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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4篇

时间:2023-04-30 15:00:04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中小学(含幼儿园)工作的领导,提高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青发〔2011〕30号)和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北发〔2012〕24号)精神,结合祁连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中小学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小学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县各党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县委县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中小学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教育教学业务、轻党建工作的现象;个别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不够规范,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极少数教师未能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有些教师的不良思想和情绪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不相适应,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进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阶段。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员工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媒体的广泛应用对中小

  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应对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挑战,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平安祁连”,深入推进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需要全县中小学共同参与。面对新形势,必须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本着为党为人民切实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切实加强中小学党、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责任感,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努力构建中小学各学段有效衔接,行为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逐次递进的德育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师生对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师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加强教师师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建设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构建教书、管理、服务全员育人的良好格局。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责

  1、健全领导体制。县委成立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维稳工作。县教育局党委设立党委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局党委合署办公。县委

  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或县委常委、主管教育副县长担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另设1名专职副书记,担任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2、明确中小学党组织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公办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中小学党组织要履行十项主要职责:

  第一项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学校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项职责。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校内机构设置调整,教职工的评先选优,校内中层干部任免、聘任教师有关事项,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废除,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其他一些重要问题,校长或党组织认为需要提请党组织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都要经学校党组织及时研究、集体决定。

  第三项职责。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要经常检查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项职责。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中小学工会、共青团组织在教书育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学校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要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中小学工会、共青团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校党组织要想办法研究解决,创造有利条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五项职责。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要加强对职代会的领导,定期按程序规范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六项职责。保证监督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部署安排,监督学校

  全体教职员工、校内各类机构和组织开展好德育工作。牢固树立全校上下抓德育、抓好德育促教育的工作理念,通过各种有效举措,使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项职责。承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是中小学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校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和谐稳定的现状;要把校园和谐稳定的责任分解到每个党员、每个教职员工、每个科室、每个班级。要随时了解校园舆情,及时掌握校园动态。要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校各层面都要签订维护稳定责任书。要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职责。

  第八项职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在学校管理和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党组织必须全力支持校长履行职责,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认真履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职责,就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前向党组织汇报。

  第九项职责。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教职工的管理。中小学党组织要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第十项职责。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学校统战工作涉及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民主党派工作、非党人士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支持校内民主党派人士开展工作,时常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高度重视校内各民族教职工、学生的团结和谐,积极营造各民族师生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创造学校教职工学习、培训等各方面有利条件,提高全员素质,促进教学工作。

  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含幼儿园)的党组织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依法办学;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服务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战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二)完善组织设置,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党组织设置。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抓好中小学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并按期、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农村牧区边远、分散或仅有个别党员(不足3人)的中小学,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对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教育局党委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开展工作,积极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民办学校在筹建学校的同时,应同步组建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要按照“业务相近、便于活动、促进工作”的原则,尽可能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年级组或教科研组上,以后新建的学校(幼儿园),要首先建立党组织。县所属中小学的党组织分别隶属于县教育局党委。在镇、村的中小学党组织隶属于县教育局党委,由镇党委协助管理。根据学校实际和干部配备情况,中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以“一肩挑”,也可以分设。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兼任的,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党的建设日常工作和分管群团组织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书记和校长由两人分别担任的,是党员的校长兼任副书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对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师,要根据实际,计算本人在岗工作量。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必须建立党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民办中小学全覆盖。

  2、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课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述职制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明确界定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的职责权限,正确处理好学校党政关系。学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学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要进行一次述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党组织书记,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明确党员要求。中小学校的党员应是教职工队伍中的优秀分子。要注重发挥中小学教职工党员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钻研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要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把师生的疾苦放在心上,听取和反映师生的呼声,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对党忠诚,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不信仰宗教;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开展党内活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党员承诺等活动,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员教师的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以“把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教学和管理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教学骨干,让党员带头示范作表率、带动教职工争做教书育人的楷模”为主要内容的“双培促双带”活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党员活动室,经常开展活动。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县教育局党委和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德育教师作为培养对象,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健全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教师的机制。积极做好在高中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团组织推优入党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记实制、票决制、公示制。要坚持党员条件,保证党员质量,不能硬性定指标,突击发展党员。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中小学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健全党内激励关怀机制。按照“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要求,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党员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党员服务功能,建立党员定期谈心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倾听广大党员、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和关怀,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对党内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参照同等条件下优秀教师有关奖励标准,在评定职称、晋升工资、年度考核中,享受同等政策。

  5、加强和推进学校党内民主建设。以落实教职工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拓宽和畅通教职工党员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健全教职工党员定期评议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落实教职工党员联系教职工制度。积极推进学校党务公开。

