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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5篇)

时间:2023-05-03 15:05:05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

  

  本科论文

  摘

  要

  本文开始便对本课题目前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以此为基础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介绍,然后系统的阐述了本文所要研究的内容以及采用的方法。其次通过各种文献资料,以P2P网络信贷为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研究,运用相关数据信息进行论证,从而发现相比起金融企业的迅猛发展,我国金融监管方面还不够完善,立法进程比较滞后,金融市场的稳定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如“e租宝跑路事件”。所以针对互联网金融在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漏洞,应该对金融监管制度与监管体系的建设、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改进。最后通过借鉴英美在金融监管方面所采取措施,为营造更加健康、高效的金融市场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以期互联网金融在金融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制度,P2P网络信贷,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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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Thisarticlebeginswithanin-depthdiscussionofthecurrentdevelopmentofthissubject,andonthisbasis,introducesInternetfinance,andthensystematicallyelaborateonthecontentandmethodsusedinthisarticle.Secondly,throughvariousdocumentsathomeandabroad,takingP2PonlinecreditasanexampletostudyInternetfinance,andusingrelevantdataandinformationfordemonstration,itisfoundthatcomparedwiththerapidgrowthoffinancialcompanies,China"ssupervisionsystemisstillnotperfect,andthelegislativeprocessislaggingTherearestillmajorproblemsinthestabilityofthefinancialmarket,suchasthe"eZoubaoRunRoadIncident".Therefore,inviewoftheloopholesintheoperationprocessofInternetfinance,problemssuchastheconstructionoffinancialsupervisionsystemandsupervisionsystemandtheguaranteeofconsumers’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shouldbeimproved.Finally,bydrawingonthemeasurestakenbytheEnglandandtheAmericainfinancialsupervision,theyprovidesomeinsightsforcreatingahealthierandmoreefficientfinancialmarket,withaviewtomakingInternetfinancemorecompetitiveinthefinancialmarket.

  Keywords:Onlinefinance,Financialsupervisionsystem,P2Pnetworkcredit,Supervision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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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前

  言

  .....................................................................11绪论

  ....................................................................21.1研究背景

  ...........................................................21.2国内外文献综述

  .....................................................21.3研究内容及意义

  .....................................................31.4研究方法

  ...........................................................32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概述

  ....................................................42.1互联网金融的涵义及特点

  .............................................42.1.1互联网金融的涵义

  .............................................42.1.2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42.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

  ...............................................42.3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

  ...............................................53P2P网络信贷的产生及发展

  ................................................73.1P2P网络信贷基本概况

  ................................................73.1.1P2P网络信贷的含义

  ............................................73.1.2我国P2P网络信贷的成长过程

  ...................................73.2P2P网络信贷对监管制度的影响

  .......................................83.3我国P2P网络信贷监管存在的问题

  .....................................94我国金融监管制度剖析

  ...................................................114.1金融监管制度概述

  ..................................................114.1.1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及创新

  ..................................114.1.2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114.2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不足

  ............................................125国外金融监管制度

  .......................................................145.1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

  ................................................145.2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

  ................................................155.3英美国家金融监管的启示

  ............................................156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

  .................................................176.1金融监管法律方面

  ..................................................176.1.1优化信息披露制度

  ............................................176.1.2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176.1.3完善市场制度

  ................................................176.2金融监管体系方面

  ..................................................1本科论文

  6.2.1转化监管体系

  ................................................186.2.2改变监管方式

  ................................................18结

  论

  ....................................................................19致

  谢

  ....................................................................20参考文献

  .................................................................21本科论文

  前

  言

  互联网金融是指在原有的金融业务的前提下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所延伸出来的一种较为新颖的金融业务形式,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与日新月异,互联网金融在很短的时间内迅猛发展,使金融产品更加多元化。在互联网金融业持续发展过程中,其所呈现出来的各种问题也逐渐被政府部门所重视,近年来对于互联网金融问题我国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金融监管制度。所以就目前而言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一旦监管缺位则必然会导致整个金融市场动荡不安,只有加大监管的力度金融市场才能协调有秩的运作。

  文章一开始便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基本的概述,简单概括了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的产生过程,揭示互联网金融在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弊端。在剖析互联网金融的兴盛对我国监管层面的的影响时,以P2P网络信贷为切入点,按照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采用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剖析,如披露制度不完善、监管模式需要转变等。并对当前金融监管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同时借鉴国外对于金融监管的经验,使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能够更快的达到最优化,以便互联网金融能够在合规的环境下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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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绪论

  1.1研究背景

  金融行业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核心自成立以来就以监管严格所著称,但在近几年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渗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对金融行业造成了严重冲击,传统金融业迅速由盛转衰,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互联网金融就是传统金融业在此冲击下所转变出来的新兴产业。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作为当下的新浪潮,对现代社会有着较为深远的意义。其作为新时代的产物依靠行业门槛低、服务人群广、产品多元化等优势,迅速渗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需求。这使得互联网金融在短短几年内蓬勃发展,现今已成为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允许进入的要求低、执法和监查的力度不够等,让互联网金融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种种风险,许多问题难以具体根治。金融欺诈事件也不断涌现,使得广大参与者损失惨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对此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加大执法力度。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谢平(2012)和邹传伟(2012)首次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定义,并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之前的金融业务模式有很大的区别,它主要依托于网络信息技术,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将对我国的金融体系产生重大的影响[1]。

  陈林(2013)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以及主要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并且从六个方面(宏观及微观层次)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通过分析国外对互联网金融所实施的监管措施,对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监管提出建议[2]。

  魏鹏(2014)提出我国只有遵循“分类监管、联合监管”原则,整个金融业才能更加合规化运作[3]。

  徐庆炜(2014)和张晓锋(2014)表示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都是基于传统金融业制定的已经不适应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业[4]。

