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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约谈记录内容3篇

时间:2023-04-28 17:15:03 谈话记录 浏览量:

篇一:安全生产约谈记录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约谈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约谈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主

  持

  人: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约谈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谈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言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7安全生产事故学习会议记录—造纸厂1100字

  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学习专题会议

  时

  间:20XX.7.2地点:会议室

  主

  持

  人:陈*参与人员:全厂员工

  会议内容:

  某年2月21日,甘肃临洮某造纸厂原料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占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原料场内的3000吨麦草付之一炬,损失高达100余万元。

  一、事故经过情况

  2月21日晚7时20分,甘肃临洮某公司造纸厂原料场南侧一个电线开关出现打火,引燃场内草垛,值班人员发现后,一边组织扑救,一边迅速报警,因当时风大草燥,加上此处又是临洮县城的“风口”,场内7个大型草垛先后都起火燃,占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原料场内的3000吨麦草付之一炬,损失高达100余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电线放置开关安装不规范,造成接触不良,出现打火,引燃场内草垛。

  值班人员巡逻检查不及时,出现火险隐患时,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

  起火处是某公司存放造纸原料麦草的场地,草料堆放集中,堆垛间无阻隔,当晚风力过大,扑救又无有效措施。

  三、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造成企业电气火灾多发的原因,我们必须警惕起来,正视这一现实,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将电气火灾最大限度地降下来。

  1、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消除思想隐患。这是堵住电气火灾源头的根本所在。对电气知识的愚昧无知,使用电器产品的不当,电气消防知识的薄弱,这是导致村镇居民电气火灾频发的主要原因。为此,我们企业职工应从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从思想意识上重视电气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掌握安全用电知识,自觉安全用电。同时要及时清理料场内的稻草、柴禾、破旧不用的物品等可燃物,避免小火

  成大灾。

  2、改造配电线路,创造安全用电环境。这是减少电气火灾发生的积极措施。改造配电线路是减少着火源的重要手段,可避免线路短路、过负荷等电气火灾隐患。要适时更换破损、老化线路,电气布线,要请专业电工按安全规范装接,购买、切勿违章用电。

  3、开展安全用电监督检查,整改电气火灾隐患。这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手段。隐患是火灾的必由之路,应经常性地对企业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及时发现和消除致灾隐患,确保安全。建立起一套规范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把“电火魔”挡在门外。

  4、加强企业电工培训,健全企业用电管理制度。这是杜绝电气火灾的长久之计。电气设计、安装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非一般“土电工”所能胜任。担任企业电工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经供电和消防部门培训发证后才能上岗。

篇二:安全生产约谈记录内容

  

  安全生产约谈通知书

  安全生产约谈记录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单位:

  约谈人员:

  记录人员:

  约谈内容:

  页脚内容

  安全生产约谈通知书

  约谈对象签名:

  安全生产约谈通知书

  约谈对象签名:

  页脚内容

篇三:安全生产约谈记录内容

  

  ★安全生产约谈记录_共10篇

  范文一:安全生产约谈记录-家乐园柘山镇安全生产约谈记录

  约谈时间:2016.1.6约谈地点:安监所办公室约谈单位:安丘市家乐园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约谈人员:王焕青、高金乐、王培国

  记录人员:刘子璇

  约谈内容:

  王焕青: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是省政府做出的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的专项执法任务,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答:我单位一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摸清企业的安全隐患,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王焕青:好,希望你单位回去后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约谈对象签名:

  范文二:安全生产约谈记录-百旺山泉柘山镇安全生产约谈记录

  约谈时间:2016.2.18约谈地点:安监所办公室

  约谈单位:安丘市百旺山泉水业有限公司

  约谈人员:王焕青、高金乐、王培国

  记录人员:刘子璇

  约谈内容:

  王焕青: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是省政府做出的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的专项执法任务,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答:我单位一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摸清企业的安全隐患,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王焕青:好,希望你单位回去后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约谈对象签名:

  范文三:安全生产约谈记录-超越纸箱柘山镇安全生产约谈记录

  约谈时间:2016.3.4约谈地点:安监所办公室

  约谈单位:安丘市超越纸箱厂

  约谈人员:王焕青、高金乐、王培国

  记录人员:刘子璇

  约谈内容:

  王焕青: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是省政府做出的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的专项执法任务,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答:我单位一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摸清企业的安全隐患,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王焕青:好,希望你单位回去后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约谈对象签名:

