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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4篇

时间:2022-06-18 18:55:04 公文范文 浏览量:

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4篇

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篇1

  依法依规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公安派出所为乡镇道路交通执法主体,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广经验做法,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意见。

  一、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全县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量化考评体系,县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职责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落实乡镇政府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要按照《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运行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由辖区乡镇统一管理,确保人员、经费、责任到位,保障劝导工作高效运行,通公路的行政村应建立劝导站(点),按照每村不少于x人标准配备专职或明确村组干部兼任劝导员,劝导员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县财政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鼓励保险公司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经费补贴,积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和交通安全防灾防损活动予以支持。(县财政局、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

  (五)优化城乡公安交警警力配置。坚持国省道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与农村公路管理并重,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行“派出所与交警队合治”,实现乡镇公安派出所与辖区交警实现能融合,统筹抓好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六)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公安派出所为乡镇道路交通执法主体,在县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及交警部门业务指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七)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共治。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联合交通运输、农机、教育、交警、综治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队,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鼓励农村干部、护林防火人员及学校教职人员等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交警队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

  (八)扎实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县政府要定期组织对交通流量较大的乡镇、农村主要道路交汇路段和农村中小学校、集镇附近要道等重要点段进行摸排,科学制定交通安全劝导站布点建设计划。对重要点段未设立劝导站的要进行补建,消除管控盲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规范“两站两员”上岗勤务。各乡镇政府要制定“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明确每月开展劝导不少于xx天,每天不少于x个小时;落实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重大安保时段必须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等原则。劝导勤务制度要在每个劝导站上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县公安局配合)

  四、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十)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探索实施差异化的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竣(交)工验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十一)深入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及时推动治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县乡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乡镇政府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马路农贸市场、占道摆摊、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二)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公安部门要借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理念,加强穿村过镇、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明确道路通行路权。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要实现警示桩、让行标志牌、减速带、交通信号灯、打通视线盲区等“五小工程”全覆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应建尽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落实)

  五、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十三)突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重点。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查处农村道路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拼装改装、驾驶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对通往农村田地、果园、养殖场、农贸市场、厂区工地等重点路段以及早晚出工收工、赶集庙会、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执法管控,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十四)加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动态掌握农用车底数,定期分析研判农用车交通安全形势,强化农用车违法载人风险隐患源头治理,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落实)

  六、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工作合力

  (十五)统筹发展农村客运服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采用定线班车、区域经营或预约响应、提高发车频次、优化停靠站点等多种方式方法,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十六)加强农村班线客运风险防范。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道路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落实)

  (十七)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十八)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每年开展不少于x次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机耕道路农机事故的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七、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应用

  (十九)加强农村公路视频监控建设。要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以农村劝导站、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设置视频监控和违法取证设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并实现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暨“雪亮工程”平台的联网共享。要充分整合各相关部门、社会公共区域涉及路面交通的各类资源,强化联网共享应用,加强农村公路视频动态巡查。(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用,加强信息共享,为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风险评估、流量监测、违法查缉、事故预防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水平。要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数据录入、隐患上报、精准指导、劝导考核、安全宣传一体化运行机制。(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八、着力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一)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各乡政府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尤其是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二)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乡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活动(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做到“六个一”,即:农村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栏,每季度至少上一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三)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乡要加强执法劝导和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地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地农村地区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xx%以上,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xx%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xx%以上,汽车乘车人(包括后排)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xx%以上。(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九、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二十四)严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建立农村道路亡人交通事故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全面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判事故暴露出的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市场主体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严肃倒查责任。(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篇2

  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中层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落实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制度,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强和改进2022年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在市委常委会上要求“把我市机关党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党的建设,根据市委要求,工委领导班子聚焦机关党建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开展“领衔调研、攻坚破难”行动,深入基层党组织和联系村开展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提出改进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调研工作概况

  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工委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分别赴各联系片组、各县(市、区)工委及结对村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月中旬到*月上旬,结合机关党建半年度督查,对*个机关党组织(涵盖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不同层面)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走访;*月底,分*个片组召集市直机关*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同时,工委领导分别领衔开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党建带群团工作等*个课题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党务干部座谈会、访谈分管领导、走访党建示范点和薄弱点、查阅原始记录等方式,将课题调研与检视问题、上门指导相结合,把脉问诊,破难攻坚,全面掌握当前我市机关党建面上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具体共性问题、老大难问题、深层次问题,补齐机关党建短板不足,推动我市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机关党建总体情况