  王俊(2017)和赵国锋(2017)指出在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已经逐渐盛行的情况下,在给社会带来福利的同时应尽快适应监管,快速发展[5]。

  AkindemowoEniola(2010)提出互联网金融昌盛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要拥有严苛的金融监管制度,并针对金融监管提出了切实性意见。同时提出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类监管并且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6]。

  Berger(2013)对互联网金融一词做出了归纳性的总结并进行了形象的解释说明,他表示其就是先前的金融业与网络信息技术互相融合的产物,是整个金融业的一种前所未有的产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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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msey、Labored(2014)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一种单一的经营模式,而是一种混合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有极大的可能导致风险增加,所以政府监管过程中应当处理好政府监管、创新发展和行业自律三者之间的关系[8]。

  相比于国内,国外在很早就对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进行研究,因此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所以外国对互联网金融各个方面的探究更加完整和全面化。固然我国近几年对于这一领域的探究也比较成熟,但是侧重点往往是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对监管制度的影响以及政府的创新举措方面的研究较少并且没有进行完整性的研究成果。

  1.3研究内容及意义

  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基本的论述,分析了其从没有到兴盛的整个过程,并且将P2P网络信贷作为例子,深入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及存在的不足,详细的列举了P2P网络信贷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全面阐述各种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在当前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之上提出改进意见。然后对国内及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所采取的监管措施进行刨析,以美国、英国为例。借鉴英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验,吸取英美发展过程中的教训。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以及英美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提出建议,并号召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和完善各方面的制度。

  虽然现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多之又多,但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研究却寥寥无几,所以现将以P2P网络信贷为例介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革以及存在的漏洞。

  1.4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法为主,以比较分析法为辅的方法对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进行研究,并且以P2P网络信贷为例子,结合P2P网络信贷的目前发展状况,通过具体的分析找出P2P网络信贷在监管层面所存在的缺失,再与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和实际发展情况相结合,弥补其中的不足并提出更加完善的建议。再者比较新兴的金融业务所存在的风险与原先的金融业务所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不同,更加突出前者所具有的风险隐患。通过对英国和美国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采取的防范措施进行总括分析,结合我国发展现状,对金融的监管制度方面提供经验并加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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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概述

  2.1互联网金融的涵义及特点

  2.1.1互联网金融的涵义

  互联网金融其英文简称为ITFIN,就是指先前的金融业务模式与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具有多重功能的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业务模式[9]。从2012年开始互联网金融便如雨后春笋一般破土而出,以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为主的互联网金融蒸蒸日上,很好地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困难、贷款成本过高等问题,拓宽了中小微企业的筹资渠道,同时也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作为一种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有线上支付,众筹、P2P网络信贷等各种表现模式,这些模式都是以互联网为依托进行业务的操作,其冲脱了传统金融业的约束,借助互联网以一种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方式进行资金清算、网上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等业务。

  2.1.2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服务群体广

  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互联网金融业的约束较少,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产品的认购以及业务的办理。由于互联网的资源共享功能使得互联网金融同时具备共享性,客户可以得到更多的共享资源,这使得其所服务的群体不断扩展。

  (2)交易费用低

  传统金融业由于交易双方很难获得对等的信息,导致在交易过程中花费的费用较高。而互联网金融则可以完美的规避这一缺点,其借助互联网平台的资源共享功能直接进行撮合交易,无需中介参与,大力节省了交易成本。

  (3)产品效益高

  传统金融业所包含的存款、贷款业务利率都处于较低水平,而互联网金融下的产品其利率都比传统金融业的利率高,其丰厚的收益吸引着大部分的人群,且其产品更加多元化,购买起来更加简单快捷。

  (4)经营风险大

  由于我国整个的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备,互联网金融允许进入的要求又很低,所以其在经营过程中需承担由于信用问题而造成的巨大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本身就存在着网络犯罪现象,所以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还承担着网络化风险。

  2.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史相较于英美等国家较短,大致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2005年之前)是互联网金融的初生阶段,在这一梯队主要是帮助银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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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技术相结合,把银行的相关业务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办理,其主要的发展模式为电子银行,使传统金融业务网络化,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第二梯队(2005年—2012年)这一梯队是其发展的萌动阶段,在这个时期互联网主要作为金融业务的中间人,提供一个网络化的虚拟平台,双方当事人通过这个平台进行业务办理,这一阶段的主要发展模式为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等,为资金融通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第三梯队(2012年—2020年)主要是互联网金融的高涨阶段,在这一梯队互联网与先前的金融业已经完全融合为一个整体,互联网金融已慢慢渗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大量的投资者更是抓住了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这一漏洞纷纷前来投资,这就使得P2P网络信贷平台等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到了顶峰;第三方支付也逐渐应用到人们的交易活动中,微信或支付宝支付随处可见,多种业务形式争相浮出水面。

  表2.1互联网金融业务形式

  业务形式

  第三方支付

  P2P网络信贷

  大数据金融

  众筹

  信息化金融机构

  互联网金融门户

  代表业务

  支付宝、微信、快钱、财付通

  人人贷、拍拍贷、有利网

  阿里金融、京东金融

  大家投、积木网、天使汇

  建行“善融商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

  大童网、格上理财、91金融超市

  2.3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

  (1)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操作风险是指工作人员的人为操作错误或者操作系统故障等而导致意外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的损失程度较高,一旦发生此类风险必然会导致资金受损,甚至会影响业务的正常实施。

  (2)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是指进行交易的两个人有一人由于种种事无法履行到期义务可能会给另一人造成的一定程度的损失。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加之互联网的虚拟性,交易双方很难进行全面了解,所以很容易形成信用风险。

  (3)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主要是借助于网络信息手段,而网络信息手段的应用离不开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转。它的技术风险是指由于网络信息手段的缺失以及互联网病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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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客的存在,使得互联网不能随时处于安全状态,甚至会导致信息被窃取,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受到影响。

