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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6篇

时间:2023-05-01 12:50:31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党政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文管理制度

  一、公文种类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指示:适用于对下级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三)公告、通告:“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各类规章、制度;传达及有关部门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命和聘用人员。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请求批准事项。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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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二)其它需要各部门联合办理的文件。

  二、公文管理

  (一)公文管理由党政办公室文员负责,对上级公文的接收、阅办、整理、归档和局内部的公文的起草、核对、签发、归档进行管理,相关科室、单位要密切配合。

  (二)上级来文均由党政办公室文员登记、编号,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分送或拟办意见,及时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处理。

  (三)党政办公室要将主要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单位。对有时限性的文件和传阅文件要及时催办。

  (四)对已经阅办的文件要及时回收,并分类归档。

  三、局内公文拟制

  (一)拟稿。草拟公文应当做到: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体例规范,使用规定的文书名称。即:指示、决定、请示、报告、批复、通报、通知、函、会议纪要;行文规范。要按照办公行文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文字排版工作。

  (二)审核。各科室、单位拟稿人起草好文稿

  (包括转发稿)后,要填写“拟稿呈批单”,写明文件标题、发文字号(拟稿前向党政办公室申请)、拟稿单位、拟稿人、发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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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及份数,并交分管领导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文稿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文稿的主旨、依据、数字、文字、专业术语等项是否准确。对改动较大的文稿应重新打印。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在拟稿呈批单“分管领导审核”栏中签署姓名、日期。并由相关科室、单位提交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对公文的格式、文字等方面进行认真把关。

  (三)签发。公文经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方能生效。局主要领导一般不签发未经分管领导签字、党政办公室审核并提出送审意见的文稿。已签发的公文,视同正式公文具有法定效力,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改动。

  (四)印发。经领导签发生效后的公文,由党政办公室登记、编号,并负责印制。印制后的公文,由拟稿科室、单位到党政办公室盖章,并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发送文件由相关科室负责,需党政办公室代发的,须提前说明。

  附件:办公行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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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办公行文格式要求

  一、一律采用A4版面,页边距为:上3.5厘米、下3.7厘米,左、右各2.8厘米。

  二、全文行距为固定值28磅。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三、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四、文章标题为二号(或20号)方正小标宋体。可有副标题,副标题格式为小二楷体居中,前有破折号。

  五、正文部分。正文与标题之间空一行,三号仿宋字体。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一级标题后一般不加句号。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六、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解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不能附件中再有附件。

  七、机关署名。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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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九、版记。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推荐高度为0.35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0.25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十、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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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印章管理规定

  为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

  (一)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等机构印章一律为圆形。印章大小、样式遵守国务院统一要求。其他业务专用章,在名称、样式上应当与机构印章有所区别。

  (二)印章的制发

  1、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局印章,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制发。

  2、局长名章、局钢印、党政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发。

  3、各类业务专用章的刻制,由各科室、单位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印章式样,党政办公室审核后请示局主要领导批准,统一刻制。

  4、局非常设机构,一般不刻制印章。确需使用印章时,由相关科室或单位代章。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擅自刻制公章。

  二、印章的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填写“用章审批单”,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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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局党委、局印章(印模)、局钢印的使用。使用局党委印章时,凭党委书记或其他党委成员的签字用印;使用局印章(印模)、局钢印时,凭局主要领导或分管班子成员签字用印。

  科室、单位办理某专项业务需频繁使用局印章的,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授权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三)使用局长名章时,须经局长本人签批,或授权有关人员签字使用。

  (四)使用各类业务专用章时,需该业务主管领导签批,或授权有关人员签字使用。

  (五)工作人员外出活动,需以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开具介绍信使用局印章的,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

  (六)个人因出具证明等需要使用单位印章时,必须按程序报相应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在用印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须与用印内容一致。

  三、印章的管理

  (一)局党委印章、局印章、局钢印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

  (二)局长名章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三)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印章和各业务专用章,由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遵守有关制度,严格履行各项手续。印章管理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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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意搁置印章,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地点,不得损毁印章。无人值守时应将印章锁好,确保印章妥善保管。

  (五)用印须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盖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用印。不准出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四、印章的销毁

  遇有下列情况时,印章持有单位必须及时主动将旧印章缴回制发部门,由制发部门封存或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留、使用废旧印章:

  (一)机构撤销、合并;

  (二)机构名称变更;

  (三)相关业务取消或业务主管部门发生变化;

  (四)其他应该缴回印章的情况。

  五、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制度

  为强化局办公物品的日常管理,提高后勤保障能力,本着“保障供给,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采购

  1、各单位、科室需要添置或更换办公用品时,须填报“办公用品购置单”,由党政办公室进行核实认定后,提出添置或更换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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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贵重办公用品(如汽车、微机、空调、电视机、放像机、照相机等)和耐用办公用品(如办公桌椅等)的更换或购置,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由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考察购置。

  3、凡购买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物品,如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空调,电视机)、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耗材(纸张、软盘等)、专用设备、交通工具,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