  目前,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管理的部门(单位)有*家,基层党组织数*个(其中基层党委*个、党总支*个、党支部*个),党员*人。近年来,机关工委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积极探索实践,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机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中层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落实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制度,多形式、广层次、全覆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机关党员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更加坚决,有力助推中心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责主业意识进一步筑牢。将机关党建纳入部门考绩、领导班子分工和绩效考核,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各部门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主责主业“自留地”“责任田”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拧紧螺丝,层层夯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协调推进解决深层次问题。

  (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按照“管党要从党内组织生活管起”的理念,从基本制度严起,推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烧旺党性淬炼大熔炉,仪式感、认同感、荣誉感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向着团结紧张、严肃活泼、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发展。

  (四)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按照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围绕“提升组织力”,以实施“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为抓手,坚持抓两头促中间,通过规范提升一批示范试点支部,整顿转化一批软弱涣散支部,抓基层、强基础,抓重点、促亮点,推动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整体建强、全域提升”。

  (五)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普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谈心提醒,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规矩意识得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风”问题明显好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证照管理、请示报告等制度笼子扎得更加紧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机关党建问题短板

  经过深入走访调研,对照“走在前、做表率”的高标准、高要求,我市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

  (一)思想政治建设不够严实

  一是政治建设抓得不够实。部分单位党组(党委)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认识不到位,对如何更好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研究不够深入,具体办法举措不多。认为政治建设是软任务、虚功,看不见、摸不着,成果难以体现,只要单位不出廉政问题就好。一些部门对抓政治建设不得要领、无从着手,对政治建设的内容、方法、途径认识不深、研究不透,抓工作停留于一般号召,缺少具体举措,存在以资料台账应付了事的情况,政治建设弱化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学习教育抓得不够深。一些单位在政治教育、政治学习上方式单一、呆板,仍习惯于读书念报等“老套路”,缺少吸引力和感染力,体验式、参与性强的内容偏少,理论学习无法真正走心走深走实,离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单位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未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从半年度督查和调研情况看,随机抽查*个单位的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回答正确率仅为*%。

  三是意识形态抓得不够牢。一些部门党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未很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员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一些单位不善于研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问题,谈心谈话开展不够充分,未全面及时掌握机关干部思想动态。一些单位缺乏斗争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同错误言论、错误行为作斗争不够坚决。

  (二)组织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一是基层组织力不够强。部分基层党组织未能有效发挥凝心聚力、教育管理党员的作用。一些党支部组织设置不够规范,有的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有的联合党支部覆盖社会组织超过*个。有的应设未设党小组,党小组功能弱化、虚化。一些单位支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机关党委依赖性过大,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一些党组织未按规定换届改选,特别是一些社会组织党组织,长期逾期未换届,班子长期不健全。工委此次基层党建专项整治排查出*个后进党组织,近一半存在党组织班子长期配备不齐或未按期换届的问题。抓“四化”党支部建设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形式轻内涵”的问题。

  二是“领雁”作用不够明显。一些机关党支部书记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党建责任意识淡化,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的支部书记思想上未真正重视,往往以“业务处长”自居,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一些支部书记认为党支部工作是额外增加的工作负担,不主动学习党建业务,不愿当、不想当、不会当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面上看,大多数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大多能正常开展,但有的形式单一、缺少吸引力。有的支部组织生活简单念文件,不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流于形式。一些支部对党员关心关爱不够,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不愿或不敢及时谈话提醒,对少数党员长期不规范参加组织生活,不规范交纳党费未及时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对党员教育管理摆不上重要位置。

  (三)监督执纪问效不够有力

  一是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够强。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基本以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主。教育对象比较笼统,凡警示教育都是全员参与、全员教育、全员警示,未针对不同岗位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教育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对警示教育存在“看客”“看戏”心理,把自己当旁观者、局外人。

  二是案件根源剖析不够深。违纪案件重处分轻整改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单位只从减少负面影响的角度处理案件,未从制度建设“治本”出发,深入剖析案件。特别是在总结梳理案发的根源上不够坚决,对照排查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不够全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堵塞工作漏洞不够到位。