  (4)市场风险

  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是由于未来市面上的价格及社会背景等外界因素的不稳定性而造成的风险,消费者可以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来缓解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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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P2P网络信贷的产生及发展

  3.1P2P网络信贷基本情况

  3.1.1P2P网络信贷的含义

  P2P网络信贷用英文说就是PeertoPeer,可以将其简单的理解为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的借贷,是一种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其服务主体为中小微企业以及短期小额借贷者。P2P网络信贷是借款人在专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上发布借款信息,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寻找合适的贷款人,进行撮合成交,从而实现双方之间的借款或贷款行为。在二零零五年,ZoneofPossibleAgreement做为全世界范围内最早的一家第三方网络平台在London横空出世,它与线下运营所不同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很多人,这就使得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在各国涌现。二零零七年,我国在上海创办了国内最早的一家第三方网络平台——拍拍贷,这也象征着P2P网络信贷以正规化的方式在我国问世。

  3.1.2我国P2P网络信贷的成长过程

  其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在2007年刚刚崭露头角的时候并没有很多人了解也没有被大家广泛的认可。当时只有一些具有冒险精神的企业家投资创办了P2P网络信贷平台,至2011年底,经过五年的发展我国也仅有20几家P2P网络信贷平台。从2012年开始越来越多有放贷经验的人开始接触这个金融业务模式,再加上在当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较松,这使得大量投资者涌向这个行业,导致P2P网络信贷平台的数量大幅度上升。如图3.1和3.2所示,在2013年P2P网络信贷平台的数量增长到了600余家,整个年度更是实现了228.6亿元的成交额。2014年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到1500多家,整个年度的成交额为897.1亿元。但是由于与P2P网络信贷相关的监管制度并不完善,各种平台的优劣程度参差不齐,这导致从2012年开始P2P网络信贷业便陷入了“跑路潮”,各平台老板唯利是图纷纷跑路,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这使得P2P网络信贷运营平台的数量在2015年达到3400多家的顶峰后便开始呈现下降趋势。

  数据来源:零壹数据

  图3.1近九年正常运营平台与问题平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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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250002000015000100005000028048.4920638.72100213058.2228.6897.184.22011201220132014201517948.019649.11成交额201620172018201数据来源:零壹数据

  图3.2近九年成交额走势

  截至2019年底,P2P网络信贷平台达6000多家,但正常运营平台仅剩343家,相比于18年年底消失了700多家;2019年整年的成交额更是如过山车般降至9649.11亿元,与同样发生急速下降的去年相比仍下跌了46.25%。

  3.2P2P网络信贷对监管制度的影响

  自2007年起P2P网络信贷便在我国迅速扩展开来,P2P网络信贷平台更是遍地都是,但是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其存在着一些弊端,如我国对于P2P网络信贷公司并没有严格的准入要求这就造成平台质量参差不齐、再者由于政府政策等宏观环境的变化所导致的市场风险等。这些五花八门的问题对P2P网络信贷平台的数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使得P2P网络信贷平台的数量在2015年达到顶峰后就出现了断崖式的下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自2015年便开始对这一领域加强了监管,P2P网络信贷从最开始无人问津的监管状态逐步走向多部门管理的监管状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部门在2015年12月末公布的关于对提供网贷信息的中介机构加强管控的条例更是使得P2P网络信贷无人问津的监管状态彻底终结。2016年3月在上海创立了“NIFA”并进行了挂牌仪式,这进一步说明国家开始对P2P网络信贷业进行正规管理[10]。紧接着为了使P2P网络信贷业在碰到难以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可以有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依靠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我国便构建了“1+3”监管模式体系。即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具体内容如表3.1所示:

  表3.1“1+3”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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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全国各个地方对于P2P网络信贷监管也相继出台并推行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这再次表明对于P2P网络信贷业国家已经形成了规范且系统化的监管模式,使得各种网络信贷平台更加健康合规运行。在2019年九月二日各部门携手颁布了在今后要对互联网金融业的信用体系加大力度管理的文件,文件指出所有的P2P网贷平台必须全部相接到我国的征信系统[11]。这项措施对交易双方的利益给予了极大的保护,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着较为深远的意义。但在当今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和日新月异的大前提下,P2P网络信贷业的迅猛发展和现今的监管制度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对P2P网络信贷业的监管一刻都不能停。政府应该从全方面多层次下手,结合当前的发展情况,及时对传统监管制度进行变革,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大力推进立法进程,以保证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3.3我国P2P网络信贷监管存在的问题

  (1)法律制度不完善

  从上文可知,近年来我国对P2P网络信贷业的监管下了很大的功夫,且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文件。但是不难看出从2015年发出的对第三方机构的各项活动进行加强管理的第一部法律性文件开始,对于P2P网络信贷业的监管主要是依据行政规章以及行业自律性文件。从法律层级上来看,规章是处于最低级的,它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从行权范围来看,部门规章仅仅是调整本部门范围内所出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协同各监管机构一起监管。

  (2)准入门槛低

  虽然目前我国对于P2P网络信贷业从“无限制”转为“备案登记制”,但其准入门槛仍然过低,因为根据《网络信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规定,如果想要进行P2P网络信贷,只需要进行简单地操作,在取得可经营的证件后10天(节假日顺延)以内把所需的资料提交到企业注册时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存档备查并登记即可,并且对登记时资本的总额没有任何限制,而且对于P2P网络信贷从业人员没有任何限制。这种低门槛的准入制度使P2P网络信贷平台的数量只增不减,但其质量令人担忧,诸如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更是频频发生。