  (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的培养和选拔,选配思想政治强、道德品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党员担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强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坚决防止重知识素养、轻思想品德,重学术造诣、轻管理能力的现象。积极推行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书记兼任校长,实行“一肩挑”。有计划地抓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注重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软弱涣散的学校领导班子及时进行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成员,配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引领发展、凝聚力量、服务师生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要注意保持学校校长的相对稳定,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频繁调整校长,保持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2、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协作,具有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坚强集体。认真解决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和师生员工、班级、教研组中,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民族团结

  进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等方面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立场不动摇。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学校要明确纪检委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完善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权力制约制度,切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继续抓好中小学行风建设,坚决禁止学校乱收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凡人事调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选优;学校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及专项经费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学校基建招投标、学校招生;涉及学生和教师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都要公开。公开要突出办事权限、依据、纪律、程序、标准和结果等环节。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及公告、通知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落实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引导教师把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作为基本要求,比学习、比教学、比服务、比贡献,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发挥教职工党员在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教职工的经常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将师德作为考核教师的首要内容,把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紧密结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聘、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对有损师德师风且屡教不改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时实行“一票否决”,特别要将不负责任,社会影响坏、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坚决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对那些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中小学教职工党员、党务工作者获得中央和地方党委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获得省级和省以上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纳入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的“荣誉称号”序列。同时,在教职工绩效考核中适当增加分值。

  2、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一是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统筹课内、课外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日常管理、学生生活的全过程。遵循中小学生的成长规律,区分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探索德育规律、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把祖国意识教育、法制意识教育、民族团结意识教育、维护安全稳定意识教育,以及国情、省情、州情、县情、镇情、校情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让学生了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和措施,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三是切实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师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积极配备心理辅导教师。中小学在配备班主任的基础上,可以配备副班主任。每名教师都应联系一定数量的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关爱和指导,做到全员育人。四是加强学校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视对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选好配强班团干部。学校党团组织要加强对班团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班团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班团干部要关注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态,及时向党团组织、班主任反映学生思想动态以及对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积极协助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六)加强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

  1、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学校党组织要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从领导力量、基础建设、机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保证团队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同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团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校党政领导要经常听取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工作汇报,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团县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团队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定期召开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配优配强团委(团支部)班子,因工作调动,团委(团支部)班子成员变动的要及时选配到位。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和团员意识教育,并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团籍管理、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工作,完善工作台帐;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引导团员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引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认真做好“推优入团”工作和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前教育,加强团队工作衔接。完善辅导员学习例会制度和定期评选表彰制度。

  3、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干部的选配标准。中学团委(团支部)书记、初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配备率要达到100%。学校团委(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应由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党员教师、优秀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大队辅导员还要有一年以上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民族中学设1名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和若干名团委委员。各小学设1名团支部书记,若干名团委委员。小学设1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规模较大的可设若干名副大队辅导员。各学校可自行聘任校外志愿辅导员。落实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学校团委(团支部)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为学校中层干部,应吸纳为校委会成员,落实专兼职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学校团委(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从事团队工作的工作量根据学校规模,折算成教学工作量计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加强团队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团队干部的考核、晋职晋级和表彰激励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团队干部管理机制。将中小学团队干部从事团队工作的时间、能力、实绩和受表彰情况,作为考核、聘用、评选先进、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团队干部的培训。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教育部门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新教师、班主任培训中要安排团队专业知识内容。各校要支持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参加上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和少工委组织的各项团队活动和学习培训,同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大力保证。各中小学还应采取其他方式和途径培训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要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爱护和培养团委(团支部)书记和大队辅导员。重视做好团委(团支部)书记和大队辅导员的转岗安排,重视推荐优秀团委(团支部)书记和大队辅导员加入党组织的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团队干部应列入教育系统后

  备干部培养序列。教育局要把对少先队工作的考核纳入教育督导、教学评估范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障全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经费。

  (七)大力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1、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研组、文明教师、文明学生(三好学生)评比等活动,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新风尚;培养理性、务实、诚信的品质和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的作风,扎实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比学赶帮、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风气,全面加强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形成讲团结、比奉献、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注意充分发挥校报、校刊、校内广播、校园网在传播先进文化中的主阵地作用。

  2、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按照“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的平安校园目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创造条件配备中小学保安人员,加大投入提高中小学校防护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内外环境。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高度重视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对校园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认真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坚持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县委领导组织、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乡镇党委等有关部门参与的中小学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县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要完善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切实指导好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向县委至少汇报一次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由县委进行定期考核。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宏观指导,把抓班子与抓党建结合起来;县教育

