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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2-06-16 16:40:09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9篇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为全面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龙泉大厦安全有序运转,按照章丘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章政发【20xx】3号)的要求,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隐患排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龙泉大厦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促进我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事故隐患整改取得进一步成效,确保龙泉大厦人、机、物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坚决避免大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 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辛宝春 局长

  副组长: 潘应福 副局长

  车永胜 副局长

  毕东海 副局长

  成 员: 何 凯 办公室主任

  部先好 物业管理科科长

  董 忠 保卫科科长

  易明军 物业公司经理

  康诵钧 物业公司副经理

  四、 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认真对我局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和修订,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我局各项安全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安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岗双责”。通过层层签定目标责任状,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狠抓责任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全身心的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大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电梯、消防等人员的培训教育,举行系统、完整、切合实际且与时俱进的重点培训。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对大厦入驻单位进行灭火器使用、人员疏散、以及火场自救逃生等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消防安全的工作职责,做到定人定位,层层抓好落实。加强日常检查,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要做到完好有效,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要求保持畅通无阻。要及时巡查消防管道,重点检查电梯间消防管道、主管网、楼道分管网、报警器等部位,定期更换,及时维修。加强对文印室、食堂、机房、联通和移动公司等内部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五)抓好综合安全管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把内部保卫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做好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各项工作。规范出入登

  记管理,做到机关工作人员和车辆凭证进入,外来办事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准入制度,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认真盘查、检查,严禁个人和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楼内和室内停车场。做好广场车辆管理,指挥好车辆行驶、停放,车辆不得在出入口、转弯处等区域停放。信访接待要耐心劝导、及时疏导,同时及时将上访情况报保卫科。要加强固定巡查和夜间巡逻力度,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定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做好应急演练,保证演练质量和水平,让每个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规范用电用气安全操作。要确保龙泉大厦各种设备的安全,切实加强对锅炉、暖气管道、电梯、消防、给排水等设备的使用管理,配合质监部门按时进行年检。定期对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维保单位安全责任,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电气操作安全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水、电、气、暖、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对大厦的供水、供电、换热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操作规程和巡查登记,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高度重视大厦修缮施工安全。大厦入口、楼梯、走

  廊、屋顶等区域要做好雨季防滑、防漏水等工作。修缮施工要严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调度,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施工单位进大厦维修,要严格遵守《龙泉大厦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线管维护措施,严禁擅自遮挡或改动消防、监控、报警等,确保修缮施工安全无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无小事,全局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化解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组织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不断将安全生产工作引向深入。

  (三)严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玩忽懈怠、消极应付、措施不力,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章丘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xx年4月28日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降低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杜绝责任事故,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1、提高认识,把排查安全隐患摆在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要高度重视,直接负责、分级管理,层层抓好落实。同时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完善管理。

  2、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安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要和辖区个体经营商签定安全责任书。及时掌握社区重点隐患的部位,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确保重点一类企业每个星期检查x次。

  4、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经常宣传安全知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在辖区宣传。尤其对辖区的青少年和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增强居民防范意识。

  5、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企业安全检查的方式,认真排出安全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定期整改严格管理,不留任何死角,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二是对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上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3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城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对象、内容、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对象

  全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输配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老旧燃气管道、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建筑、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燃气设施使用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要分阶段推动已排查燃气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全面排查燃气管道漏检企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管网检验,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全覆盖。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配气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xx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账是否健全,对xxxx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评估;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和占压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行为;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燃气管网设施和私自分户分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产整治的绝不留情,该移交处罚的绝不手软。

  二、排查整治职责分工

  1、镇应急办:要充分发挥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做好消防安全;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2、镇城建办:全面摸排辖区内城镇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拉网式清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3、镇市管所: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等违法充装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流通环节中的不合格钢瓶;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短斤少两、掺杂掺假等损坏消费者利益行为。

  4、镇派出所:负责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对非法经营液化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5、各村(社区):负责全面摸排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底数,负责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用户)全面排查隐患。

  6、其他部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对各自管辖的行业企业使用城镇燃气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规范使用城镇燃气。

  三、排查整治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xxxx年xx月-xxxx年x月)各村(社区)重点对本区域内燃气设施运行情况、燃气运输环节、用户用气安全、特种气瓶监管、燃气设施用地侵占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穿透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梳理形成燃气安全隐患台账。镇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社区)开展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重点整治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x月)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结合前期排查过程中梳理形成的工作台账,分别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周、细化到天,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综合督查阶段。(xxxx年xx月-xxxx年xx月)镇政府将配合县执法局和燃气安全专家,通过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对全镇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将第一时间通报。

