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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方案(8篇)

时间:2023-05-04 08:15:05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环境保护是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水土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的重要投资。为了保护环境,实行综合管理,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督察管理机构应积极发挥督察的预防功能,根据环境状况,制定出《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目的在于对加强环境管理及改善环境状况提出明确要求,建立督查体系,做好督查工作,全面加强环境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监测制度。要求环境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制度,对环境质量实行综合检测,以便掌握各环境参数的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2、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经济发展部门健全环境污染防治机制,采取控制和约束措施,防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所造成的污染,健全环保监督执法制度和机制,鼓励企业及个人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或控制环境污染。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企业和个人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使影响评价审查,评价活动对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影响,积极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4、环境教育常态化。要求实行环境教育,如开展环保宣传及环保知识教育,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环保意识,增强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使每个人都了解环境问题,参与环保活动,发挥积极作用,积极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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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加强执法力度。要求环境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以及个人,要依法惩处,以震慑他人,充分落实环境保护法规,保护好环境资源。

  以上内容则是《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应包括的内容,只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督察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提高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生活质量,维护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制定出完善合理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切实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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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2.5)年均浓度比____年下降18%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冬季持续雾霾天数明显减少;全省地表水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81.6%以上、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97.6%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四、整改举措

  认真对照督察意见梳理的5大类89项整改任务,制定《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其中,15项重点整改任务由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修订

  完善《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细化、实化、量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严格依法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建立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强化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落实生态功能区差别化考核制度,显著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突出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将环境目标分解到下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逗硬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环境问题线索定期移交移送机制,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4.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扩大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规模,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财政投入。结合环境保护费税改革,将各级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运行经费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激活社会资本投资潜力,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

  (二)坚决以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推动绿色发展

  1.优化空间开发布局。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区域生产布局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把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的重要依据,引导发展方向、调控开发强度,逐步扭转部分城市产业布局混乱、工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加快解决规划不当造成的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推动开展成都平原战略环评,实现全省中心城市(成都)与周边城市统筹发展,促进城市群、产业集群合理布局、规模优化。全面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形成以一轴三带、四群一区为主体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2.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出台并实施环境准入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手段的环境准入体系,形成绿色生产、消费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导向,倒逼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城市结构改善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禁止新上限制类投资项目,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定产业规划。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倒逼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改造升级。

  4.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开展节能环保对标行动,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升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实施《__制造____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优先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实施节能环保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完善旅游环保基础设施,严格生态保护。

  (三)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重点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

  1.强化规划引领。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在出台沱江、岷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由省级河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已印发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出台其他8条省内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明确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强化规划总体控制作用,增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性有效性、水资源开发合理性、水生态保护系统性,推动建设生态优美、交通通畅、经济协调、市场统一、机制科学的长江上游沿江经济带。

  2.强化流域环境承载约束。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将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流域管控要求,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完善流域空间准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准入标准,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3.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在____年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____年进一步升级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湖长制体系,把水库、湖泊、湿地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根据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4张清单,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为重点,积极开展严重污染水体整治、良好水体保护、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实现长江干流(四川段)、嘉陵江、青衣江、泸沽湖、紫坪铺水库等良好水体水质稳中趋好,扎实推进长江干流(四川段)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金沙江等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促进岷江、沱江污染较重流域水质不断改善,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实施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重点,加快落实《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按时完成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99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大力实施《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分年度完成176个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德阳、绵阳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整治,完成24个磷石膏堆场整治;强化涉磷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安装总磷在线监控设备100套。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污染防控要求,实施农业源污染全过程控制,加快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全面取缔禁养区内54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快编制并实施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远河、绛溪河、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污染严重的24条小流域污染整治方案。

  4.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巩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全面公开120个问题整治信息,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在全面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____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将新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清单一并推动解决,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