  局党委要加强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查,把此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县教育局党委及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所联系学校,具体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团县委具体抓好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各党委及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将中小学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县教育局党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中小学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有计划轮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帮助党务工作者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党务干部岗前培训、任期培训等制度,不经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任职,努力实现中小学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县财政要切实保证党建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的15%的比例保障学校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经费。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5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单列拨付。保障学校少先队的工作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比例保障学校少先队日常活动经费。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反映和展示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和民办学校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县委教育工委、团县委及相关单位每年要开展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发现不足,督促整改,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2013年4月11日

篇二: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

  

  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近日,青海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意见》深入分析了我省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重点问题作了规定。

  一要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州(市地)委、县(市区)委成立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维稳工作。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党委,设立局党委办公室。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合署办公。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分别由州(市地)、县(市区)委副书记或其他常委担任,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分别担任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另设1名专职副书记,(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并分别兼任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根据我省特点和中小学实际,全省公办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州(市地)、县(市区)

  所属中小学的党组织分别隶属于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在乡(镇)、村的中小学党组织隶属于县(市区)教育局党委,中小学所在乡(镇)党委协助管理。根据学校实际和干部配备情况,中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以分设,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否分设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兼任的,必须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要加强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选配思想政治强、道德品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党员担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有计划地抓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注重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等方面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立场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党委的学校要设立纪委,党支部和党总支要明确纪检委员。

  三要加强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学校党组织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学校团组织建设。中学要建立业余团校。保证团组织必要的活动时间、场地,按规定落实团组织工作经费。加强学校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要配备专

  兼职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建立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少先队工作的考核纳入教育督导、教学评估范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省、州(市地)、县(市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经费。

  四要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制定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对有损师德师风且屡教不改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时实行"一票否决",特别要将影响坏、不合格的教师坚决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中小学教职工党员、党务工作者获得中央和地方党委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获得省级和省以上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纳入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的"荣誉称号"序列;在教职工绩效考核中适当增加分值。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把祖国意识教育、法制意识教育、民族团结意识教育、维护安全稳定意识教育,以及乡情、县情、州情、省情、国情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坚持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意见》强调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中小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和民办学校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

篇三: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中小学(含幼儿园)工作的领导,提高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青发〔2011〕30号)和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北发〔2012〕24号)精神,结合祁连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中小学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小学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县各党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县委县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中小学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教育教学业务、轻党建工作的现象;个别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不够规范,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极少数教师未能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有些教师的不良思想和情绪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不相适应,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进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阶段。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

  ;.深刻变化,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员工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媒体的广泛应用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应对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挑战,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平安祁连”,深入推进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需要全县中小学共同参与。面对新形势,必须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本着为党为人民切实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切实加强中小学党、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责任感,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努力构建中小学各学段有效衔接,行为养成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逐次递进的德育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

  定师生对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师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加强教师师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建设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构建教书、管理、服务全员育人的良好格局。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责

  ;..

  ;.

  1、健全领导体制。县委成立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维稳工作。县教育局党委设立党委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局党委合署办公。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副书记或县委常委、主管教育副县长担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另设1名专职副书记,担任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2、明确中小学党组织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公办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中小学党组织要履行十项主要职责:

  第一项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学校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项职责。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校内机构设置调整,教职工的评先选优,校内中层干部任免、聘任教师有关事项,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废除,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其他一些重要问题,校长或党组织认为需要提请党组织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都要经学校党组织及时研究、集体决定。

  第三项职责。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要经常检查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项职责。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中小学工会、共青团组织在教书育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学校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要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中小学工会、共青团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校党组织要想办法研究解决,创造有利条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五项职责。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要加强对职代会的领导,定期按程序规范;..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六项职责。保证监督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部署安排,监督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校内各类机构和组织开展好德育工作。牢固树立全校上下抓德育、抓好德育促教育的工作理念,通过各种有效举措,使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项职责。承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是中小学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校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和谐稳定的现状;要把校园和谐稳定的责任分解到每个党员、每个教职员工、每个科室、每个班级。要随时了解校园舆情,及时掌握校园动态。要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校各层面都要签订维护稳定责任书。要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职责。

  第八项职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在学校管理和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党组织必须全力支持校长履行职责,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认真履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职责,就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前向党组织汇报。

  第九项职责。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教职工的管理。中小学党组织要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第十项职责。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学校统战工作涉及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民主党派工作、非党人士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支持校内民主党派人士开展工作,时常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高度重视校内各民族教职工、学生的团结和谐,积极营造各民族师生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创造学校教职工学习、培训等各方面有利条件,提高全员素质,促进教学工作。