  四、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贵”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镇政府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限期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安全标语、展示燃气事故案例展板、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传,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要详细向群众讲解正确使用燃气和燃气事故处置方法,介绍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隐患。要紧扣燃气安全主题,把握节奏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宣传声势。要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用气的基本方法和应急技能,切实打好安全生产这场人民战争,形成人人熟悉燃气常识、人人关心燃气安全、人人监督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把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和燃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应急资源共享平台。要把排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出现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经营流程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4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县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全县集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__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为核心,以“健康重庆”和“平安 建设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彻底排查整治食品生产乱加乱用、销售假冒伪劣、消费过期变质等安全隐患,针对区域内监督监管困难、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过得舒心”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区”

  (二)具体目标。

  杜绝“瘦肉精”猪肉上市,实现“五个”杜绝:杜绝问题乳粉上市。杜绝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杜绝消毒不合格餐具上桌,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实现“五个”100%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地沟油”查处率达100%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率达100%学校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率达100%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备案率达100%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和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和监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保证落实专项行动。

  (二)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监察。

  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并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参与行动的每个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负责督查督办集中整治行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专项经费。

  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县食安委办(县卫生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

  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农委、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市政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及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动员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治执法。

  四、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继续深入对县内所有乳品、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不漏一店一户,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一旦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破案。对清查出的问题乳粉一律就地封存,清点登记后由质监、工商、监察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录像存档。如果因清查、清缴不力而出现问题乳粉进入市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整治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县教委和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强化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对于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超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学校超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联合执法,整合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餐馆、小吃摊点、小副食店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扎实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县大部分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小企业厂房简陋。卫生条件不合格,内部管理混乱。县城和农村集市,各种烧烤、蔬菜水果、面包糕点、小吃流动食品摊随处可见,卫生条件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市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坚持正确引导、实行备案管理、逐步规范、扶持发展的监管原则,加强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要开展醋酸和色素勾兑食醋、火锅底料涉红、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勾兑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开展大米添加石蜡或非食用矿物油抛光陈化粮。休闲食品添加苯甲酸、二氧化硫、山梨酸等防腐剂以及甜味剂整治。开展餐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

  (六)查处制售过期变质食品案件。各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制售监管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七)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机制。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工商、食药监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对通报的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整改或依法取缔。

  (八)规范农产品种养殖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肃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县畜牧局要严厉查处家畜、家禽养殖中添加“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五、实施步骤

  制发《自治县__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阶段:组织筹备阶段(__年3月24日到4月1日)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各乡镇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__年4月2日到4月16日)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__年4月16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和新闻发布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制发整治宣传资料,公共场所和村、社区张贴宣传画,公开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召开行业整治会,制发宣传资料。各乡镇组织召开乡镇、村居(社区)动员会。

  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__年4月17日—6月20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宣传部门及时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执法典型案件。各乡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清理整治。

  客观分析整治成效,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__年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行动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推进措施。县委、县政府组织对各部门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专项整治人员,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实施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和监督,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

  (二)深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乡镇和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整治合力。整治行动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有问题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必须关闭取缔,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必须严格依法惩处;查处案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不查清不翻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不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通过集中整治和严格执法,对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吊销一批、追究一批”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介安字[20xx]3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11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11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交流,强化沟通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局安委办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6

  根据《郫县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郫府办[20xx]7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6。5和6。6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6。5公交车燃烧事故,矿井、隧道垮塌事故的惨痛教训,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针对夏季火灾、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等事故易发和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认真传达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6月8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会,向全局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总结我局今年以来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我局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情况,通报成都6。5公共汽车燃烧事故和我县当前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学习传达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就下一步全面抓好全局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福利企业、中心敬老院、社会托老院、殡仪服务站、局级机关、局职工家属区、各灾民板房安置点从认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强化督查加强执法等方面着手,大力抓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抓好各福利企业和社会托老院《20xx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落实。进一步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防生产事故等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人人是宣传员,个个是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在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严防大小事故发生。

  二、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敬老院、社会托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从6月8日开始到6月12日结束,我局在相关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局福利企业管理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科、局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同志对全县民政系统涉及到的企业、事业单位、局机关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其分工责任为:

  1、福利企业管理科:由科长雷常发同志带队,对郫县福利印务有限公司、郫县蜀龙包装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川派豪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犀浦银雁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等全县25家民政福利企业,再次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福利企业签定《郫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承诺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消防设施,督促企业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和安全生产警示标识,再次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逃生自救演练,指导企业严防事故发生;