  三是案件处分执行不够严。近几年违纪案件处分执行,部分单位执行超期、未按规定调整工资、未按规定进行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在程序理念上存在思维定式和工作惯性,简化了必要的工作程序,弱化了党纪惩处的严肃性。个别人员对案件执行的规定要求掌握不深不透,以处分决定书代替了执行工作,致使案件执行不到位。

  (四)党群融合发展还不够协同

  一是党群共建机制不够顺畅。部分单位未对群团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工作支持乏力,有效指导不足,存在重业务工作轻群团工作的倾向。部分单位忽视群团干部培养和储备,在组织设置、工作经费、活动阵地、人员配备上均难以保障群团组织建设的正常开展。群团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扣得不紧,抓得不实,工作的载体缺乏特色,没有新意,影响力不够,未把群团作为一支重要力量纳入总体工作考虑。

  二是群团力量配备不够充足。个别单位群团组织不建全,机制体制未理顺,人员配备不到位。市直机关基层妇女组织有*家应建未建。群团业务学习培训不多,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工会干部、团青干部、妇女干部均是兼任,很难集中精力抓好群团工作。

  三是群团活动吸引力不够强。部分群团组织还存在“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习气,未从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工作。部分单位群团工作被边缘化,全年的群团工作仅仅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疗休养。多数群团组织习惯单打独斗,缺少交流互动,影响了工作质量。部分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只图热闹,只讲数量、不讲质量,服务中心主题不突出,缺乏“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四、原因剖析

  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这些问题,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抓机关党建的认识站位还不够高。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细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机关工委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的认识局限。一些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抓党建是软任务、抓业务是硬任务的想法,“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还未真正落地,没有真正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抓机关党建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工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建的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指导部门党组(党委)加强机关党建的办法举措还不够有力,机关党建考核权重不够大,结果导向不够明显。部门党组(党委)具体领导机关党组织工作职能没有彰显、责任没有压实。“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还未很好扎根,对支部工作重视程度仍需提高,工作责任和压力层层递减,上面重下面轻、上面热下头冷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抓机关党建的能力水平还不够强。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关党务干部学习领会能力、推进中心工作能力、发现解决问题能力等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党务干部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沿用老套路,存在不懂不会的突出问题。一些部门党务干部未按要求配备,有些部门将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安置性、照顾性岗位,影响了党务干部的积极性。部门机关党务工作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且机关党务干部激励不足,党务干部有应付情绪,工作激情不足。

  (四)抓机关党建的方式方法还不够新。机关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没有随形势的变化而更新,在党员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思路和方法上习惯于因循守旧,创新办法还不够多,吸引力、实效性还不够强。

  五、对策举措

  下一步,机关工委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要求,狠抓问题短板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一)狠抓思想引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构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体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守好意识形态思想阵地,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明确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分工,细化责任清单,构筑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规范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抓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把责任压实到班子成员、所有党员,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引导机关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强“学习联盟”平台,深入打造开放、互动、共享学习新生态。做实“龙头领学”,发挥中心组成员“关键少数”示范领学作用。做强“擂台竞学”,按照一年一主题,扎实开展辩论、演讲、微党课等比赛,营造“参赛党员展风采、广大党员受教育”浓厚氛围。做好“以考促学”,每年组织*万余名在职党员参加线上理论考试,巩固学习成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是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提高政治敏锐性。加大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培树、宣传力度,树立新形象,弘扬正能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加强对宣传载体内容把控,强化平台阵地管理,守牢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防线。加强网络纪律宣传教育,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生态,敢于发声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狠抓“三个基本”,着力提升组织力。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契机,巩固提升“四化”党支部创建成果。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重视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及时调整基层党支部设置,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该成立的成立,确保党的工作始终在严密的组织体系下运行。科学设立党支部或党支部委员会,合理划分党小组,避免出现支部党员人数过多或者过少的问题,充分发挥党小组的功能作用。

  二是加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创新选拔机制,抓住“选优、配强、管住、用好”*个环节,采取上级选派、持续培养、群众推荐等多种方式,注重把那些党性强、素质高、作风好的优秀党员选拔出来充实到支部班子。要加强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通过抓学习、抓业务、抓履职、抓制度、抓作风等,建强战斗堡垒。