  (四)以区域联防联控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调整产业结构。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持续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到____年底,关停淘汰112.97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压减420万吨粗钢、500万吨水泥、300万重量箱平板玻璃、3400万吨煤炭等过剩产能。进一步优化成都平原地区产业结构,加大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业淘汰力度,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

  2.优化能源结构。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大力实施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发电的使用比例。提高城市建成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有序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出台优惠电价政策,鼓励电代煤。控制煤炭使用,禁止高硫高灰商品煤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推动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到____年,全省能源消耗强度较____年下降16%。

  3.强化污染整治。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管理。深入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加大钢铁、火电、水泥、化工、垃圾焚烧、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完成24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砖瓦企业、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到____年全面淘汰县以上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鼓励实施锅炉煤改气、煤改电。

  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管控。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提高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监管,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加强车、油、路综合管理,强化源头管控,提高油品质量,整治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排放移动源,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5.深化区域联防联控。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重点,强化分区管控,实行区域内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加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力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川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

  (五)以生态破坏问题整改为重点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1.划好生态保护红线,夯实生态本底。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抓好勘界、立标、落地工作,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教训,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妥善处置生态保护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

  2.推进生态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生态保护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依法整改全省自然保护区内1252个违法违规采矿、探矿、水电、旅游、交通、风电等开发建设活动,以及其他保护地的违法问题,通过关停取缔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成一批,确保各类生态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3.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实施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落实下泄生态流量等生态保护措施,建设下泄生态流量视频监控系统,依法依规处置小水电开发问题。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完善

  湿地保护网络,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城市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开展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强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4.持续开展绿化全川行动。深入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方案》,围绕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统筹实施重点工程造林等九大绿化行动,以川滇、秦巴、大小凉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植树造林全覆盖。大力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稳步推进森林抚育。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活动。加快建设森林走廊,严格落实森林、林地、湿地、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制度。

  5.推进生态脆弱区治理。因地施策,按照区域生态特点稳步推进生态脆弱区保护。加快推进沙化土地、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干旱半干旱土地和陡坡耕地综合治理,针对阿坝州和甘孜州沙化、退化草场等重点区域,实施草原生态破坏专项整治,保护改良治理退化草地15400万亩,重点综合治理299万亩沙化草地、1200万亩鼠荒地(黑土滩)。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重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努力把灾区建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脱贫奔康的典范。

  (六)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夯实环境安全基础

  1.切实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

  体系和协调机制,探索设置高风险园区生态隔离带。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组织实施《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________年)》,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限期完成内江市、阿坝州、甘孜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范运行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开展汽修、涉重金属、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3.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推进实施《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及城镇生活垃圾环保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堆存和处置。加强垃圾渗滤液污染治理,完成42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成都等12个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职责,强化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管理。完成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七)以强化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

  监管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探索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全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在____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拟为:在环境保护厅设置环境保护总监察职位(副厅级、厅党组成员),增加行政编制;设立环境监察办公室,分片区设置5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为环境保护厅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将核与辐射监测管理机构一并纳入垂管范畴;在市(州)环境保护部门内设开发区(高新区)环境监管机构;建立条块结合、权责明晰、各司其职、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

  2.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将源头严防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规划中。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评价结果,实施针对性环境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国家标准,建立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生态环保标准体系。严格环境质量达标管理,达标地区保持稳定,不达标地区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排污许可制度,____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优化调整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和完善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加快建成适应当前环境管理需求的监测网络。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和生态、污染源监测体

  系,依托省级政务云建设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提升环境监测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设立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财政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成绩突出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研究组建省级环保投资平台,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在重点流域组建流域治理公司。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治理,放宽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限,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绿色信贷,健全绿色担保机制,全面推开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5.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四川省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管理相关办法,进一步加大激励补偿资金额度,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省级补偿标准,有序开展多渠道筹措生态综合补偿资金的政策研究和试点示范,逐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补偿力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工作,继续开展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6.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根据国家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情况,加快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统筹推进沱

