展“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全覆盖轮训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

  3、防控重高危领域安全风险。重点突出硝酸铵、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等领域风险研判,组织企业对照应急部检查清单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做到风险排查见底、隐患治理见效、防控措施到位。

  4、防控油气储存安全风险。动态研判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和非重大危险源化学品储罐集中区风险,开展整改提升,落实“一库一策”措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达到中、低风险等级;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三个系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信息企业端平台,融合风险监测预警、特殊作业、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功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5、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对运行xx年以上的“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行业老旧装置全面开展普查、评估、分类管控,加强动、静设备及管道检验检测,按照设备健康档案管理要求实施“一装置一策”,完善防控措施,进行整治提升,有效管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

  6、防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带危化品储罐的危化经营企业要完善“一库一策”整改方案,重点整治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系统、雷电预警系统不符合要求或未配备、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储罐间距、防火堤容量不足的企业,开展火灾爆炸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7、防控重点时段环节、极端天气等环节风险。及时动态进行风险研判、提示。化工企业加强检维修、试生产、开停车环节风险研判,强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

  (二)聚焦x项整治,推动本质安全提升

  1、推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以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风险等级“两集一低”总体目标,以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为牵引,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和实施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全面复核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开展园区“十有”(有规划体系,有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有“四至”范围,有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有封闭化管理,有专用停车场,有信息化平台,有实训基地,有消防救援(气体防护)站)建设,实施“两个严禁”(禁限控目录和安全准入条件、禁止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推动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推动化工园区封闭化、感知装备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确保2022年底前全市化工园区全部达到C级标准,推动条件好的达到D级标准。

  2、推动自动化安全控制水平提升。针对自动化改造不彻底、自动化控制系统不运行等突出问题,查漏补缺。持续推动高危工艺操作单元和作业环节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在高危工艺反应装置及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推动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热稳定性评估结果为x级以上的企业,对投料、分离、干燥等重点作业环节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

  3、推动企业分类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政策引导、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按“一企一策”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推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作为提升整体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推动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效果落地。对列入评估计划的企业评估结果运用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含格式反应)无遗漏。2022年底凡评估后对策措施建议未落实的一律停产整改。

  5、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果。巩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专项整治成果,督促批发经营企业、零售门店落实重点时段风险防控措施。

  (三)聚焦xx项重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加大安全责任落实督导力度。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一系列安全标准规范规定,督促企业全面排查评估、修订化工、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的符合性。推动并落实省厅制定印发的基于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提高标准化体系运行水平;督促落实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岗位员工)责任和企业值班值守制度,分级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考核。

  2、持之以恒推进“xxxx”安全管理模式。推动危化品企业体系化建设。“xxxxx”管理法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五大有效工具。一是企业建立并优化一个管理体系;二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三是压实三个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四是全员推行“四知卡”;五是运用好五个管理办法:非常规作业清单管理法,隐患溯源整改管理法,班前会、常规作业KYT(风险预知,特殊作业全程摄像备查,设备健康档案管理法。以标准化体系为统领,推进企业提升内在动力、挖掘内在潜力,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能力。

  3、推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依托部、省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进市级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系统功能应用,以国家试点xx家企业为样板和标杆,扩大覆盖范围,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成,实现企业与园区、政府数据互联互通。配合应急部、省应急厅做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工作,推广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的建设应用。

  4、推动区域网络培训空间建设。以兴发实训基地和网络培训建设为参照,推动我市化工园区(企业)因地制宜采取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符合区域(企业)特点、线上培训与线下实操功能完备、培考两用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5、强化重点岗位人员能力培训提升。按照省厅安排,启动我市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年内实现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全覆盖。督促企业持续抓好从业人员学历资质提升,确保按期达标。

  6、深化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深化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以推动完善制度措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督导重点,实现重点县全覆盖,不断提升重点县风险防控能力水平,2022年底前重点县全部完成“三个一”建设(每个重点县建设一支本地化专家队伍,打造一个化工实训基地,每家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运行一个线上培训平台)。参照省厅“开小灶”模式对个别园区、企业重点帮扶。

  7、深化难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小化工”、特殊作业环节等专项整治,启动实施在役液氯储存场所封闭化改造,配合做好“非标油”专项整治,依法取缔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油品企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涉油类化工品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储存“非标油”的小企业小作坊。

  8、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推动重点县、化工园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配足配强化工监管人员。落实新进监管人员上岗前实训要求,推动在职监管人员在三年行动期内完成实训任务。制定出台监管人员联系企业制度,定人明责,确保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宣传在企业全面落实,打通最后一米。

  9、持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持续抓好信息数据的录入填报工作,及时上报季报和年报;积极参与省、市禁毒委组织的有关活动。做好禁毒社区对口帮扶工作。

  10、配合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工作。按照“企业网上填报、基层现场核实、省厅指导复核”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普查全覆盖。启动化工和医药企业登记备案工作,建设全市化工企业风险数据库,消除安全风险管控和监管盲区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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