  (3)信息披露不彻底

  由于P2P网络信贷借助于互联网平台进行借贷活动,互联网平台的虚拟性使得信息更容易处于一种不透明状态。投资人无法获得平台真实的财务指标、逾期数据等重要信息;借款人只需提交所需要的的材料便能获得借款的资格,但对于他的真实身份、借款用途等难以考证。虽然2017年在所发布的文件中明确指出中介机构应该向外界公开的内容,但由于该规定一方面缺乏一定的灵活性,难以具体实施;另一方面该规定所要求的披露内容不全面,所以就目前而言P2P网络信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仍不充分。大大加剧了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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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征信体系不完善

  虽然现今p2p网络信贷平台以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但是就目前而言央行的征信系统仍存在着各种问题,并且仅仅依靠征信系统也无法了解参与者是否有多项债务等问题,所以缺少一个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来为互联网金融业提供信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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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我国金融监管制度

  4.1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

  4.1.1带来的挑战及革新

  自20世纪末金融业就开始网络化并逐渐兴盛,为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求,在发展初期(1999-2013年)我国监管部门实行了“包容性监督管理”模式,就是将“金融包容”的思想灌入到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这种模式改变了传统金融监管制度的死板性、金融监管工具的单一性以及监管措施的强制性等,使得监管制度更加灵活多变,营造出更加公平法治的监管环境。

  在2013年这一全新的行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伴随着人们的广泛接受,客户的数量也在逐步的增加,所涉及的领域也日渐多元化,互联网金融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平台欺诈、跑路事件更是多发。为了应对这一现状我国监管部门在这一时期(2013-2015)监管部门要求“一行三会”在自己的管辖领域内分别制定规章制度,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业监管;通过发表的各种文件我国形成了对于金融业监督管理的基础性框架,也确定了“原则性监督管理”

  的模式,这种监管模式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创新,但仍存在一些漏洞。

  在大家意料之外的是“原则性监督管理”模式对互联网金融所引起的问题并没有起到根本性的根除作用,在2015年平台跑路、非法融资、诈骗等不法行为更是大规模爆发,这一现状引得金融监管当局高度重视。2016年我国更是在第一时间加快了对互联网金融业整治的步伐,同年各部门通过线上开会一致同意对整个互联网金融业进行一整年的整顿治理工作,随后为了使这一决定顺利进行国务院颁布了具体的文件,紧接着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陆续对所管理的业务领域制定了相关的执行方案并进行了专门的整治活动[11]。在这一时期(2016-2017年)逐渐形成了一种“运动式监管”的模式,这也是整个金融监管史上最为严厉的一种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内的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大量不合规平台被依法处决。互联网金融业平台混乱的问题得到了基本性的解决,促进了整个金融界的持续健康发展。

  4.1.2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模式

  现今金融行业主要实行分业监管模式也叫多头或多元监管模式,即对不同的经营组织及其经营范畴分开进行管理的模式,监督管理的使命一般由数个进行监管的部门一起担负,最高的监管职权主要由中央政府掌握。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式发展,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似乎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发展的需求,很难对金融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因此在2013年国内针对当前的发展情况对监督管理的模式做了变动,针对多种业务类型混合的各种业务形态和新生的金融产物,我国确立了以央行为首的金融监督管理的一种制度,它最首要的任务是协助并调节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但是没有达到预期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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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自2018年3月开始实行以国务院金融委、央行、银保监会以及证监会和地方部门监管为主的新型监管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委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使各金融监管机构更好的履行监管职责,使金融业更加安全稳定运行;央行的主要职能是拟定和强制力实施货币政策、进行宏观审慎管理,使金融业处于相对平稳的状态;原先的银保监会主要是对全国银行界、保险界的金融组织实施监查并进行管制;证监会则主要是对证券界的金融组织实施监查和管制,并在各地方设置金融监管局进行全面统一监管[12]。

  图4.1“一委一行两会”监管体系

  4.2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不足

  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行业的一种新兴产业,其业务模式仍然存在着演变空间,具有较大的创新性。但我国监管制度的更新速度赶不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速度,监管制度要根据现有的案例去分析制定,这就导致许多风险无法提前抵制。

  其次,当前国内的金融行业早已呈现出多种业务混合经营的形式,然而到目前为止仍使用根据各种业务分开经营的形式所制定的金融监管制度,虽然在2018年将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但是对于目前分业监管的现状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分业监管对与现行状态下的管理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表现出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滞后性,监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规章制度。

  最后,金融监管的主体不明确,“双轨制”监管模式对于某一事件可能会出现多部门监管的现象也可能出现无人监管的现象,使得各个监管部门很容易通过漏洞推卸责任。且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各业务模式的监管不统一,有些业务模式的监管制度已相对完备,就像第三方支付;而有些业务模式的监管制度却刚刚出台。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处于失衡状态,不能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

  只有不断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才能适应市场潮流,使金融体系更加规范化。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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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大数据背景下,如果放松监管,则可能会像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一样,造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所以我国应大力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制定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促进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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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国外金融监管制度

  5.1美国的金融监管制度

  美国对于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当齐全,并且具有严格的规定,对P2P网络信贷这种新兴金融产品的管理更为严格。自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就开始通过颁布条例使金融产品购买者的权益有所保障。90年代末通过的相关法案更是使其长期分业运营的局面彻底告终,并形成了多种业务模式混合运营的局面。虽然在其国家早就停止了分业运营,但在混合运营的形式下目前仍采用分业监管。在2008年经济大危机结束后,经过反复的检讨后于2010年进行了变革,并且针对此次变革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公开并发布了一部法案,这一法律文件后来成为了美国历史上影响最大,整改幅度最强的一部议案,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美国的对于金融业的管理有3个方向:一是保证其能够安全稳定运转;二是给其营造一个较好的外界环境,使各金融企业能够具有正面影响的较量;三是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下图为美国目前所实行的监管体系,“双重”即中央和地方对金融机构或业务都有监督和管理的职权,“多头”即担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的机构有数个,有效规避了交叉监管和制度冲突的问题[13]。