  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含幼儿园)的党组织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

  ;.履行好以下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依法办学;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战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二)完善组织设置,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党组织设置。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抓好中小学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并按期、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农村牧区边远、分散或仅有个别党员(不足3人)的中小学,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对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教育局党委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开展工作,积极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民办学校在筹建学校的同时,应同步组建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要按照“业务相近、便于活动、促进工作”的原则,尽可能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年级组或教科研组上,以后新建的学校(幼儿园),要首先建立党组织。县所属中小学的党组织分别隶属于县教育局党委。在镇、村的中小学党组织隶属于县教育局党委,由镇党委协助管理。根据学校实际和干部配备情况,中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以“一肩挑”,也可以分设。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兼任的,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党的建设日常工作和分管群团组织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书记和校长由两人分别担任的,是党员的校长兼任副书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对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师,要根据实际,计算本人在岗工作量。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必须建立党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民办中小学全覆盖。

  2、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课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述职制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明确界定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

  ;.子的职责权限,正确处理好学校党政关系。学校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学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要进行一次述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党组织书记,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明确党员要求。中小学校的党员应是教职工队伍中的优秀分子。要注重发挥中小学教职工党员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钻研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要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把师生的疾苦放在心上,听取和反映师生的呼声,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对党忠诚,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不信仰宗教;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开展党内活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党员承诺等活动,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员教师的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以“把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教学和管理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教学骨干,让党员带头示范作表率、带动教职工争做教书育人的楷模”为主要内容的“双培促双带”活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党员活动室,经常开展活动。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县教育局党委和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德育教师作为培养对象,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健全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教师的机制。积极做好在高中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团组织推优入党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

  ;.考察,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记实制、票决制、公示制。要坚持党员条件,保证党员质量,不能硬性定指标,突击发展党员。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中小学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健全党内激励关怀机制。按照“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要求,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党员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党员服务功能,建立党员定期谈心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倾听广大党员、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和关怀,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对党内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参照同等条件下优秀教师有关奖励标准,在评定职称、晋升工资、年度考核中,享受同等政策。

  5、加强和推进学校党内民主建设。以落实教职工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拓宽和畅通教职工党员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健全教职工党员定期评议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落实教职工党员联系教职工制度。积极推进学校党务公开。

  (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的培养和选拔,选配思想政治强、道德品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党员担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强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坚决防止重知识素养、轻思想品德,重学术造诣、轻管理能力的现象。积极推行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书记兼任校长,实行“一肩挑”。有计划地抓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注重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软弱涣散的学校领导班子及时进行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成员,配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引领发展、凝聚力量、服务师生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要注意保持学校校长的相对稳定,没有;..

  ;.特殊原因,不得频繁调整校长,保持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2、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协作,具有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坚强集体。认真解决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和师生员工、班级、教研组中,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等方面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立场不动摇。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学校要明确纪检委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完善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权力制约制度,切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继续抓好中小学行风建设,坚决禁止学校乱收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凡人事调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选优;学校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及专项经费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学校基建招投标、学校招生;涉及学生和教师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都要公开。公开要突出办事权限、依据、纪律、程序、标准和结果等环节。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及公告、通知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落实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引导教师把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作为基本要求,比学习、比教学、比服务、比贡献,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发挥教职工党员在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党;..

  ;.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教职工的经常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将师德作为考核教师的首要内容,把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紧密结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聘、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对有损师德师风且屡教不改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时实行“一票否决”,特别要将不负责任,社会影响坏、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坚决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对那些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中小学教职工党员、党务工作者获得中央和地方党委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获得省级和省以上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纳入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的“荣誉称号”序列。同时,在教职工绩效考核中适当增加分值。

  2、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一是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统筹课内、课外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日常管理、学生生活的全过程。遵循中小学生的成长规律,区分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探索德育规律、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把祖国意识教育、法制意识教育、民族团结意识教育、维护安全稳定意识教育,以及国情、省情、州情、县情、镇情、校情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让学生了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和措施,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三是切实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师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积极配备心理辅导教师。中小学在配备班主任的基础上,可以配备副班主任。每名教师都应联系一定数量的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关爱和指导,做到全员育人。四是加强学校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视对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选好配强班团干部。学校党团组织要加强对班团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班团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

  ;.班团干部要关注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态,及时向党团组织、班主任反映学生思想动态以及对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积极协助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六)加强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