  江、岷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以《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基层环保执法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环保执法震慑力。坚持经常性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不定期督察和暗访为主,不断提高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有条件的地方,在公安机关探索设立环保警察;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在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与资源审判庭。

  7.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制定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第三方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扩大第三方运营、规范第三方监测、健全第三方监督。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拓展参与渠道,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健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职业荣誉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实行有奖举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厅,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由省直有关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并明确承担相应职责的工作机构。

  (二)加大环保投入。全省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力度,省财政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促治等方式,重点支持岷江、沱江、嘉陵江三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及城乡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按照国家部署推进环境资源税制改革,探索建立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加大治污投入,改造治污工艺和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决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省级领导同志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联系指导市(州)工作重要内容,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州)、县(市、区)业务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单位)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报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作为整改销号、日常监管和追责问责的依据。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由省纪委牵头查处,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要求征得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其他问题由各地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倒逼整改到位。

  (五)强化督察督办。实行督察整改工作省领导牵头督办机制,由牵头省领导负责对重点整改任务开展督促指导,找准问题症结,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实行周调度、周通报、月交账制度,明确具体的销号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销号制度,采用清单管理、领导包案、专项督察、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滞后的,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监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手段,扎实推进督察整改。

  (六)加强宣传报道。建立省、市、县宣传三级联动机制,全面跟踪各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健全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一台

  一报一网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和办理进度情况、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督察整改期间,省级电视台新闻栏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钟,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党报和政府设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每周五宣传报道1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邀请社会各领域代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参与问题整改、监督整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吉林,根据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按照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直面问题、深刻剖析、坚决整改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____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具有吉林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坚决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切实抓好中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使吉林的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问题整改的紧迫性,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___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上来。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地方和部门共同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做到坚决整改、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方面12类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坚决做到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长期坚持;对能够短期整改的,即刻着手、限时整改,6个月内要整改完成;对确需长期整改的,要集中力量,持续发力,半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督察移交的12个重点案件线索深入调查、严肃追责。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机制。针对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最严格的环境监管、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为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四)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全面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东中西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吉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攻坚行动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治理工程结合起来,确保督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从细、从实、从严、从快,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在半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具体整改任务(详见附件)。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吉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确保到____年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PM2.5年均浓度较____年下降18%以上;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2.5%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低于4.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三)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坚决实行最严密的法治、最严格的制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加快建立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实现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大格局,不断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1.坚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级及以上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生根。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切实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构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提高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4.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倾斜。切实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河道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创新环保领域投融资机制,拓宽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和企业环保投入筹资渠道。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等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支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

  (二)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1.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快实施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战略。组织编制全省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形成开发与保护、发展与布局于一体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根据市(县)主体功能定位,探索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精准落位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严格用地规模管控,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功能区集中。加大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再生资源利用设施。

  2.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巩固发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建筑、旅游等优势产业,全面推进小卫星、无人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观光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全力打造吉林绿色品牌。坚决化解过剩产能,按照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实施一批节能技术产品

  产业化示范项目,积极发展环境咨询、工程设计、第三方治理等新兴环境保护服务产业。

  3.积极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提高煤炭洗选比例,保证清洁煤炭供应。____年底前,全省煤炭综合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63%以下。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气化吉林工程,加快推进梅河桦甸等省内支线管道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吉林段)。____年底前,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天然气输气管网全覆盖,重点城镇管道覆盖率达到80%,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

  4.有序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循环生产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强化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实施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攻坚行动

  1.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燃煤锅炉达标改造三大工程。____年底前,实现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____年底前,2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装机容量达到总装机容量的75%以上。持续开展燃煤小锅炉取缔行动,____年底前,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____年底前,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实施城市裸露地面消除工程和堆场扬尘整治工程,有效管控城市扬尘污染。