  图5.1“双重多头”监管体系

  美国的监督管理主体把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概括为2个方面:一是把重点管理网络上的业务往来,使其风险将到最低,对金融可分的合法权益进行重点保护以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平稳运行;二是监管主体觉得互联网金融对于市场体系具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而且降低了交易成本并对金融业务进行创新,这有利于减轻成本和金融创新,故不应当利用规章制度对其工作的开展进行过度的干涉。由此可见美国对这一方面管理相对来说是较为有度的,结合当前行业发展的现状,在原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补充新的规章制度,以顺应世界上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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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英国的金融监管制度

  英国是最早开展P2P网络信贷业务的国家,在2011年之前英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业并没有给予过多关注,最早是由行业协会对其进行自我管理。在2013年英国权威性的管理组织成立(即FCA),这标志着英国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正式的监管。为防止金融危机发生英国曾对相关的监管制度做了全方位的改善,一是建立法律框架,让BOE承担维护金融业平稳运行的主要职责;二是制定大量可操作性金融监管工具,以避免风险敞口的发生;三是着力解决金融机构内部由于偏向于短期利益而采取的不恰当的行为,并且推进国际社会银行业标准化发展。

  英国的监管目的主要有两点:第一,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法律环境;第二,给予金融风险适当的监管并大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英国采取的是二元结构的“双峰监管”模式,这种模式被认为是最能够适应当前现状的金融监管模式,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图所示。值得一提的是行业自律协会在英国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提供了一个可以进行直接沟通的窗口,这使金融政策能够更加有效的落实,大大减轻了监管的难度,给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帮助。

  图5.2“双峰”监管体系

  5.3英美国家金融监管的启示

  虽然各个国家结合自己的基本国情对金融监管有着不同的监管模式,一种监管模式不能适用于所有国家,但是英美的金融监管制度是有值得我国借鉴的。

  (1)监管制度对于行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能够时刻注意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根据现行状态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给予充分的法律保障,对风险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控制,有利于金融业平稳有序的运转。所以,我国在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完善时,需要重点对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完善,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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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可以有所依据。大力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个主要目的,我们可以效仿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专门设置一个机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应该像美国一样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适度的监管不要抑制其发展,将各新兴领域全面纳入到监管范围内并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上进行补充完善。

  (2)当前我国采用的是分业监管模式,但是受互联网金融的影响,目前金融行业表现出了多种业务模式混合运行的现状,尽管政府对监管政策做出了调整,但对现在所实行的监管模式并没有形成根本性的影响。在监管过程中分业监管暴露出很多问题,不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求,所以我国应该改变当前的监管模式,借鉴英国的“双峰监管”模式,不但可以对金融业实行有效监管,而且还能够适应混业经营的局面。传统的的金融监管模式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互联网金融,不能及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控制,改变监管模式可以更好的适应新的业务形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市场正常运作。

  (3)行业自律委员会在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和政府层面的监管相比,行业自律委员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更好的方便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沟通。目前我国虽然有自律协会,但其发挥的作用并不显著,没有实际性的权力,所以我国应该加强对自律性组织的建设,并赋予该组织一定的处置权。在政府监管和自律性监管的双重作用下,一定会形成更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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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

  6.1法律制度方面

  6.1.1优化信息公开体系

  全方位优化信息公开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对互联网金融业的信息公开体系进行优化,能够对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全盘的公开,这样机构及投资者就可以对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可以对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及自身是否可以承担这样的风险进行合理的预估,从而进行理性的选择,制定出更加安全可靠并适合自己的投资方案。由于互联网具有很强虚拟性和无地域性,公司在进行信息公开时很有可能会披露一些虚构的信息或者是篡改真实的信息,这就大大加强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也使金融风险随之增加,所以建立及优化信息披露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必须对信息披露方面进行大力监管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因此,监管机构对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相关的信息应该进行及时准确的发布,保证机构和投资者获得有效信息的时效性,让机构和投资者能够对所要投资的企业有更全面的了解并及时对投资企业各方面的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与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最终做出合理的投资规划,有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

  6.1.2维护消费者正当权利

  加大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建立专门的组织对消费者进行维护。在金融危机成为消费者的主要投资隐患时,金融公平在整个金融业就显得尤为重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一方面是金融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是金融监管制度在改革中的重点,然而我国在目前的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中并没有提及该方面,所以在以后的改革中应该受到关注。在法律制定方面,金融类消费者和传统意义上的商品消费者相比具有加大的差异,它在实施过程中更是有比较大的难度,因此应该把此类消费者作为消费者群体中的特殊维护对象,现在对商品消费者实行的法律对金融类消费者的权利维护并不严谨,于是应当把保障金融类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加入到新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成立专门的法条对其进行监管。在监管层次方面,应该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全面地贯彻维护金融类消费者正当权利的理念,将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作为监督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建立监督管理部门方面,应该把所有的资源都聚集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对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进行保护,设置一个统一的保护标准,以降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

  6.1.3完善市场制度

  完善金融市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营造健康的金融环境。由于当前金融业依托于网络技术进行业务操作,双方通过虚拟的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业务往来,虽然相比以前的方式更加便利,但是由于不能当面进行往来,导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更加严重,存在的本科论文

  风险性也就越高。再者我国的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加大互联网金融的准入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应根据不同业务进行风险评定,然后再根据风险的大小对不同的业务设立不同的准入条件。其次应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业务人员设置从业要求,使其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使其能够促进互联网金融业的兴盛。同样也应该完善此行业的退出制度,使市场退出具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完善风险监测技术,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退出准则。