  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思想和现实问题,回应群众普遍关切;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增强每一名党员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落实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按规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制定改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让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狠抓“两个关键”,着力加强纪律建设。抓住警示教育和执行落实两个关键环节,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作风实起来、强起来,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一是抓关键岗位,开展分众化专题岗位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办的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对象、分类别、分领域举办市直机关分众化岗位警示教育会,从党纪、国法等角度,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促进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形成纪律自觉,不断强化岗位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是抓根源剖析,持续开展违纪案例“四会一改一公开”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按“四会一改一公开”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开好四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刻剖析案件根源,把检视问题贯穿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列明整改清单,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开展受处分党员党纪法规测试,让党纪法规红线真正入脑入心。

  三是抓执行落实,开展处分执行情况“回访”。针对近*年来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的市直单位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受处分人职级重新确定情况、工作待遇办理情况、年度考核等次情况、涉案款物收缴或责令退赔情况以及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严肃纪律刚性。

  (四)狠抓党群共建,着力推动群团发展。坚持党建带群建,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落实党管群团职责。健全党建带群团体制机制,推动党组(党委)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群团工作,把群团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规划。要把群团组织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给他们建言献策的机会,不断提高群团组织的政治地位。

  二是改善群团工作环境。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改善群团工作条件,优化群团工作环境。健全机关工会、团青、妇女组织机构,规范人员、活动和经费管理制度,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扩大文体培训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群团“两个活动中心”阵地建设,发挥好组织、教育、服务作用,满足广大干部职工需求。

  三是培育群团活动品牌。紧密结合中心大局,深入开展群团创先争优工作。机关工会要扎实开展机关基层工会创建标准性示范性工会活动,机关团青组织要深化“青春有约”“青春三服务”“青年讲坛”等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品牌建设,机关妇女组织要积极开展“巾帼党员志愿服务队”“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团干部建功立业。

  (五)狠抓统一领导,着力强化考评督促。系统构建主体多元、覆盖全面、持续反馈的领导督查机制,切实增强做好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抓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打造机关党建动态督查系统,明确年度具体任务,挂出“作战图”,排出“时间表”,有序推进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健全市直机关片组相互查、县(市、区)交叉查年中督查机制,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函,建立挂号反馈、整改销号、当面约谈工作机制,确保真抓实改、提高党建质量。

  二是抓评议,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万人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把作风评判权交给群众,将评议结果运用到全市科级领导干部跨部门跨条块交流中,倒逼作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提升民意满意率。深化“公共服务体验式查访”,建立*市“三服务”党员代表监督专团,开通“三服务”党员监督专线,开设“助力三服务、党员在行动”专栏,以“三专”助力“三服务”。

  三是抓考核,发挥指挥棒作用。完善“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把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各级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对县(市、区)委和市直部门(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提高机关党建考核占比权重,推动建立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工作机制。

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篇3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学校工作的重要部分,我校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学校领导切实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部署,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宣传制度,设立消防安全监督岗。由校领导亲自抓,全体教师直接参与,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进行常期的自我检查和自我整改。

  一、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

  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建设。严格要求用火用电安全,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我校的新教学楼已经通过了消防安全检查,在每一层楼都配有灭火器,并层层通水,整改报告《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有多条安全通道,能够保证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疏散。前段时间学校还对全校的电线、电话线、网络线进行了彻底的排查与改造,消除了一些线路旧损所造成的安全隐患。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时刻不忘对全校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的思想和宣传教育,在国旗下讲话、晨间谈话中经常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在班会活动中开展自救演习、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在校园内张贴消防安全宣传图片,使学生掌握了一些安全知识,学会了一些安全自救、安全逃生的处理本领,提高了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学校在自查整改中发现我校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消防设施不够完善,现已通水,但未装灭火器,而且安全通道只有一条,且不够宽畅。胜利小学火灾隐患较严重,教师宿舍属木质结构危房,电线老化,易发生火灾。现在,学校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已将这些危房列入拆除整改项目,将尽快进行拆除整改。