  2.打好水体污染攻坚战。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改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程项目。____年底前,松花江和辽河流域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级A排放标准全覆盖,____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县级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逐步消灭劣Ⅴ类水体。实施截污控源、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____年底前,基本消除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____年底前,实现长治久清。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____年底前,基本完成地表水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3.打响生活垃圾污染歼灭战。组织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强化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____年底前,未达到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垃圾渗滤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全省90%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四)不断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____年底前,完成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____年底前,全面完成勘界定标。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政策措施,强化红线区综合管控,建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2.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涉及保护区建设项目准入。

  加快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全面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行动,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____年8月底前,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持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推动森林耕地草原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深入推进东部长白山林区生态修复工程,全力推进东部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和产业转型,加快生态移民和林区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中部黑土地保护治理,进一步强化防护林建设、土地整治、水土保持,系统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推进西部河湖连通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构建引、蓄、灌、排、提相结合的工程体系,强化湿地和草原保护与修复。

  (五)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1.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权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着力消除监管执法盲区和死角,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推进环境监管法制化、精细化、常态化,严厉打击恶意偷排、偷放,违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____年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切实强化日常监管,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成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增强预警预报能力。完善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实现重点行

  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全面确定逐级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科学界定监管范围、督查范围,将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化责任人。

  4.开展督察期间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案件回头看,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转办的8066件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和后督察,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

  1.启动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定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建立和配强环境监察机构,负责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定期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紧盯中央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2.加快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尽快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建立健全监测、执法监督、考核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逐步规范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形成高效协调的生态环保管理机制。

  3.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____〕78号),在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5个重点领域进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逐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

  4.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认真总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体制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任双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全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业务指导组和宣传报道组5个专项工作组。各地各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方案,迅速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并报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整改工作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落实。省委、省政府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省委常委分地区包保落实,省政府分管领导分领域包保落实。各地也要明确党委、政府领导包保内容,落实包保责任。

  (三)严格跟踪督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跟踪调度、督导检查。要实施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实施明查暗访,并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重点案件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推进整改,对消极懈怠、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及时公开信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的有关要求,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省政府统一开设保护环境立行立改专栏,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每周四安排5-10分钟专题报道,吉林日报、省政府每周五刊发宣传报道。省级一报一台一网,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梅河口和公主岭市主要媒体要向社会及时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程公开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篇三: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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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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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到20xx年底,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推进整改。

  二、督查内容

  1.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我县的2项个性问题整改情况。

  2.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我县的36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情况。

  3.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的4项个性问题整改情况。

  4.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各责任单位自查和县级抽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已销号的问题,重点督查是否存在问题反复,污染反弹现象;对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重点督查整改措施是精品范文模板,值得参考借鉴!

  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任务。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9月底前)。对照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对所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各科室、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底前报送综合科。

  (二)县级抽查(10月至12月)。综合执法局及时根据综合科排出的计划,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县级核查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相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提升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的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各科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履行责任,扎实推进,不推诿、不扯皮,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加强调度。综合科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省厅、市局要求,协调安排,调度进展,及时反馈。综合执法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给相关地区、单位和部门,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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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结提升。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下属单位根据督查情况,及时总结、归纳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篇四: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相关工作,根

  据中央、省、市、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要求,结合我镇实

  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X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镇级相关单位部

  门、各村(居)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镇党政办、财政所、环保办、安全办、信访办、维稳办、X小学、卫生院、食药办、派出所、畜牧站、农业服务站、水务站、林业站、国土所、建管站、各村(居)支部书记村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X、X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

  下设综合协调、档案资料、文稿材料、信访维稳、案件督办、追责问

  责、后勤保障7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党委副书记

  成员:张丽春、陈伟

  主要职责:负责迎检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与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对接督察具体时

  ;

  间和日程安排,配合督察组开展调研、走访调查、现场核查及赴相关

  部门的走访问询工作;负责安排布置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相关的各种会议活动,协助下达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通知

  ;

  协调有关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其他各组工作。

  (二)档案资料组

  组长:X

  成员:X

  主要职责:收集整理镇党委、政府有关资料,组织镇级有关部门、各村(居)收集整理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督察组需要调阅的资料;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提供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督察组要求提供