  1、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学校党组织要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从领导力量、基础建设、机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保证团队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同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团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校党政领导要经常听取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工作汇报,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团县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团队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定期召开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配优配强团委(团支部)班子,因工作调动,团委(团支部)班子成员变动的要及时选配到位。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和团员意识教育,并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团籍管理、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工作,完善工作台帐;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引导团员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引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认真做好“推优入团”工作和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前教育,加强团队工作衔接。完善辅导员学习例会制度和定期评选表彰制度。

  3、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干部的选配标准。中学团委(团支部)书记、初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配备率要达到100%。学校团委(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应由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党员教师、优秀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大队辅导员还要有一年以上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民族中学设1名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和若干名团委委员。各小学设1名团支部书记,若干名团委委员。小学设1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规模较大的可设若干名副大队辅导员。各学校可自行聘任校外志愿辅导员。落实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学校团委(团支部)书记、少先大队辅;..

  ;.导员为学校中层干部,应吸纳为校委会成员,落实专兼职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学校团委(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从事团队工作的工作量根据学校规模,折算成教学工作量计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加强团队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团队干部的考核、晋职晋级和表彰激励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团队干部管理机制。将中小学团队干部从事团队工作的时间、能力、实绩和受表彰情况,作为考核、聘用、评选先进、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团队干部的培训。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教育部门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新教师、班主任培训中要安排团队专业知识内容。各校要支持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参加上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和少工委组织的各项团队活动和学习培训,同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大力保证。各中小学还应采取其他方式和途径培训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要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爱护和培养团委(团支部)书记和大队辅导员。重视做好团委(团支部)书记和大队辅导员的转岗安排,重视推荐优秀团委(团支部)书记和大队辅导员加入党组织的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团队干部应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教育局要把对少先队工作的考核纳入教育督导、教学评估范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障全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经费。

  (七)大力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1、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研组、文明教师、文明学生(三好学生)评比等活动,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新风尚;培养理性、务实、诚信的品质和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的作风,扎实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比学赶帮、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风气,全面加强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形成讲团结、比奉献、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注意充分发挥校报、校刊、校内广播、校园网在传播先进文化中的主阵地作用。

  2、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按照“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的平安校园目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创造条件配备中小学保;..

  ;.安人员,加大投入提高中小学校防护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内外环境。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高度重视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对校园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认真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坚持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县委领导组织、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乡镇党委等有关部门参与的中小学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县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要完善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切实指导好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向县委至少汇报一次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由县委进行定期考核。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宏观指导,把抓班子与抓党建结合起来;县教育局党委要加强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查,把此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县教育局党委及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所联系学校,具体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团县委具体抓好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各党委及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将中小学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县教育局党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中小学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有计划轮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帮助党务工作者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党务干部岗前培训、任期培训等制度,不经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任职,努力实现中小学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县财政要切实保证党建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公用;..

  ;.经费的15%的比例保障学校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经费。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5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单列拨付。保障学校少先队的工作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比例保障学校

  少先队日常活动经费。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大

  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

  政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

  党的建设和

  思想

  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反映和展示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形成

  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选树先进

  典型,努力营造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

  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全县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

  班子年度工作

  考核、学校教育教学评

  估和民办学校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县委教育工委、团县委及相关

  单位每年要开展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发现不足,督促整改,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2013年4月11日

  ;..

篇四: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

  

  对下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明确学校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正确理解校长负责制和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切实落实责任,做到分工协作、职责到位、权责统一,“两手抓,两手硬”,使学校党的工作真正为教育教学保驾护航、提能造势,发挥好政治保障作用。

  2.学校党组织进一步探索在新形势下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效益的方法途径,积极参与学校工作决策,团结党政工团队妇女等群众组织积极为教学工作献计献策,提高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3.加强学校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行动,对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应干部进行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明确各自的责任,要求党政互相尊重对方的工作,善于聆听不同的意见,提高民主作风,从而减少决策的失误。

  4.加强党的民主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自觉自愿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减少群众误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拒绝物欲的诱惑,合理开支,合法开支,从实做账,反对假账。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校长作为一名党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财务等工作情况,并实事求是的向工会大会报告工作。

  5.加强党的组织机构建设。上级组织部门要认识到职责到位的优势,分清学校分工,布置工作按职责落实到位,避免布置工作时的盲目性,从而保证工作效果。必要时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制定相应的职责制度,明确党建工作、行政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对应。

  6.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任务,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在完成中心任务、推动日常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中创先进、争优秀。

  7.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团队等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的学习能力和专业水平。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8.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广大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势政策等教育。加强与教职工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密切关注教职工的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9.重视教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0.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规模和党员人数,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优秀党务工作人员担任行政领导人,选拔教学业务骨干充实党务工作队伍。

  11.落实党建工作经费。

  12.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

  13.

  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是新时期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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