  4、耐用办公用品和贵重办公用品按有关规定需作固定资产建账的,由规划财务科进行登记、建账。

  5、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统计。

  二、管理

  1、办公用品到货后,由党政办公室明确专人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作好验收登记。

  2、对入库的办公用品要分门别类,妥善保管,每季度检查一次。

  3、对年久失修或报废的耐用和贵重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统一处理,并把处理清单送规划财务科,在固定资产中核销。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处理。

  4、因工作需要借用贵重办公用品,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长批准,并办理登记借出手续。归还时须验明完好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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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的领用,应指定专人负责,领取物品时须填写领用单,并由领取人签字。所领办公用品应视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领用,以免造成浪费。

  6、各科室要填写“办公室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三份,一份由各科室留存,另外两份由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存档。新添或更换办公物品后,要及时更新登记卡。

  7、要注意办公用品的维护,凡属自己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8、职工调出,办理办公用品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本局内部调动,对原领用物品应移交党政办公室统一处理。

  三、核销

  1、办公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自然损耗或出现故障而不能继续使用,由党政办公室报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要求核销报废。

  2、日常办公用品的核销,由党政办公室不定期与规划财务科人员核对入库、领用、库存情况等,对仓库中已使用完确需采购的常用物品,党政办公室予以核实后方可申请购买;信息化电子产品的核销,由信息中心核实确认使用年限、毁损情况等,确需购买的,党政办公室应收回原毁损的信息化电子产品后方可按规定采购程序申请购买。

  四、其他

  1、党政办公室应加强对办公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耐用办公物品如计算器、订书机等实行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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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党政办公室对各科室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公布。

  第四章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维修范围。局办公范围内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以及局属家属院水、电、暖主管道(主线)等公共设施部分损坏、故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维修。

  第二条

  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等出现损坏、故障时,由使用责任科室(单位)填写维修报告单,向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事务的同志报修;公用设施出现损坏、故障时,由党政办公室填写维修报告单;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事后补填维修报告单。

  第三条

  维修报告人须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申报科室、单位、申报时间、内容等情况。

  第四条

  维修报告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第五条

  党政办公室接到维修报告单后,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第六条

  党政办公室按月整理好维修报告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作为发生费用的报销依据,并供领导检查、分析维修情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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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报告单

  申请科室、单位

  申请时间

  需要维修的地点及内容

  负责人意见

  办公室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局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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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各类违规用车行为,强化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第一条

  车辆使用范围:(一)局领导工作用车。(二)重要来宾接待用车。(三)重要会议及公务活动用车。(四)其它应急性用车。

  第二条

  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制,用车者不得直接找驾驶员出车。

  第三条

  严格派车程序,车辆外出实行登记。科室因公务出发须提前填写“车辆使用审批单”,并由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党政办公室安排相应车辆。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的,可电话向党政办公室主任汇报后,先出车后补办手续。凡未经批准、未进行登记擅自出车的,一切责任自负。

  第四条

  因公长途用车(出县),按照批准权限报批,并提前一天通知党政办公室,以便做好准备。凡当天申请用车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车辆。在全市范围内公务用车,由局统一派车。在市以外公务用车,原则上三人以上的由局统一派车,三人及以下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

  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用车,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第六条

  每天下班后,凡不执行公务的车辆,驾驶员要将车辆停放在局办公区域;下班后仍执行公务的车辆,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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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要妥善保管,存放在安全的停车区域,确保车辆安全。凡不按规定停车,导致丢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节假日、双休日,驾驶员要将车辆钥匙交党政办公室。

  第七条

  车辆座套及其它车内物品,按照节约、实用、美观大方的原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统一配置。凡未经统一购买而擅自配置的,不予审批报销。

  第八条

  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要按有关交通法规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党政办公室主任报告。党政办公室主任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驾驶员要写出事故详细经过和检讨书(无责任事故只写详细经过)并及时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联系,配合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二、车辆维修燃油管理

  第九条

  车辆维修报批程序。车辆维修首先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召集相关人员会同本车驾驶员进行鉴定。确需修理,由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签署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后,在定点维修点维修。在修理中发现新问题需要增加配件和修理项目时,驾驶员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再次填表报批。未经批准的,报修人不得随意自行采购配件、变更修理项目,否则不予报销。车辆特殊情况下需要应急维修的,可电话报批,经批准后,先予维修,后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条

  车辆维修结算。结算凭证必须由驾驶员、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党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局领导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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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后方可按照财务报销规定报销。驾驶员、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党政办公室主任要认真审检报修项目与实际用料、金额是否相符,并对维修质量、支出金额负责。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统一加油制度。所有车辆凭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卡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出差前,要在指定加油站加满油,能够满足往返路程的,不得在外地加油;如油不够或因急事没有时间返回加油的车辆,加油前必须先向党政办公室主任电话汇报,同意后方可加油,如未经允许擅自加油者,费用自负。

  第十二条

  车辆在途中确需购买燃油和附属油料的,由驾驶员购买,并由乘车人在购油发票上签名确认。返回单位后,驾驶员要向党政办公室主任报告行驶里程和购油数量、用款数额,并出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行驶里程与耗油数量不符的,党政办公室主任不得在发票上签批报销意见。