  的各类补充档案资料。

  (三)文稿材料组

  组长:X

  成员:X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问各类汇报材料

  和会议材料;负责收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进驻期问督察

  进展情况,编发督察简报、工作日报、会议纪要和情况通报等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撰写相关请示、报告和工作方案;撰写督察组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材料。

  (四)信访维稳组

  组长:X

  成员:X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环境信访

  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工作,负责落实信访稳定工作,统计分析信访投

  诉情况,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案件,并迅速办结

  回复。主动采取预防性措施,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各类

  信访问题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案件督办组

  组长:X

  成员:X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级反馈的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督

  查,及时推动解决新的环境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推进未完成事项

  整改工作;负责组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转交问题责任单

  位召开协调会议,会同镇级相关部门、相关村(居)开展调查处置,对新的案件开展全程监督督办

  ;统计、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追

  责问责线索并移交追责问责组。

  (六)追责问责组

  组长:X

  成员:X

  主要职责:负责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移交的追责问

  责线索及新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追责问责处理。并对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工作开展期间镇级相关单位及村

  (居)迎检工作进行督查。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X

  成员:X

  主要职费:负责迎检期间车辆保障、生活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工

  作。

  三、工作要求

  (一)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信访案件,要严格按照督察组规定的程序、要求、时限,由相关单位、村(居)联系领导督办,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据实报告整改情况

  (二)各联村领导要在督察组进驻前要到分管领域、联系村(居)

  可能出现的各类环保问题点位上开展督导,现场研究解决前期各级反

  馈的环保问题,并罗列整改清单、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对已完成整

  改的点位进行巡查防止问题反复。

  (三)各相关单位、村(居)要对辖区饮用水水源、畜禽养殖、秸

  秆禁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池、城乡环境、建筑工地、混凝土搅

  拌和、在建交通项目、砂石生产、废弃砖瓦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

  领域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解决环境问题,妥善化解信访隐患。

  (四)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成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接受组长调配,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各工作组要根据确定的工作职责,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制定

  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抓紧抓细,确保迎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各工作组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所有迎检工作人员必须到岗

  到位,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特殊情况须向组长报告。

  (七)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

  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篇五: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问题整改方案

  一、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责任领导:陈秉仁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整改目标:全面执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实现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及排水协议签订全覆盖

  整改措施:

  (一)走访乡镇、园区,不定时召开企业座谈会,加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的通知》(磐五水共治办〔2017〕42号)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排水企业对发证工作的知晓率;利用目前开通的排水许可微信群、QQ群,加强经办人员的沟通交流,提升证件发放量和协议签订率.(二)加强乡镇与部门间的协作,加快推进排查、整改、验收、发证全过程有关工作。

  (三)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强化现场排查、宣传,利用对工程质量的监管、验收,夯实发证工作的必备条件,时刻围绕顺利发证这一目标,加强对企业纳管监管及纳管后的长效管理。

  二、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责任领导:陈秉仁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整改目标:加大老旧低标污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城-1-

  区污水收集率。

  整改措施:(一)2018年3月底前对城区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查漏补缺排查,4—6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促使雨污分流彻底到位,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率。

  (二)加强对在建区域及老城区改造污水配套管网工程的监管,确保污水应纳尽纳,全面提升城区污水收集率.(三)对乡镇开展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排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全面提升乡镇污水收集率.整改进展:2017年底已完成城区各社区雨污分流改造,部分老旧管网随着老城区拆迁改造工作同步更新,查漏补缺工作已开展排查,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不合理、未向社会公告。根据浙政发〔2013〕59号文件要求,2018年4月底前,县以上城市建成区要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新划分、重新明确、重新公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领导:孔华锋

  整改时限:2018年4月底前

  整改目标:2018年3月底前完成禁燃区重新公告工作

  整改措施:

  (一)2018年2月20日前,完成《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和向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工作。