  范文四:安全生产约谈记录-晨博食品柘山镇安全生产约谈记录

  约谈时间:2016.3.13约谈地点:安监所办公室

  约谈单位:安丘市晨博食品有限公司

  约谈人员:王焕青、高金乐、王培国

  记录人员:刘子璇

  约谈内容:

  王焕青: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是省政府做出的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的专项执法任务,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答:我单位一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摸清企业的安全隐患,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王焕青:好,希望你单位回去后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约谈对象签名:

  范文五:安全约谈记录1页安全约谈记录

  约谈人:康波、王明兴

  被约谈人:

  约谈时间:年月日

  谈话内容:

  指挥部:王明兴、康波:

  目前由你公司负责劳务分包或专项分包

  施工的奥达文景观园号楼项目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在低温环境下施工时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和要求我代表总包单位给你告知

  如下:

  1、冬季施工时施工人员穿着比较笨拙,由于温度比较低,施工人员体感不舒服,容易造成事故,应格外注意;

  2、坚持每天对施工人员的施工部位,施工班组,施工人数进行统计。坚持班前安全教育,作好记录,班前安全教育结束后指派专人对各施工部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隐患才可以施工。

  3、夜间施工,要有夜间施工记录,以及班前安全教育记录。劳务公司必须安排值班人员现场值班。同时夜间施工应避开低温时段。

  4、高空作业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系帽带。

  5、对于在环境比较危险的部位施工的,一定要按照要求制定

  防护措施,坚决落实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的前提下进

  行施工;

  6、对于在施工现场需要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申请,在取得

  动火令后方可动火。严格落实用火安全的责任人,火源必须有专人看管,有火必须有人在,人走必须熄灭火源;

  7、生活区内,工人宿舍严禁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发现每处罚款2000元,同时没收用电器和灶具,不予退还,并停电三天;

  8、对于以上要求,劳务公司应该严格落实,责任到人,若发现其中一项未按照要求做到,罚款的同时,无条件停工整改,同时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问:对于以上要求,你可以要求现场做到吗?

  答:问:你是否可以代表你们公司接受以上内容?

  答:

  约谈人签字:年月日

  被约谈人签字:年月日

  夜间施工记录

  施工单位:号楼施工班组:班组值班人员:(劳务公司管理人员)

  值班人员:(总包单位管理人员)

  夜间照明及各类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段:年月日点——月日点

  夜间施工记录

  施工单位:号楼施工班组:班组值班人员:(劳务公司管理人员)

  值班人员:(总包单位管理人员)

  夜间照明及各类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段:年月日点——月日点

  范文六:安全生产访谈录“企业家谈安全”活动访谈录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石化企业的产品大部分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较强,其工艺流程十分复杂,高温、高压设备较多,而且对操作要求非

  常严格,一旦操作失误或管理疏忽,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

  故,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严重者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影响。

  现实情况已经证明:安全生产是石化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础保

  障。安全管理工作是其他各项工作的前提,是企业的生命线,是

  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确保企业健康、稳

  定、快速地发展。

  公司围绕安全生产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近几年来,我公司强管理,抓预防,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

  这个中心,以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切入

  点,稳扎稳打,深入细致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安

  全生产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

  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对全公司所有涉安层面签订了《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逐级分解,层层量化,具体到班组、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把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形

  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2、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企业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不合格不上岗,不熟练不上岗,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使从业人员都能达到本工种安全技术要求。使员工提高安全

  意识,养成安全习惯,杜绝违章作业。

  3、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做到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设施标准化;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完善设备安全自动防控系统,提升设备安全性能,降低生产危险系数。

  4、对安全监管层面,各车间配备专职安全员,由安全部统一管理,每年进行四次季节性检查,每月进行两次专项检查、两次综合性检查,车间每月两次岗位自查,注重细节,不漏盲点,对查出的隐患定整改措施、定时限、明确责任人,坚持不整不生产,带病不作业。每周一次总结汇报,动态信息了如指掌,随发现,随整顿。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提高车间自救和逃生能力。

  谈谈您对今后安全工作的目标

  我公司之所以连年安全生产实现平稳运行,得益于我公司领导层站位高、观点明,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一切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让路;得益于我公司有一支强有力的安全队伍,素质高、业务精、措施硬;得益于我公司形成了一套安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全方位,多角度,行动迅速,执法有力;得益于我公司监管体系的延伸,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消除监管盲

  点。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100%,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强化“双基”,狠抓“三违”行为,并做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企业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

  生产技能。

  6、加强消防管理,下半年计划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次综合性消防演练,同时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彻底消除各项消防隐患。