  第十三条

  车辆燃油按月进行单车核算。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计好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月度用油数量,形成综合报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然后上报局主要领导,并在局内张榜公布。

  三、驾驶员岗位管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自觉遵守局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随意离岗,临时外出或临时办事应当请假,要向分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告知去向,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半天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报局长审批。外出回来后,-15-

  应及时找审批人销假。到期不履行销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严格值班制度。值班当日须按时到岗,未值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按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责任问责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1)因服务不及时,延误公事的;

  (2)不服从办公室调度的;

  (3)完成出车任务后,未及时返回的;

  (4)手机未24小时待机,因联系不上延误公事的;

  (5)夜间、双休及节假日,将车停放在局办公区以外的;

  (6)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的;

  (7)未经党政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私自出车的;

  (8)驾驶公车钓鱼、游山玩水的;

  (9)酒后驾驶车辆的;

  (10)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

  第十六条

  未经领导批准的非公务接待,在餐饮、娱乐、旅游等不允许公车停放场所停放被发现并通报的,按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责任问责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一切违章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酒后驾车、私自用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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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第十八条

  驾驶员每天上班前抽适当时间清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内车身整洁。

  第六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宣传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及先进典型,更好地为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实行分类分级考核计分办法,针对不同类型以及同一类型但不同级别的的新闻媒体,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

  第二条

  坚持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荣誉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科室(单位)考核奖励。各科室(单位)均有信息报送任务(见附件),要求每月按时向党政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基础分为10分,每少报送一篇扣1分;一篇未报送的,当月为0分。完成报送任务后,每多报送一条加1分。被县级新闻媒体及政务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加3分;被市级新闻媒体和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市局简报采用的,每条加10分;被省级新闻媒体、省厅简报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采用的,每条加15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和部级简报采用的,每条加20分。报送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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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典型被市、省、部领导批示推广的按同级别双倍计分。学术论文不加分。年终,根据赋分情况,经局领导研究,按15%的比例授予得分较高的科室(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先进科室(单位)”称号,并优先评为局当年度“先进科室(单位)”。

  第四条

  个人考核奖励。根据个人发表稿件的类型、级别按科室(单位)赋分办法分别赋分,年终汇总,按发稿人数30%的比例授予“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优先评为局当年度“先进个人”,并作为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所有信息、调研、宣传文章须报党政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批后方可向各类媒体投稿,且须是宣传我局业务工作的正面报道。因未按程序上报而自行发表或报道不实,给我局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取消年终信息评先资格。

  第六条

  每月6日前,各科室(单位)信息员要将本科室在各级媒体发表的稿件(原件)统一报送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各科室(单位)积分情况,年底进行表彰。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省、市、县各类报刊仅限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范围内,其余省、市、县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稿件不在统计范围。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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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单位每月信息报送任务一览表

  科室(单位)

  党政办公室

  人事科(信息中心)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规划财务科

  基金监督科

  工伤认定科

  劳动关系科

  档案管理科

  人才工作科(外专综合科)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军转干部安置办公室

  人资办综合科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创业指导科

  市场管理科

  任务数

  81111111111113111科室(单位)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科

  就业服务科

  社保办综合科

  统计信息科

  养老保险科

  医疗保险科

  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科

  审计稽核科

  基金征缴科

  基金管理科

  农保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劳动监察局

  考试培训中心

  考核奖惩办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任务数

  1131111111222112-19-

篇二: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甲桑卡乡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办公室工作职责

  2、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二、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

  2、办会制度

  3、分文处理制度

  4、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5、文印管理制度

  6、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7、印鉴管理制度

  8、信息报送制度

  9、保密制度

  10、督查制度

  11、公务接待制度

  12、财务管理制度

  13、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6、请示报告制度

  17、学习制度

  16、值班制度

  19、考勤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各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综合服务。

  2、负责全乡各类文件、乡党委、政府重要会议(乡书记办公会议、乡长办公会议、乡党代会、人代会)、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及乡党委、乡政府日常的文书处理。

  3、负责对乡级机关各党委、站所、各村委会送交乡党委、政府的各类文件的文书处理工作。

  4、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围绕乡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传递和上报工作。

  6、负责承办自治区、地区、县委、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自治区、地区、县委、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查办、催办工作;负责对乡党委、政府工作报告、乡党代会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办;

  对书记办公会、乡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7、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做好全乡重要会议的统筹、乡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的筹备及乡党委、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系等服务工作。

  8、负责乡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的召集、协调等有关事宜。

  9、负责乡党委、政府办公室队伍建设,抓好乡党委、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培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全乡党委、政府办公室人员培训工作。

  10、负责管理全乡党政系统机要和保密工作。

  11、负责乡党委、政府办公室人事、党务、后勤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12、负责乡党委、政府大事记的记录.