  -2-

  (二)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定稿并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告.四、相框及木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经商局

  责任领导:陈金龙

  整改时限:2018年4月底前

  整改目标:相框及木制品生产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整改到位.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做好环保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乡镇和工业区块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每一家企业落实一名人员进行点对点有效监管,按要求定期上报整治进展情况;经商、环保、消防、安监等部门及时指导并督促企业开展整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通过全面调查核实,明确重点企业的整治方向、需添加的设备、完成时限、存在问题等,倒排时间进行整治,并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同时,加强面上其他木制品企业的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治,对未按要求整治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考核,确保实效。把相框及木制品企业的环保整治列入相关乡镇和工业区块的年度工作考核,进展情况定期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四无”企业、违法违规违建项

  目清理。

  -3-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陈金龙、陈守高

  整改时限:

  2018年6月30日

  整改目标:完成“四无"企业(作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治提升.整改措施:(一)推进散乱污企业、“四无”企业整治提升.2018年1月底前召开相关乡镇、部门会议,明确责任、分解任务.2018年3月底前组织相关乡镇、区块,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018年5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成情况核查,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推进违法违规违建项目整治提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清查,按照“备案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进行整改,针对企业不同情况,分类分批进行处理.列入取缔淘汰类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或证照,达到或经限产、停产整治后达到环保管理要求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开展企业自主验收工作,探索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特定区域负面清单管理,加大“零土地技改"项目环评备案范围。重点落实环保“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日常长效管理机制

  六、举一反三,研究探索中央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陈守高

  整改期限:持续完善、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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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目标: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磐安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梳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域存在的短板,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从源头到过程的监管,形成一套由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新体系。

  (二)完善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促进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水平.(三)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完善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考核体系,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队伍的建设,增强执法监测力量,适应新常态严格规范执法、公开公正执法、高效廉洁执法;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办和信息公开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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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加剧,各国政府面临着保护环境的重大挑战,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旨在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的危害,从而维护全球环境的安全。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定及执行。政府应该制定有关环境问题的更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便更有效地控制和阻止环境污染。同时,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推动处罚和违法重罚制度,以确保企业有效地实施环境保护政策。

  其次,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督查工作。政府应制定及时、有效的督查计划,并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加强环境审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政府定期开展环境检查,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及时发现环境污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制止污染扩散。

  此外,应当积极开展各种环境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政府可以针对不同年龄和社会背景的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环保的宣传中去,从而让更多的人更加关注环境的安全。

  最后,政府应调整控制污染的政策,对污染源实行严格的限制。政府可以采取更加严格的排污标准,建立完善的排污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污染源按照法定标准排放,以减少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于改善环境污染,确保人们的生活健康,保护全球环境至关重要。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1-

  加强环境督察,增强大众的环保意识,并调整相关的政策,来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的危害,最终维护全球环境的安全。

  -2-

篇七: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中央环保督察迎检方案

  第一章

  环保许可管理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企业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现有排污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时间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新建排污企业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建设项目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建设单位应自主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

  (三)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

  1.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完成排污登记工作,提供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各类环境信息真实有效,不得瞒报或谎报。

  2.排污企业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确保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排污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3.排污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

  件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4.排污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应确保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的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排污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4)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如实公开有关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5)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6)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60日前向原核发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7)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环境保护税缴纳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企业应当知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章

  污染防治管理

  一、生产车间

  1.企业办公楼门口应当悬挂整体平面布置图,标示出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固废仓库、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等位置,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以及生产废气排放口位置。

  2.产生废水的车间地面应当落实防腐防渗保护措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车间内废水需分类收集的,应当分类收集并进行类别及流向标识;对产生废水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装有水表流量计;对废水收集管明管明渠,应当落实无杂物覆盖。

  3.产生废气的车间应当落实完善的收集处理设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需要密闭车间进行密闭,不得设置排气扇,生产时不得开启门窗,车间要做到负压效果。对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提出对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要求、信息传输检查要求等内容,以保证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