  2、救灾救济科:由副科长吕力波同志负责,对天顺老年休养院、晚霞休闲中心、颐家怡老年公寓等社会托老院和全县6所中心敬老院以及犀浦养老院进行安全生产详细检查,各福利机构签定《郫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承诺书》,严防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基层政权科:由科长张勇同志负责,对全县各活动板房使用安置点,按照防火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再一次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社会事务科:由科长仰大明同志负责,对全县殡仪服务站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殡仪协会殡仪服务站抓好车辆、消防、冷冻、用电、用火等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交通、火灾事故发生;

  5、局办公室:由主任韩先武同志负责,对全局车辆、办公室、家属院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性能、安全隐患大排查,在家属院张帖《安全告示》,严防车辆、办公室、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

  各检查整改小组,在6月20日前将各组督促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局办公室汇总。局办公室于6月30日前经局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文件形式报县政府办综合科,并抄送县安监办备案。

  各责任工作组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车间生产机器和生产资料摆放拥挤、通道狭窄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相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限期整改,切实促进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开展,特别对易燃有毒原材料、产品生产厂家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着重进行督促整改,增添防范措施,本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重在收到明显成效,要督促有关单位继续投入,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设施。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我局将充分利用民政工作集会、文体活动、福利企业职工和全县村组干部培训、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声势浩大的夏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使干部群众多掌握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鼓励干群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大力增强干群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我们将按照市县职能部门的要求,继续组织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以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书籍,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警示语,看一部安全生产警示片,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等群众性活动。坚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争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四、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我局不断健全民政系统信息畅通机制,保障干部职工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通过5。12地震灾害和6。5公交车燃烧事件,进一步完善抗灾救助信息报送制度和维稳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以及大假封车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和驾乘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做到能及时妥善处理民政相关应急工作,切实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介安字[20xx]3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11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11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交流,强化沟通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局安委办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8

  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为指引,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全区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0__年6月1日至30日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__区住房和建设局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一)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月”活动。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自查自报和治理活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工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平安卡”后方可上岗作业。

  2、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鼓励企业将符合创建条件的工程纳入创建计划,严格安全管理,加强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习。

  4、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对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基层服务企业,使企业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6、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工地现场采取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巡展、宣传横幅、墙报、板报、小刊物等多种形式,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到工地。

  7、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于6月25日前将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上报局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建管科、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管中心负责。

  (二)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文件精神。各燃气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下属站点负责人贯彻学习《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宣传。(1)各燃气企业要创新理念、开拓阵地、丰富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应用软件等新媒体,形成优势互补,大力开展燃气等方面的公益安全宣传。

  (2)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巡展,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用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3、开展“隐患自查与安全生产执法月”活动。(1)加大安全管理网格化巡查频率。根据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燃气企业应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加大日常安全巡查频率的同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及治理活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普通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燃气企业要对各燃气经营场站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治理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消除。以严格控制钢瓶存量、查处“三合一”违规现象,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为重点,深化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燃气企业要充分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结合要求,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应急救援演练,综合实战演练,将预案中的职责通过演练落实到位。

  上述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燃气管理大队)负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人力、物力投入,提早策划,做好部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区安委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具体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确保成效,以月促年。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在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精心部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广泛动员企业自觉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认真总结。请各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分析此次活动中好的方法,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9

  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实现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安委〔2022〕x号)、《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建安函〔2022〕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22〕x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统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建筑、消防安全等工作重点,“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内容

  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中第三、五、八、九、十、十三、十四、十五条,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落实安全责任

  1.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力量;对涉及职能交叉的领域,及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对城镇燃气、房屋安全等环节多的领域,牵头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对关系安全生产但已经下放的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跟踪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纠正;依法依规对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干部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局党办、局建筑业科(安办)、局人事科、局法规科、局城建科、局审核审批科、局消化科、局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市排查办,各县(市、区)住建局。

  2.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督促各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工作,严厉查处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安办)、局科技科、局消化科、局城建科、局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市质安站、市燃管站、市节水站、各县(市、区)住建局。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房建市政工程专项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督促各企业、各项目严格履行危大工程作业程序,按规定编制方案、专家论证、技术交底、公告信息、监理巡查、举牌验收等;“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狠抓隐患整改;对未履行方案编制审核、论证程序或未按方案施工的,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信用扣分。二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或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三级教育、班前安全生产例会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措施费用使用,加强临时用电和“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全覆盖督查检查(可结合项目监管机构日常“双随机”评价)。三是强化限额以下工程监管。制定落实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监管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乡镇、街道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作用。四是强化燃气工程监管。将限额以上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限额以下燃气工程施工安全。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安办)、局城建科、市质安站、市燃管站,各县(市、区)住建局。