  13、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主持乡党委、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协助书记、乡长抓好日常工作。

  3、负责乡党委、政府办公室干部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做好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并参与乡党委、政府各类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工作。

  6、负责抓好所分管的工作。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与议题有关的办、室、股、班负责人出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拟发《会议纪要》。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办公室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内部管理、干部人事安排、重大财务开支、工作奖惩,以及主任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2、办公室专题会议.会议由乡长或主任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根据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拟发《会议纪要》。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乡党委、政府指示,讨论部署乡党委、政府有关决定、决议,研究筹办乡党委、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对乡党委、政府党委会决定事项和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中要求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以及其他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

  3、每周例会.会议由书记、乡长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所站负责人参会,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会议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办公室下设室、办、股、班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通报本周工作打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事务。

  (二)办会制度

  1、全乡性会议

  (1)根据参会人数确定会场。

  (2)根据会议规模、档次和领导要求,合理布置会场。

  (3)认真执行会议签到制度(会前签到),做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

  (4)会议通知由乡党政办负责,乡党委、政府班子领导直接通知到其本人,其他参会人员由乡党政办公室通知到所在单位办公室,由所在单位办公室通知到其本人.

  (5)根据会议性质、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

  2、会议材料

  乡党代会、人代会等大型会议,乡党委、政府领导的讲话,由办公室组织成立起草小组进行调研起草;部门性会议,乡党委、政府领导的讲话由部门负责起草,乡党政办公室组织相应的人员修订,并审核把关后,送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核,报乡党委、政府领导审定。

  (三)分文处理制度

  1、公文起草

  (1)一类文稿,即:乡党代会、人代会、乡党委、政府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上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和乡党委、政府工作总结等,由乡党政办公室组织调研起草小组进行起草。

  (2)二类文稿,即:乡党委、政府领导在部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由对口联系工作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起草。

  (3)三类文稿,即:乡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总结,需上报或下发的专项性文稿,由分管的主任、副主任组织相关室、办、股、班负责起草。

  (4)起草公文主旨要明确、内容要单一、条理要清晰、阐述要简洁.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

  2、公文审核

  (1)乡党委、政府文件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文稿,由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织人员修订,依次审核、签字后,呈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乡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常规文件,由副主任归口组织修订,依次审核、签字后,呈主任审定。

  3、公文签发

  (1)乡党委、政府文件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2)领导未签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特殊情况下要经请示领导同意后补签)。

  (四)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1、文件办理和传递做到准确、及时、有序,文件管理和保密做到严格、安全、高效。

  2、签收文件

  (1)认真检查文件密封是否完好,件数与文件清单是否符合,如发现文件包装严重破损,件数不符,不得签收.

  (2)签收文件要求签文件全名,注明日期(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3)文件拆封后,对照文件清单查对文号、份数、序号,重要文件要逐份逐页查点,若有不符,及时与发文机关联系处理.

  (4)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逐件进行收文登记。

  (5)文件清登后,装订文件处理签,及时送交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注的意见,迅速分送。

  3、分发文件要严格按照领导批注的意见进行,分发时严格登记.

  4、文件传阅要严格按照领导批注的意见办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传阅登记、签名、注销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坚持催阅(退)制度。

  5、对收进和发出的秘密文件进行清理、清退.

  (五)文印管理制度

  1、文印室由乡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打印、复印文稿实行领导签批登记制度.打印或复印消耗20页(10张)以上纸张的,必须填写文件材料打印、复印登记表。

  3、文印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维护好机器设备,保持清洁。机器需要进行维修或购置耗材

  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主任批准后进行维修、采购.

  4、外单位及私人资料,未经允许严禁在文印室打印、复印.确需印制的,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根据市场价收取印制费.

  5、文印室收取费用价格:打印4元/页,复印0.3元/页。

  6、文印室管理人员应注意节约纸张,尽量双面打印、复印文稿。

  7、文印室实行成本核算制度。

  8、文印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保管好密级文稿、软盘,及时销毁密级文件印制好的印刷版和作废的印刷件,不得随意将文稿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六)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做好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2、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各种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3、认真做好档案管理中的防盗、防火、防湿、防虫、防毒、防尘等工作。

  4、档案借阅要求在办公室内查看,若需借出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及时收回借出的档案,要认真检查,发现损毁、涂改,应追究借阅者的责任。

  (七)印鉴管理制度

  1、乡党委、政府印鉴由乡党政办公室专人管理和使用。

  2、使用印鉴必须经乡党委、政府领导签字或口头批准(文件用印除外),并进行登记后方能使用。

  3、印鉴不准外借或授托外单位使用.

  4、不得随意携带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鉴外出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人保管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八)信息报送制度

  (1)全面反映我乡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的主要情况。

  (2)全乡各级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重要决策、重要工作安排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3)各级各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改革发展中的新举措、新情况、新问题。

  (4)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社情民意。

  (5)一些需要引起乡党委、政府领导、上级党委机关重视的问题,以及需要向上级党委办公室和领导报送的其他信息.

  (6)领导的重要活动及重要讲话。

  2、信息工作要求

  (1)信息工作坚持真实性、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的原则。

  (2)突出“快、实、新、深、特”.

  (3)加强信息需求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每年年初向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下发信息报送要点,以及不同时期信息工作的重点和要求。每季度末通报报送信息的数量和信息采用情况.

  (4)《武定信息》每月不少于3期,《武定内参信息》、《武定信息快报》根据情况适时编制并按要求积极向州委办公室信息科上报信息.