  具体包括:规范建设在线监测站房,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日常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在线设备故障时手工监测数据上报的管理要求;对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必须安排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操作人员专人专职负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2.根据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3.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数据;

  4.严禁擅自闲置或停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作为污染治理设施其中一部分进行管理;

  5.做好日常运行维护环境台帐记录,包括日常数据台帐记录、日常维护台帐记录和设备故障台帐记录。如发现数据异常或设施故障,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尽快查明原因,实施修复。

  6.在线监测(监控)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等标牌。

  三、废水污染防治

  企业应建立废水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废水防治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废水排放指标,建立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现场管理,除被允许的情况外,应实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

  “三水”分开,规范收集、运营和排放,定期监测废

  水排放情况,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持废水处理场所整洁,废水处理场所内不得从事与废水处理无关的加工作业或作为仓库。除必要的备用件和维修工具、检测工具外,与废水处理无关的杂物、软管和消防水带、潜水泵等必须清除,拆除与废水处理无关的管道;

  2.调节池、厌氧池等易产生臭气或异味的池体应对废气进行收集、输送、处理,以减少臭气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

  4.有条件的企业或明确要求设置废水检测化验室的企业,应配置排污许可证列明许可排放污染物相对应污染物的检测设备,并对废水进行检测;

  5.在废水处理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及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标牌;

  6.处理设施的设备管理:

  (1)流量计电源线必须直接连接,不准设开关或插座;

  (2)废水管道、污泥管道流向标示清晰,中间尽量不设三通管道;

  (3)设施的电源线管、气管线、自来水管必须分类标识清楚,按“横平竖直”要求码齐。

  7.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设有化验室的企业,每日定期检测废水水质,检测结果记入运

  行台帐。没有化验室的企业,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或通过简易快速检测设备、试剂等每日对废水进行测试,掌握废水排放情况。出现故障或超标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实施修复。配备取水量表、井盖钩、强力电筒等工具;

  (2)每班如实填写运行台帐,台帐中水质检测结果、用药量、排水量、污泥产生量及处理量等重要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废水处理设施重要部件(电控仪表、水泵、探头、斜板沉淀池、流量计等)必须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和更换;

  (4)定期巡查,重点检查车间收集管网是否损坏、是否存在混流、生产废水泄漏混入雨水管道或生活污水管道、是否存在高浓度的废酸废碱进入收集系统等问题。

  8.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

  (1)废水处理药品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存放;

  (2)高浓度的废酸废碱、脱镀液、蚀刻液以及电镀洗缸水不得排入污水治理设施,必须按有关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地点进行分类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

  (3)废水处理设施的护栏、楼梯、栏板、支架定期维护和检查,属有限空间,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识并配备完善安全预防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4)废水处理车间应安装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企业安保视频监控系统应对废水处理区域进行全覆盖并确保正常运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5)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6)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7)废水处理场所必须安装紧急冲洗装置,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8)污水处理场所禁止住宿,禁止养狗,工作期间禁止关门;

  (9)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四、废气污染防治

  企业应建立废气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废气防治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废气排放指标,建立废气收集、输送、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对各类废气排放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定期监测废气排放情况,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持废气处理场所整洁,废气处理场所内不得从事与废气处理无关的加工作业或作为仓库,拆除与废气处理无关的管道。

  2.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

  3.在废气处理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及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标牌。

  4.处理设施的设备管理:

  (1)在废气治理设施的进出口处分别设置采样口,以及建设检测平

  台,方便检测人员采样;

  (2)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开启旁路。如发生故障或进行检修,必须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才能开启旁路。对已明确不得设置旁路的设施,不得设置旁路;

  (3)必须按照工艺要求定期添加药剂或进行维护,以保证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转。

  5.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1)对具备自主监测条件的企业,每日应当检测废气排放情况,检测结果记入运行台帐。对不具备自主监测条件的企业,建议购买简易快速检测设备每日对废气进行检测(自买设备的质控情况应当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或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掌握废气排放情况。出现故障或超标问题的,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实施修复。