  6.2金融监管体系方面

  6.2.1转化监管体系

  积极转化金融监管体系,顺应行业发展现状。近几年在互联网技术的引领下,我国金融业已经出现混业经营的局面,在今后的的发展中这种混业经营局面只会愈发强烈。当前的监管体系已经很难适用于混业经营模式,所以应该对现有的监管体系进行修改,通过上一章对英国监管体系的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现状更适合“双峰监管”体系。所以我国可以参考“双峰监管”体系,根据当前的局面对我国金融业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管。为适应当前多种行业混合经营的发展状况,同时能够使金融业得到有效的监管,改变当前的监管体系是毋庸置疑的。首先监管当局就应该改变监管的思路,分业监管在管理新兴的金融产品时已经没有优势,在监管过程中更是很难发挥它的作用,所以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应该改变现有的监管思路,创新更加适合当前发展的新思路。另外,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从宏观层面上看是一致的,但从微观层面以及不同的业务模式之间金融其监管和发展就变现出不一致性。所以为了使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金融监管和发展在有些情况下应该进行适当地分离,尽量确保在监管过程中不会对金融发展造成影响。

  6.2.2改变监督管理的方式

  适当改变金融监督管理的方式,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潮流。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发展,传统金融监管模式所导致的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缺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现状,所以为满足目前金融发展的需要,应该建立一种更加全面的金融监管方式。一方面明确各监管主体的具体分工,并根据发展情况对其实时修正。另一方面在当前科技为先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现有的新兴技术,使金融监管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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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论

  网络信息技术的日渐兴盛使得互联网金融在整个金融业的地位愈发高涨。本论文以P2P网络信贷为突破口,通过研究P2P网络信贷的整个发展历程、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政府所实施的监管政策等全面了解互联网金融发展对我国监管制度的影响并且通过分析英美的金融监管制度,为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建议。在互联网金融蓬勃的同时互联网金融犯罪事件也层出不穷,为了维护金融业的稳定,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但到目前为止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仍存在不足,如: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且前期监管较为松散,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缺少实战经验;法律监管体系不健全,金融监管制度的层级较低等。另外加大互联网金融监管并不是为了抑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应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适度监管,减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当局的目标之一,没有金融监管就很难实现这一目标。互联网融在创新发展的同时会带来更多的难题,金融监管只会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本文的研究程度还过于片面,对我国监管制度提出的建议还需要在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所以希望今后还有机会做此类课题的研究,能够把理论和实践深入结合,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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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谢

  岁月如梭,在山东交通学院度过了两年愉悦的校园时光,本科两年的学习生涯匆匆又要过去了,这几年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交院“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训我会深深地铭记在心中,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秉持这种理念。

  在这几年更是由心的感谢学识渊博的老师以及上进热心的同学给予我的帮助,感谢金融系的所有任课老师,是你们给我们带来的精彩课程让我有更加专业的学科知识,是你们传授了自己的人生经验让我树立了认真、严谨的生活态度,在此,向所有辛苦的任课老师一一表示感谢。

  在论文完成之际,我非常感谢我的导师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单珊老师,单珊老师在论文的整个撰写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她慷慨的鼓励和热情的指导使我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受益匪浅。她精辟而有见地的评论给了我灵感,让我在困顿中有了更好的写作思路,并且能够更加准确的把握论文整体的写作方向及重点。所以在此我要向单珊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最后,还要感谢家人们在这些年来的理解、支持与帮助,没有他们在背后默默支持并给予理解,我将很难完成眼下的学业。

  本科论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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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篇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

  

  互联网金融模式和监管论文

  互联网金融模式和监管论文

  跟着时期的前进,科技的不断立异与发展,咱们糊口的方式也逐步开始扭转。网络的呈现,注定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巨大的变革。如今,网络已经经渐渐的渗入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传统行业的运行方式也遭到网络的影响,正在产生扭转,其中也包含金融行业。进入互联网时期,民间金融开始与互联网结合在1起,首创了1片新天地。借助互联网,民间金融患上以扩展规模、提高效力、增添透明度;P二P、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新事物更是患上到了迅猛发展。与此同时,诚信以及风险节制同样成为民间互联网金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以及讨论。

  传统金融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是将资金从储蓄者转移到融资者手中。传统金融行业中包含间接融资以及直接融资。充沛应用资金的不断循环以及运动,解决了经济发展对于资本量所要到达的请求。传统融资方式充沛施展了其存在的优势,但同时也有其局限性。

  间接融资是直接融资的对于称,其局限性在于,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遭到的限制多。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其风险也较大。

  但不管对于于传统融资模式中的间接融资仍是直接融资来讲,其面向的对于象都是大企业,而大企业在整个融资需求群体中仅占二0%,另八0%的中小型企业1直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也属于两种融资模式所共同存在的局限性。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简单介绍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新型科技,将对于人类金融模式发生推翻性影响,可能呈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的第3种金融融资模式,可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以及金融业的简单结合,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不是金融业单纯的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业务处理,而是真真正正的将金融与互联网“开放、同等、协作、分享”的理念融会,2者彼此渗入,构成系统的,专业的,拥有科技信息特色的新型金融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1个按部就班的进程,其发展阅历4个阶段。首先,传统金融应用互联网技术向大家提供服务,互联网施展着渠道的作用;接下来,互联网在里边施展的作用是根据大数据搜集以及分析进而患上到信誉支撑:其次,P二P模式呈现,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区分于传统金融在融资方面最凸起的表现;最后,是通过

  交互式营销,充沛借助互联网手腕,把传统营销渠道以及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从上述阐述中,不难看出,金融业与互联网技术正在1步步的融会,互联网金融也在逐步的成熟,发展起来。

  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于传统融资模式来说,有很大的不同。其区分于传统融资最具代表性的体现就是P二P模式。这类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类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1起。发展至今由P二P的概念已经经衍生出了良多模式。

  不同模式及其优缺陷:

  1、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相对于安全的P二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以及担保机构提供两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一对于多”。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2、P二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于多”模式,借款需乞降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然后获取债权对于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情势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取得借贷资金。

  3、大型金融团体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此类平台有大团体的违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而在业务模式上金融颜色更浓,更“科班”。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的优缺陷