  4.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开展老旧管道评估,摸清情况,制定相应改造计划并加快推进。二是加快推进燃气报警器安装。依法推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户燃气报警器安装,督促燃气企业对未安装的餐饮场所依法停气。三是加快推进燃气场站设施改造。督促燃气企业对标现行燃气及相关标准,加快提标改造或搬迁。四是严厉打击“黑气”。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加大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力度,公布并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五是加强燃气管理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燃气安全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推动燃气管理队伍薄弱的县(市、区)落实管理力量。

  责任单位:局城建科、市燃管站、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

  5.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大隐患房屋整治“回头看”,定期评估,密切盯防;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完成与公安部门的门牌二维码系统关联对接;开展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50年以上的老旧房屋,进行包片指导服务、跟踪督促,提高排查整治质量;按序时推进一般安全隐患钢结构、老旧房屋整治处置;开展房屋安全保险社会化治理试点;开展钢结构连廊专项排查;推动高烈度地区房屋抗震加固。二是推进“房长制”工作落实。依托“房长制”监管平台实现农村建房全过程动态监管,做到实时留痕与闭环管理,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建房人、镇村干部和农村工匠常态化轮训,进一步探索通俗易懂、乐于接受、易于吸收、适应工匠文化层次的培训内容及方式,实现工匠应培尽培;公布工匠名录,实施评价管理,发挥工匠协会作用;提供农村建房技术支撑,建立技术支撑微信群,指导帮助乡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解决技术难点、关键节点等技术问题。

  责任单位:局城建科、市排查办、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县(市、区)房长制办公室。

  6.强化防汛备汛。一是开展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物资。二是加强对城市供水设施、设备的巡查与维护,做好取水口、引水管渠、供水管道的防灾工作,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控,确保供水安全。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动态掌握,及时调度,确保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安办)、局城建科、市质安站、市节水站、各县(市、区)住建局。

  7.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对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仓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督促施工企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临时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加强对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督查检查;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

  责任单位:局消化科、局建筑业科、市质安站、各县(市、区)住建局。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8.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应招尽招;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企业予以差异化监管;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省劳务实名制信息化平台预警信息,以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为重点,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按规定纳入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综合评价。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9.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及清理“僵尸”企业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部门已审批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全面进行动态核查,建立资质动态核查负责制,切实有效遏制资质买卖,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

  责任单位:局审核审批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10.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对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核查企业资质、报告数据、量能匹配、业务承揽、检测人员、样品管理、检测仪器设备等情况,对发现的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形成震慑,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局审核审批科、局建筑业科、市质安站、各县(市、区)住建局。

  11.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住建系统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排查整改主管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建立清查数据台账;强化城镇既有、在建房屋网格化管理和落实隐患整改。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安办)、局审核审批科、市质安站、市排查办、各县(市、区)住建局。

  (四)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2.开展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一是依托全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推动信息化管理,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工资专户管理。二是督促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建筑工人安全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无证上岗行为。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市质安站、市造价站、市建设人才培训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五)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13.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强化精准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公开曝光,按规定纳入“黑名单”。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局建筑业科、局审核审批科、局科技科、局消化科、局城建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14.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处理举报,执行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建筑业科(安办)、各县(市、区)住建局。

  15.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快报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情况,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安办)、各县(市、区)住建局。

  (六)统筹做好经济发展情况

  16.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实《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紧盯涉疫场所房屋安全,加强房屋结构安全动态巡查,全力协调帮助方舱医院和方舱隔离点建设;严格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督促指导一线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科(安办)、局办公室、市排查办、市质安站、各县(市、区)住建局。

  三、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底,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立即作出部署,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有效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一)开展全面排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7月底前,要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完成一轮对所有房建市政在建项目、燃气场站管道设施和餐饮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户、隐患房屋等的全覆盖排查,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重大突出问题要集中攻坚解决。

  (二)开展监督抽查。市住建局将结合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对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的地区、企业和项目,市住建局将予以重点抽查,实行差异化监管。

  (三)紧盯关键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重大节假日期间等关键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深化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工作措施、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责任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二)严格检查要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各县(市、区)住建局在派出检查组前要组织专业培训,要奔着问题去,揪着隐患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视情挂牌督办,严格隐患整改动态清零。

  (三)强化工作统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防感染风险;要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不得随意向基层和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既要通过大检查工作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热线和邮箱,联合媒体建立“曝光台”,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强化震慑警示作用,要加强宣传引导,曝光警示,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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