  (5)强化对信息工作的考核,执行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制度。对信息考核分数较高的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信息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分数较低的进行通报批评.

  (九)保密制度

  1、凡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下发和转送的秘密文件、电报、资料、刊物,一律由乡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登记、编号、呈请领导签批、送阅。任何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签收和拆封。

  2、涉密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传达学习,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和传阅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扩大传达范围和借阅的,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办理阅文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及时清退。

  3、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涉密材料。外来查阅涉密材料必须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做好登记。

  4、复印绝密级文件必须经产生密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复印机密、秘密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复印,复印件视为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5、不准将密级文件、统计资料、秘密载体带入公共场所和用不符合保密规定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不准在普通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严格执行国家秘密集中统一销毁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互联网,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不涉密”。

  (十)督查制度

  1、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督促检查并反馈乡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有关会议决定的事项。

  3、督促检查并反馈报告乡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

  4、定期和不定期通过电话、发文、会议等形式,通报督查工作的办理进度、质量和效果等情况。

  5、年终对整个督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报告。

  (十一)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制度.公务接待事先必须报经主任批准,方可接待,未报告或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的,费用自理.

  2、公务接待除党政办公室指定可记账的接待点外,在其他接待点接待不准记账,必须现金结帐持发票给领导签批后,到乡财务室报销。

  3、接待用餐标准

  (1)接待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大方”的原则。在接待中原则上只提供本地白酒,接待中一律禁止私自拿烟.

  (2)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杜绝客少主多的情况发生。

  4、接待住宿标准

  (1)县级以上领导:乡标准套房或同等标准。

  (2)县级以下领导:乡接待室或同等标准。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经费开支由乡长审批.

  2、报销单据必须注明开支内容、单据数量、金额,并符合支出范围和规定标准,经经办人、审核人签字后,由乡长审批后报销。

  3、因公出差确需借款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在返回后的3日内凭正式发票经主任签字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到财务室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认真编制收支预算、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必须按月、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编制好会计报表。

  (十三)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是指办公室内部配备的所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有关附属设备等.

  2、办公设备要合理配置,精心管理,充分使用,做到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办公室各项工作.

  3、办公室人员要爱护办公设备,科学使用,办公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各办、股、室负责人是办公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专人专管共用.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凡因遗失或无故损坏,当事人要照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使用者保管的设备,应及时交由乡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

  4、办公设备的购置

  办公设备的购置,由各办、股、室负责人根据需要报乡党政办,经乡党政办验核,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购买。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必须认真清理,登记入账。

  5、办公设备维修

  办公设备已过保修期出现故障时,首先由党政办公室内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故障仍无法扣除的,经乡党政领导审批后,由乡党政办或设备使用的各办、股、室负责人指派有关人员到设备厂家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或邀请相关技术员维修。

  (十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室内部日常办公所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笔(水笔、铅笔、圆珠笔、毛笔等各种办公用笔及其笔芯等)、纸(印刷纸、复印纸、公文纸等各种办公纸)、本(工作日记本、稿笺、文件夹、档案袋、信封等)、其他(软盘、计算器、订书机、剪刀、小刀、尺子、橡皮、胶水、大头针、曲别针、图钉、纸杯、茶叶等其他办公耗材).

  2、办公室人员要爱护办公用品,科学使用,因旧陋简。各局、办、股、室负责人是办公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专人专管专用。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凡因遗失或无故损坏,当事人要照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使用者保管的设备,应及时交由乡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

  3、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各办、股、室负责人根据需要报党政办副主任、经主任审批后,由乡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核销.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办、股、室负责人到乡党政办统一领取分发,乡党政办应做好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记录。

  (十五)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2、车辆用油严格执行填写加油单制度。驾驶员根据行程所需油量填写《白路乡派车加油单》报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加

  油,否则,所加油料费用由加油者自理。乡内车辆用油一律在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需进行维修的,先由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凡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或不在指定地点维修的,不予核销,费用自理。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活动,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责任心不强,出车前不认真检查,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6、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生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8、公车原则上不允许私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因擅自公车私用出现责任事故的,责任及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十六)请示报告制度

  1、乡党委、政府和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报送乡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一律交乡党政办处理,不得直接交乡党委、政府领导。乡党政办对请示、报告进行登记、初审后,根据请示、报告的内容及情况,送分管领导阅批。确需乡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由分管领导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2、重大事件、重特大案件、灾害事故,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请示、报告,做到一事一报.

  3、实行逐级负责制。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严格工作程序,不越级请示报告,不越权办理事务。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4、请示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七)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办公室机关业务等知识。

  2、学习时间

  每周日上午,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站所负责人集中学习,其余时间个人自学.

  3、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周日集中学习采取领导组织学习和室、办、股、班负责人及干部职工轮流组织学习等方式进行,组织学习必须使用普通话.