  对于于P二P模式来讲,他们所面向的对于象都是剩余八0%的中小型企业客户。1直以来,中小型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呈现与发展为中小微企业首创了1片新天地,民间金融患上以扩展规模、提高效力、增添透明度,填补了传统金融面向客户局限性的缺陷,使每一1个融资需求个体都能享受由资本带来的效益。

  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就是风险节制。在传统金融业中,客户面对于的是实实在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可靠的保障,加之银行业发展至今树立起来的信誉,完整可以给客户足够的安全感。而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型行业,通过网络技术解决1些金融业务缺少足够的安全保障,尽管1些网贷公司风控方面做的已经经足够完美,但大多数人对于于这类虚拟的网上金融,仍是会有必定的耽心。

  这些都是阻碍互联网金融生存发展的因素,所以互联网金融相干企业以及平台,必定要改善该行业风控水平,由于,1个虚拟化的中介平台,最大的资本就是取得信任与安全感。目前,树立信用度应当是互联网金融最首要的工作,这样才可以继续生存以及发展。同时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设立相干的规章轨制,法律条文,保护交易双方共同的利益。专家指出此时互联网金融现阶段仍是以行业自律为主。P

  二P平台首先应当更为严格的请求自己,恪守不建资金池、不提供虚假项目、不介入交易的基本准则。

  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指出对于于P二P这样的相似于民间融资的互联网金融,可能要采用“负面清单”的情势,也即“规定其不能做甚么”,限制互联网金融不能进行的1些行动流动。例如,有些担保机构直接做起了网贷,或者者担保机构与P二P同属于1家团体,自己担保自己,就使患上此类立异模式存在巨大风险。P二P行业到底需要甚么样的监管?银监会政策钻研局副局长龚表示,P二P作为信息中介,应当是1种民间借贷的方式,而1些P二P公司,转做担保、资金池、债权分拆等信誉中介功能,已经经偏离了民间借贷的范畴,由于“信誉中介需要计提资本,没有这些方面的管理就容易出问题,目前还存在着监管的空白”。P二P网贷必需告别“裸奔”时期,才能使互联网金融成为1个系统,全面,科学的行业。

  总结

  互联网金融是时期发展,科技进步的必然趋势,网络使咱们的糊口方式更为利便,快捷,互联网金融相符时期发展的请求,互联网金融使患上科技与实业的边界愈来愈隐约,真真正正的让咱们感遭到了科技为人类做出的贡献。但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其实不是取代传统金融的模式,而是与其互相补充。互联网金融离不开传统金融,而传统金融的发展趋势便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最具代表性的P二P模式,更是极大的扭转了民间资本的现状。使患上社会的融资情势有了更多的选择。尽管,目前为止,P二P模式发展还不完美,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但互联网金融必然会给咱们的糊口带来更为深入的变革。

篇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

  

  102034金融研究论文

  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探究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的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从而也带动了其他行业的改变。许多行业依托互联网这个平台,在进行着一定的行业的改革。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使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趋势,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构建,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网络技术的因素,往往会出现一些传统金融领域所没有的问题,给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造成一定的风险和损失。众所周知,互联网金融的门槛很低,对于投资者和借贷者没有很严格的审查制度,因此,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因此,为了使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的发展,给金融市场带来更多的便利,就需要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必须要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把握一定的监管原则,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使互联网金融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

  互联网金融是以网络为主要依托而进行的金融活动,网络科技的发展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通过各种网络手段,人们可以建立起一支庞大的互联网关系网络。使用互联网作为金融市场的平台,可以利用各种网络数据来对投资者和借贷者进行一定的匹配,具有更高的效率,也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网络数据的匹配使得金融活动具有一定的对称性,这样就可以方便人们的金融行为,降低人们的金融风险。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着一定的管理缺陷,往往会产生一定的金融风险。主要从法律方面和技术方面进行阐释。

  1.互联网金融在法律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逐步开放了金融市场的应用范围,以适应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新时期,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之前没有相关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经验,导致在对这种新兴的金融模式进行监管时,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针对传统的金融领域的法律并不适用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且涉及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一定的金融纠纷时,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往往没有可以借鉴的法律规范,而且在业务上也缺乏足以处理网络金融

  风险的专业性人才。这种法律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使得一些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者容易钻体制的漏洞,给他人的权益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害。这种非法利益攫取的情况对互联网金融的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扰乱,使得互联网金融无法健康的运作,从而给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带来一定的损害。

  2.互联网金融在信息技术上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互联网技术而发展起来的,因此,互联网金融在运作的过程中必然要依赖网络信息技术来进行操作和运转。然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既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对互联网金融的壮大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因为在网络上,在技术层面中存在着很多影响网络信息安全的因素,这就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添加了一定的风险。在目前网络发展的状况下,木马、病毒等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会使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大大下降,黑客的入侵更是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个人信息的泄漏。这都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造成了一定技术上的风险。

  三、对互联网进行监管的必要性探析

  1.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金融纠纷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的灵活处理使得交流双方都对彼此的信息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在互联网金融中,数据的匹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金融活动参与者的对称度。但是互联网自身的运作特性导致了在交易过程中不能保证双方信息的绝对真实。因此,如果没有一定的监管行为,那么利用虚假信息进行金融交易的金融参与者就可能会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给一些不理智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类似的风险,有必要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2.避免集体的不理智行为对金融市场造成影响

  金融行业是一项集体性的行业,人们在金融领域进行金融活动时,往往会带有一定的从众心理。如果大量的金融参与者被煽动,产生不理智的行为,那么可能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很严重的影响。在一些互联网的金融平台上,如果有人蓄意制造金融秩序的混乱,很可能会造成大批的撤资,产生一定的金融信用风险,并且伤害到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这样会给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为了避免不理智行为的影响,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一定的监管。