2022年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篇4

  合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挖掘和丰富法治元素,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域景观相融合。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近年来,全区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打造了一批主题特色突出、法治氛围浓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有力提升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区实际,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提档提质,助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全要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力争到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方式多元、数字赋能、社会认同,集法治宣传、文化传承、道德滋养、知识普及、生活休闲于一体的高品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以交流互动、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充分运用动态LED壁画系统、互动触摸检索系统、全息成像系统、虚拟游戏体验系统、数据链等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推动普法教育供、需端之间交流互动,促进普法教育人力、物力、产品等资源互联、互通、共享,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二)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围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区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一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宜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对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中心、基地、教育馆、展示厅、书屋和法治公园、广场、小区、长廊、大道、文化墙、景观带等)进行改造提升,融入新元素、注入新内容、焕发新面貌、发挥新作用。

  (三)建设行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依托行业系统内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融入法治元素,推进法治机关(单位、企业)、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建设以行业传统文化、职业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法治文化为脉络,采取“科技+普法”“业务+普法”“便民+普法”等模式,打造一批行业系统特色突出、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常态化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宣传及服务活动,鲜活展示行业法治文化、依法治理成果,为公众打开学习行业知识、领略法治文化、洞察科技魅力、培育法治信仰的窗口,着力发挥行业领域专业普法、精准普法的积极作用。特别要适应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探索法治建设融入校园建设的方法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载体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教室,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让法治伴随青少年成长。

  (四)依托公共设施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合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挖掘和丰富法治元素,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域景观相融合。充分依托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所、站)等公共服务大厅,以及车站、机场、医院、银行、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区域,建立法治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等设施,延伸阵地建设链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开展“一地一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按照“一地一品”区域特色要求,以法治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等为载体,着力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加强对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加强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微阵地,扎实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

  (六)推进法治文化带(集群)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公共设施(空间)设计,把法治文化融入文化建设项目和各类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文明村、美丽乡村、乡村建设示范村等为基础,带动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一处法治文化阵地,努力打造精彩纷呈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七)丰富在线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平台。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终端等,采用电子信息、虚拟信息、数据链等新技术,建设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和新媒体普法平台。利用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在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生动性。

  三、建设标准

  (一)宣传主题鲜明。阵地(基地)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区决策部署。要充分挖掘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实行法治的历史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具有的突出、独特的法治宣传教育价值和法治文化内涵,挖掘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的法治精神;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

  (二)元素载体多样。阵地(基地)要坚持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充分将法治元素置入各种场景之中,不仅要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招贴、图解等,也要设置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景观、以案释法、法条剖析和法治文化装置,利用现代技术、复合型材料、创意工艺和先进的设计理念打造风格独特的法治元素布局,建设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阵地(基地)一般应设置LED法治宣传屏,定时播放法治宣传影视、动漫、法治宣传标语广告等普法宣传内容;应设置法治对联、法治格言、法规法条等法治元素,摆放法治宣传教育教材、行业知识普及教材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宣传页等。

  (三)功能设施齐全。阵地(基地)要根据情况,合理设置模拟法庭、展览馆、影视中心等功能区,达到硬件设施完备,警示功能、宣教效果、学习功能兼备。其中,室内阵地(基地)一般应综合使用展板展览、激光视频、四维全息影像、智能互动、VR体验、微缩模型等多样化技术,开发建设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法治文化游戏设施;室外阵地(基地)一般应建设法治电子屏、橱窗、长廊、灯箱、草坪牌、碑刻、石刻、雕塑、壁画、法典树、趣味墙等固化设施。

  (四)形成规模效应。室内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应能容纳一定人数,建筑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应配备固定讲解员和常年挂点联系的普法专兼职队伍,一般一次应能容纳50人次以上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室外法治教育阵地(基地)应统筹布局,既要考虑单一阵地建设效果,也要考虑点面结合,形成系统效应,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尤其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等系统部署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五)加强日常管理。阵地(基地)应保证免费开放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增加公共法治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台账资料齐全。应深入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持续扩大公众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八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着力培育一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要发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住建、发改、财政、教育、水务、税务、文旅、禁毒、消防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在规划设计、工程审批、土地利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等工作,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成为靠实普法责任制的有力抓手,增强普法精准性、实效性、生动性的融合平台。

  三要提高质量,务求实效。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理念、机制和方式,建好用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要强化基层工作,加强资源整合,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市场投入、公众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投入机制,促进共建共享。要加强指导检查,开展清单化管理和服务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品牌。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适时开展命名表彰工作。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将在有关媒体和平台推送各级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情况。各部门单位要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把宣传贯穿建设工作始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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