  4、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时,除因事、因病、下乡、出差外,乡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全部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每周日的学习,实行会议考勤管理,由乡党政办负责点名和清点人数,记录参会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八)值班制度

  1、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双休日由乡党乡领导班子轮流带班,办公室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其间:上班时间办公室干部职工全体在班,双休日和下班后专人值班.节假日办公室干部职工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负责办公室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协调乡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的值班工作,接待、疏导来访客人和上访人员,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所掌握的机密文件和重要情况向无关人员讲述和透露.

  4、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凡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公务员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十就)考勤制度

  1、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办公室。

  下班不得提前离开,提前10分钟离开的,视为早退。

  2、上班坚持考勤制度,由乡党政办负责监督、登记、汇总,每月初在职工例会上公布上月出勤情况,出勤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3、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开会、出差、下乡,向乡党政办报告,并向说明去向。若因紧急情况不能到办公室说明的,必须用电话告知。乡党政办要认真作好记录。

  4、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5、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请假,事后补假条),凡未经批准或没有假条而擅自离岗的,一律以旷工论处,扣除相应的工资,在职工例会上作书面检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执行。

篇三: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大桥乡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严肃纪律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党政办公室的服务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一、岗位管理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若安排基层调研、出差办事,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报告,以便工作交接。

  2.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嬉戏、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认真摆放、清洁和管理使用好办公用品,积极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3.因事因病需请假。1天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1天以上3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3天以上向主要领导请。批准的假条交由值班人员保管。因事情特殊来不及请假的,须口头请假,回来后再补写假条。请假人员离岗和复岗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报告,做好工作交接。

  4.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能当场答复办理的,要立即答复办理。属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才能答复办理的,迅速告知当事人找相关单位、部门。

  二、值周管理制度

  1.负责开关党政办公室门窗,上班时提前10分钟开门,下班时推迟10分钟关门。

  2.负责维护主要领导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环境卫生,定期浇灌、修剪室内花草树木,擦拭、摆放好办公用品,积极营造清洁、舒适的办公环境。

  3.周末按正常上班时间作息。做好文件电报收发、群众来信访办理、重大信息报告、后勤接待服务、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管理使用好公文交换系统、机要专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因擅离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办公室是公章的主管部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管理。

  2.公章管理人员不得将公章转借或由他人代管,公章仅限在办公室用印。

  3.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出使用公章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严格确定使用范围、地点、时间,并做好借出和归还登记。

  4.公章管理人员需对用印文件内容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属于审批类文件,没有相关领导审批字句,不得擅自用印。对盖出的公章要位置合理,字迹清楚、端正。

  四、保密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

  2.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努力配备保密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软硬件设施。

  3.加强重要保密部位管理,机要网、公文交换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保障密码安全和通信安全。办文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开展涉

  密材料的存储、印制、销毁工作;文件收发人员要严格密级文件的收发登记和清退工作;收发室要按照“三专”(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柜存储)要求管好涉密材料。

  4.办文时,凡内容涉密的文件,拟稿或修改校对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5.严禁个人留存、转抄、摘录、引用、外传涉密信息。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再复印。复印密件视同原件管理。

  6.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办公室设置保密专用计算机。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密级文件、材料。办公室配备专用U盘作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按内容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与保密专用计算机配合使用。

  五、档案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保管办公室的全部档案。

  2.档案库房必须专人管理,门窗加固,箱柜上锁,使用厚窗帘。

  3.档案装具使用铁皮档案箱柜,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应进行登记和统计。

  4.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把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不得擅自保存、摘抄、引用或泄露未公开的涉密文件。

  5.严格保管保密档案,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6.外单位使用本办档案,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利用,档案不

  能带出阅览室。

  7.使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撕毁档案或在档案上作记、涂改、勾划、打叉、圈点,对损毁档案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8.对档案材料的销毁,按程序报请县委保密局集中销毁。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由办公室主任主管,日常工作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2.日常办公用品、接待用品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供给。大型会议用品、办公设备购置和修缮需与办公室主任汇报,后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采购。

  3.领取办公物品,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批准,并作好登记

  4.办公室固定资产,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做好登记、清查、添置、报废等有关工作。

篇四: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纪念品(土特产)发放登记表

  品名

  入库数

  入库日期

  管理员

  时间

  单

  位

  合计

  人数

  发放纪念品数

  管理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办公室主任(签字)

  注:本表在发放物品时要认真登记,每月汇总一次,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主要领导审阅。

篇五: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公文的过程,包

  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登记编号、复印、用印、分发

  等程序。文件按分工由指定人员拟稿,并认真填写发文稿纸。

  文件形成后,由主要领导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拟稿人员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

  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二条文件签发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字审核、文件

  编号。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批制公文的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

  规定的具体要求等。已签发文件由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

  文件由拟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第四条

  各站、所、办的业务性发文由各站、所、办负

  责拟稿,办公室审核编号,办公室主任审稿会签,主要领导

  签发。

  第五条

  上报、下发的所有文件必须留底稿一份、文件

  二份,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存档。

  第六条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的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

  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七条

  对于上级来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统一登

  记,于接收当日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送主要领导批

  阅后办理。

  第八条经主要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的公文,由办公

  室按批示程序办理。承办人员收到交办工问候,应及时办理,对确有困难的,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文件批示后,由专人呈送副职领导传阅,传阅