  3.互联网金融无法有效应对某些突然的金融风险

  金融行业本身就是风险较高的一个行业,而互联网的特殊性更是加重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目前,很多在互联网上开展的如火如荼的金融产品都不能对投资者进行有效的负责,产生了亏损后往往无法补偿投资者的损失。一些金融理财产品在宣传过程中给投资者造成了错误的认识,而导致了投资者一些经济上的损失。互联网金融无法应对一定的程度金融风险,因此,应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一定的有效监管。

  四、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的原则

  互联网金融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模式,在维护其正常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只有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挥其固有的优势,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主流发展趋势。在进行监管时,要注意一定的监管原则,在监管过程中要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的电子商务的稳定运行,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

  1.要把握金融市场服务经济建设的原则。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的一种延伸,是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因此,我们要把握住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在发展维护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要确保其能够很好的为我国的实体经济建设服务。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中,可以进行一定的技术和制度上的创新,但是都要以服务金融,服务经济建设为主要的发展目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为电子商务创造很好的条件,同时也可以有力的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2.进行监管时要服从国际金融宏观调控的原则。金融业务的开展是为了在经济建设中有效的实现资金的分配,提高资金这一建设资源的配置效率。互联网金融必须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因此,在管理过程中,也使互联网金融符合国家在金融方面的宏观调控。对互联网金融进监管要和市场经济的改革同步,只有一步步的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才能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避免模式创新而带来的经济波动。监管措施要切实的保障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杜绝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金融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对市场秩序带来了很大的扰乱。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必须要对金融市场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一定的监管,使市场中的各路人马都能切实的遵守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则。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市场相比有着较大的可操作空间,因此,只有对互联网上的资本进行资本约束,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不正当竞争给市场带来

  的危害。有力的监管措施也有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障,只有使信息更加的透明化,才能避免误导客户的情况发生。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我国传统金融行业的延伸,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以凸显出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下的金融优势。但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出现的时间不长,我们应该把握好一定的原则,切实的做好市场的监管工作。(作者单位:厦门弘信宝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篇五: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

  

  75319金融研究论文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对策分析

  在信息时代发展的今天,互联网金融已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因此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发展历程中,要保持金融业的健康飞速的发展,就需要把互联网金融监管作为基础,才能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现如今,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问题受到很大的争议,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也没有很好地措施条例,这样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也严重制约着金融业的发展。因此,加大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才能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理想化的管理理念是自由放任的思想。在理想化的市场中,金融参与者能够做出理想的判断,可以通过自身利益的调节来实现市场金融机制的平衡。这种管理理念是要充分将市场中不利因素排除,从而使得市场的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但在目前我国的这种

  趋势下,根本达不到自由放任的理想环境,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仍存在信息交互不对称的情况,因此对于实现自由放任的理念极为不利。首先,对于个体用户而言在市场投资中仍存在不理性,投资人在贷款平台对借款人个人贷款信用产品进行购买时,尽管贷款平台对于借贷双方的信用风险做出评估,但高风险投资仍然是个人的风险投资的主要行为,投资人不能够充分认识到投资过程中失败对于投资者个人而言所产生的影响。其次,个体用户的理性并不等同于集体行为的理性。投资人在使用余额宝进行理财时,在投资过程中投资人可以随时对自己的财务进行取回,但由于金融市场这种理财手段具有长期存储的年限,投资人要想取回自身的财物需要付出一定的折扣才能对其进行转出,这样市场中货币流动性和储存期限问题十分普遍。而金融市场中由于大量财务被取回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使得集体中不理性行为出现。再者,金融市场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对市场中风险行为进行控制,市场中对于投资会有各种各样的担保,这种方式的硬性转兑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知晓,因此这种风险评估是没有效果的。此外,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具有了规模或拥有大量的客户,市场中出现问题就难以通过市场调节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如果此市场组织涉及到一些基本业务的处理,那么该组织破产会直接冲击着金融市场中的公共设施,进而产生系统危险性。由于上

  面诸多原因的存在,要想金融市场能够合理有效的运转,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有效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效对策

  1.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慎重审查

  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外部的有效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慎重的进行审查。对于市场中的风险要随时掌控,在此基础上可以引进风险管理手段对金融市场的外部进行合理有效地控制,对市场中所发生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审查,保证市场外部环境的最优。金融市场中资金流动外部性和风险测评外部性是主要方面,要合理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管,需要借鉴银行监管手段,用有效地措施对其实际内容进行监管。

  2.对互联网金融行为有效监管

  金融市场要想有序的运转,就需要对市场中的投资人行为和市场中金融基础设施进行监管,保证其行为规范,使得金融市场的安全性、有效性得到很好地维护。行为监管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进行控制优化,这需要从以下几点开展。首先,要监管互联网金融组织中的股份持有者,对于存在不诚实、不良记录的股份持有者采

  取不准进入市场的措施,在市场运营的阶段严格控制股份持有者和金融组织之间的交易联系,使得资金不被私人占用,从而避免金融组织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其次,对于互联网中资金、证券的清算和托管进行有效的行为监管,这样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对于金融市场交易率的提升也有很大的帮助。对于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的资金和客户的资金要进行隔离,从而有效避免了某些人员携款逃跑和客户资金被随意挪用的情况发生。最后,金融市场中的金融管理组织需要制定完善的市场管理措施、工作控制体系和组织管理架构,市场运行中需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环境。通过对市场中的各种情况有效进行行为监管,才可以保障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3.对金融市场的消费者进行有效保护

  金融市场能够良好的进行发展,离不开消费者的支持。因此,对于金融市场中消费者的有效保护是金融监管的核心内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复杂,消费者很有可能会受到来自各方的欺骗,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对市场中的虚假信息进行严厉惩处,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金融市场中消费者利益与金融组织的利益不一致,导致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需要

  借助法律手段来规范金融市场,使其消费者能够在市场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三、结论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极其迅猛,因此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使得金融行业得到良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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