  (2)每班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运行台帐,台帐中检测结果、用药量、排气量等重要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废气处理设施重要部件(电控仪表、水泵、探头、风机、布袋、电极灯管、吸附材料、加(喷)药装置等)必须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和更换;

  (4)定期巡查,重点检查车间收集管道是否存在漏气、堵塞等问题。

  6.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

  (1)添加的药品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存放;

  (2)废气处理设施护栏、楼梯、栏板、支架定期维护和检查,如有

  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3)废气处理车间应安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

  (4)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5)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6)废气处理场所必须配备紧急救护物资,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7)废气处理场所禁止住宿,禁止养狗,工作期间禁止关门;

  (8)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9)涉及粉尘、VOCs等易燃易爆气体的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设计和验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家意见,并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五、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企业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目标指标,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涉及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需办理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手续后方可转移。企业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管理,优先对其实施综合利用,降低处置压力。

  六、危险废物管理

  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的目标指标,建立危险废物来源清单和危险废物处置商及处置情况清单。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生产工艺、污染治理工艺等发生变化,新、改、扩建设项目投产,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后,企业应及时重新识别危险废物。对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难以分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定。

  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现场防渗、防泄漏、防雨等措施并规范实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处置应选择有资质单位并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备案通过后,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存档。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危险废物日常管理

  (1)每日定期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转移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有危险废物流失、盗失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污染事故,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2)危险废物转移时,应登录所在地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2.安全管理

  (1)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等必须遵循《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2)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以免发生事故;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和检查,如有破损、渗漏等情况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安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

  (5)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6)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配备紧急救护物资,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9)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第三章

  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

  1.隐患排查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并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聘请专业单位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2.排查范围与方法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可采取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和分级的结果,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分别开展隐患治理。

  其中,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

  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

  4.监测预警企业可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手段及管理方法,对废水、废气等重大环境因素建立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及报告机制,并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1.应急准备

  企业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执行备案规定。建立与本企业环境风险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人员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2.应急响应企业在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依照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理,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事故调查与处理

  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按规定成立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污染程度和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件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件的直接、间接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针对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落实到位。

  第四章

  清洁生产

  (一)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应按照审核程序和时限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鼓励企业采用原辅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并将资源能源消耗指标纳入企业各级考核要求。

  (三)废弃物综合利用

  企业应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业废水处理回用、能量梯级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并将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纳入企业各级考核要求。

  (四)节能减碳管理

  企业应建立节能与减碳管理制度,明确节能与减碳管理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设定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减排的目标指标,定期核算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削减的绩效统计并留档。

  第五章

  环境信息公开

  (一)公开制度与内容

  企业应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对新、改、扩建项目应按要求进行公众意见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涉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的有关规定,定期公开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二)公开方式

  企业日常信息公开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当地政府网站或企业网站;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

  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对于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公开,应在上一年度工作完成后的半年内,编制环境信息公开报告书。企业应保留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投诉、沟通、处理等信息与记录。

  (三)公共关系

  为避免因环保问题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周边社区、新闻媒体的沟通管理机制,如定期组织执法单位、社区代表、媒体召开座谈会等,确保对企业环保问题的任何投诉、建议,能得到及时处理与反馈。

  第六章

  其他要求

  (一)落后产能淘汰

  属于国家规定的落后产能行业的企业,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勇于创新,积极转型。

  (二)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涉废气排放的企业应编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在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涉废气排放的企业应积极响应减排措施,特别是涉VOCs排放企业,应错峰生产或减产限产。其中重点管控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应暂停生产,待应急响应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三)企业项目终止或搬迁管理

  企业项目终止或者搬迁的,应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篇八:中央环保督察方案

  

  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期刊名称】《兵团建设》

  【年(卷),期】2018(000)011【总页数】2页(P8-9)

  【作

  者】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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