  过程圈阅视为阅知,传阅完后应及时返还办公室归档。

  第二节公文归档

  第十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根据《档案法》及相关规

  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

  文。

  第十四条

  各站、所、办以党委政府文件出的公文应及

  时与其他公文一同整理、归档。

  第三节公文管理

  第十四条

  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各站、所、办有关业务资料自行管理,具备归档条

  件的移交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上级单位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

  的以外,经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翻印。

  第十四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加盖公

  章。

  第X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将本人暂存、使用或管理的公文按有关规定移交、退还。

  第四节文件打印、复印管理

  第X条

  各种文件、材料原则上必须在办公室统一打印,如遇特殊情况,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可在打印部印刷。

  第二章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节组织领导

  第X条

  成立X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

  担任,副组长由纪检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主

  任担任,成员由派出所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

  组成员随缺随补。领导小组实行集体及组长承担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副组长及成员承担直接责任。

  第X条

  保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保密

  工作的指示;统筹全镇保密工作事务。具体包括:贯彻实施

  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事项工作的领

  导,加强保密工作管理;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

  律知识及保密工作的基本规范要求;安排工作人员的集中保

  密教育;审查对外提供和公开发表的事项;管理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加强保密要害部位检查、监

  督、管理;查处泄密事件;承担上级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

  密工作事项等。

  第X条

  设两名保密员,由李敏、李孔两位同志担任。

  保密员作为领导小组的具体承办人,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

  作

  第二节公文保密

  第二十条

  所有来文及公事信件,均由保密员统收并按

  要求登记、分发。其中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须作定

  期清退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凡注明领导同志姓名的亲启件,交由领导

  本人拆封。

  第二十四条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保

  密规定,不得让限定范围以外人员接触秘密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阅办秘密文件、资料须在办公室进行,阅

  后及时交回保密员或放入文件柜加琐。办公桌面上不得乱放

  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严防失窃、泄密。

  第二十四条

  秘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得摘抄。如确因工

  作需要摘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摘抄绝密级文件、资料

  须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第二X条

  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携带外出,因公事确需携带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范措施,严防被盗抢或丢失。

  第二X条

  不准通过普通邮政、网络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第二X条

  定期对计算机公文处理及信息网络的运行情

  况进行保密检测,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坚持“谁上网,谁

  负责”的原则,抓好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洁工作,严肃查处

  泄密事件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X条

  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须将自己保存的秘密文件、资料清理清退,不得私自带离本机关。

  第三节密件复印

  第二X条

  绝密级的文件、资料,非经原确定密级的单

  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印。

  第三十条

  机密、秘密级的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复印。

  如确因工作需要复印,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三十四条

  复印件需经保密员登记备案后方可使

  用,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向保密员清退,由保密员负责销毁。

  第三十四条

  复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改变原件

  密级,也不得将原件密级标志隐去后当作普通文件、资料复

  印。

  第三十四条

  复印秘密文件、资料须严格控制数量和发

  放范围,并严格按批准的份数和发放范围印制和发放,不得

  多印私留,也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

  秘密文件、资料复印件按原件所适用的保密规定保管、使用。

  第三X条

  复印秘密文件、资料须使用本单位复印

  机,不得拿到非定点复制单位的经营性复印点档或其他难以

  监控的复印点复印。

  第四节废纸处理

  第三X条

  保密废纸指不需归档和留存的废旧文件、内部资料及手稿等。保密废纸不得当作普通废纸出售,也不

  得当作垃圾倒掉,必须按规定方式予以销毁。销毁本单位制

  发属于秘密级以上的公文,还需在原登记本上由两人签名,逐份监督销毁。

  第三X条

  各岗位产生的保密废纸,交办公室集中存放,统一销毁。

  第五节电脑管理

  第三X条

  各岗位配置的电脑,要加强管理,不得随意

  让本单位以外的人员使用。

  第三X条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外传任何系统软件及

  应用软件,不得擅自与外单位或个人的电脑进行联网。

  第四十条

  输入电脑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秘密件与非

  秘密件分存于不同的电脑软盘。对于储有秘密文件、资料的电脑软盘,由保密员负责保管,并统一编号、登记,定期清

  点。

  第四十四条使用过的打印纸、报废的软盘应定时清

  理、销毁。

  第四十四条

  不得在电脑上使用未经检查的不明来历

  的外来磁盘、优盘、硬盘。

  第四十四条

  废旧电脑的处理,应在确保秘密信息无

  法还原的情况下,对硬盘、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采用

  物理或化学法彻底销毁。

  第六节传真管理

  第四十四条

  使用传真机传输信息时,首先要核准对方

  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以传输,严防误传。

  第四X条

  要执行传真机传输收发登记制度,做到手续

  完备,来去清楚,有据可查。

  第七节保密防范

  第四X条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工作,除应遵守各专

  项保密规定外,还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防范措施,谨防在办

  公过程中发生失、泄密。

  第四X条

  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工作,要做到门

  开人在,人离门关(锁),杜绝因疏于防范造成失窃、泄密

  事件的发生。

  第四X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办公室,尤其是进入领导同志办公室,应先敲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

  进入。

  第四X条在办公场所接待客人,除办理与接访相关的涉密公务外,不要在客人可视范围内摆放秘密文件、资料、手稿,以及开启载有秘密信息的电脑显示器;不要在客人面

  前谈论或口头办理秘密事项。

  第五十条逢节假日前,办公室负责对办公场所的保密

  设施和有关保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补

  救,并将保密防范纳入节假日值班职责范围。

  第五十四条凡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做好本人经

  办的秘密事项交接外,必须及时交回办公室门匙和文件柜

  匙,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

  第三章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办公室是公章的主管部门,公章必须由专

  人管理。

  第五十四条公章管理人员不得将公章转借或由他人

  代管。公章仅限在办公室用印。

  如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出使用公章的,必须经

  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并进行登记,严格确定使用范

  围、地点、时间。

  第五十四条使用公章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用印日

  期、内容、份数、经办人。

  第五X条

  公章管理人员需对用印文件内容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对盖出的公章要位置合理,字迹清楚、端正。

  第四章信访接待制度

  第五X条

  对待来电、来信、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及时解决的给予办理。

  第五X条

  对于不能及时解决或无法解决的依据政策做

  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第五X条对于当天接待、上级机关、部门批转的信访案

  件,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五X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第六十条

  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和加班等

  情况.具体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第六十四条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

  后方可离岗。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书写请假条的应电话向领导

  请假,返回后当天及时补交请假条。

  第六章签到制度

  第六十四条

  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后10分钟以内为

  签到时间,超过10分钟签到的,按迟到记录。提前30分钟

  下班的,按早退计算。迟到半小时或早退一个小时的,按旷

  工半天算。

  第六十四条

  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的,须经主要领

  导同意,办公室登记后,不作为迟到计算。

  第七章请假制度

  第六十四条请假必须提交请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

  党政副职领导,各站、所、办责任人请假须由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须有分管领导或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

  假条统一交由办公室保存。

  第六X条

  请病假须持乡卫生院或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方可请假,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六X条

  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

  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第六X条

  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

  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第六X条

  上班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八章打印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打印室管理,使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更好地

  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X条

  打印室职能:打印、复印各种文件和材料及

  办公室主任同意打印的有关材料。

  第七十条

  凡需打印、复印的各类文件、材料,须办公

  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打印。不得接受没有办公室主任签字同

  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文件及材料。

  第七十四条要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做到文件打印及

  时,准确,版面清晰、整洁。

  第七十四条必须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完毕,文件及原

  稿要完整交回交印人校对。对打印后的废纸要及时销毁,不

  得传播、泄露尚在打印过程中的文件内容。禁止闲杂人员在

  打字室逗留,闲聊。

  第七十四条要对打印的全部文件材料按单位,文号、标题、份数进行登记造册,重要文件要按类存盘保存。

  第七十四条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

  备正常工作,保持打印室整洁和安全。

  X镇党政办公室

  X年3月19日

篇六: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乡镇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努力降低运输成本,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车辆管理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要有利于节约经费,要确保行车安全,要实行统一调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

  2、财务大额现金的存取用车;

  3、接送病号用车;

  4、部门因公必须用车。

  三、出车管理

  1、院办是车辆的管理部门,集中行使车辆的调度权。

  2、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派车,填发派车单;节假日用车由值班领导填发派车单;特殊情况下用车可事先口头向车辆管理员申请,并于二日内补办派车单;

  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并严格遵守行车技术规范和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管理员在安排驾驶员出车前,要考虑驾驶员身体状况,严禁带病或疲劳驾驶;

  四、加油管理车辆加油,由用车职工在发票背面签字予以证明,驾驶员自行办理报销手续;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

  1、学院在市内指定一至两家维修厂实行车辆定点维修,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车辆管理员与驾驶员一道去修理厂确定维修项目(或凭院办通知维修),维修后驾驶员签字并将其中一联交院办,费用由院办按协议和修理厂统一核算;

  2、车辆遇特殊情况,须在外地维修的,由驾驶员持由用车人签字的维修单回校后补办维修项目登记及报销手续;

  3、车辆实行定期保养,及时做好清洁、养护工作。

  六、驾驶员出车补贴及违规处罚

  1、工作日内:市内出车一次补贴____元(晚____点以后为____元);出长途差(出城区____公里以上):省内每天补贴____元(含出差补贴____元),省外每天补贴____元(含出差补贴____元);

  2、学院设立行车安全奖,驾驶员一年内安全行车无安全事故的,学院发给安全奖,安全奖金额为全年车辆保险费退还金额部分。

  3、车辆出入学院大门由门卫登记备案。驾驶员违规私自出车,每次扣除岗位津贴____元,另承担私自用车的全部费用;全年达三次及以上的,不发年终安全奖;连续两年未领取年终安全奖的,在下一年度解除驾驶员岗位聘用合同。

  4、驾驶员应保证____小时通讯畅通。不能正常开机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除通讯特补____元,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被扣除通信特补的,下一年度不享受通信特补费。

  七、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____年元月____日起执行,原有车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乡镇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二)

  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镇长发表结论性意见,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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