  7、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

  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规范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和定期报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范文七: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办法兴宁市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粤委办?2015?6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诫勉约谈(以下简称诫勉约谈),是指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的告诫性谈话。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安委会对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对有关事项和问题作出解释,并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一)对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重大险情虽未造成伤亡后果,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挂牌督办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五)事故查处不力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以

  及对事故处理措施决定落实不到位的。

  (六)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处置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七)“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现象突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

  (八)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抗拒或消极应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九)受到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失信惩戒的。

  (十)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约谈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邀请市纪委(监察局)或组织人事等部门参加,并根据情况确定其他参加部门。

  第五条诫勉约谈的对象为负有责任的下列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

  (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三)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四)市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责任人员。

  第六条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安委办向被约谈的部门或单位发出诫勉约谈通

  知书,注明约谈原因、约谈对象、约谈时间、约谈地点以及需要作出解释说明的问题事项等;

  (二)接到诫勉约谈通知书后,被约谈的部门或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安委办上报参加约谈人员名单和汇报材料;

  (三)诫勉约谈开始后,首先由被约谈的部门、单位汇报有关情况及整改措施,再由约谈小组成员发表质询意见,最后由主持约谈的负责同志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四)诫勉约谈结束后,被约谈的部门或单位应在约谈确定的时

  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安委办,处理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市安委办负责督查复核工作,督查结果书面报告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第七条被约谈人不接受约谈或未按照规定参加约谈的,进行全市通报,并取消被约谈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被约谈后未按照要求整改、问题依然突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未按要求整改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约谈不代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八: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甘及省属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甘肃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月22日

  甘肃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未履行或未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下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约见告诫谈话。

  第三条约谈主体及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对如下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二)各市(州)政府、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四)上级人民政府或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约谈原则

  约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省安委会负责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在甘及省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必要时也可提级约谈。

  (二)各市(州)安委会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

  (三)各县(市、区)安委会对乡(镇)政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

  对县(市、区)及其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约谈,按照分级约谈原则逐级进行,也可由省安委会统一组织,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第五条约谈组织

  约谈由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管、行政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行业技术专家组成的约谈小组负责实施,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可根据情况邀请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

  第六条约谈条件

  辖区或监管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分级进行约谈。

  (一)对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的。

  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一个季度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的市(州)人民政府;2.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3.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的县(市、区)

  人民政府;4.一个季度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的乡(镇)人民政府;5.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6.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7.发生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事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隐瞒事故、事故处理不落实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度,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造成群众上访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各级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第七条约谈内容

  (一)对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约谈。主要包括: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资金筹措、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的约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事故发生经过及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原因分析和应当汲取的教训,事故责任追究,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情况。

  (三)对阶段性工作行动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约谈。主要包括: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及原因分析,应当采取的对策措施,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设等情况。

  (四)对未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造成群众上访或产生不良影响的约谈。主要包括:群众举报时间、举报内容、对举报内容的查处落实情况、对群众上访的应急处理情况、信访回复及采取整治措施等情况。

  (五)各级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内容,按照安委会的要求,约谈对象对要求约谈的事件或行为进行汇报,约谈小组提出整改要求。

  第八条约谈程序

  (一)约谈准备,由组织约谈的安委会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约谈实施,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人进行答复。约谈小组应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要求,作出约谈处理决定,被约谈单位应作出承诺。

  约谈时,组织单位要安排专人记录,约谈后形成约谈书面备忘录或纪要。

  (三)约谈结果,约谈结束后,约谈小组要及时将约谈结果以书面形式发送被约谈单位,并报上一级安委会备案;被约谈人要根据约谈要求,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负责组织实施约谈的安委会办公室。

  第九条约谈要求

  被约谈人应当按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被约谈单位和被约谈人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上限对被约谈单位进行处罚,对被约谈人从重追究责任。

  第十条约谈处理决定

  (一)责令整改。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其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

  (四)取消被约谈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五)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作理。

  第十一条本约谈制度不代替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

  第十二条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3年1月22日起执行。

  范文九: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市安委会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乡党委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的制度。

  第三条约谈对象

  镇乡、行业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约谈组织市安委会成立由市政府市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安监局主要领导组成的约谈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人员和安全管理专家参加约谈会议。约谈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约谈条件

  辖区或监管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进行约谈。

  (一)对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死亡人数超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的;

  (四)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

  (六)被通报或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治的;

  (七)未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造成群众上访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八)对辖区、行业(领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的;

  (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或排位在倒数3名以内的。

  第六条约谈内容

  工作开展情况、原因分析、当前重点工作、预防及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目标等。

  第七条约谈程序

  约谈前,由市安委办发出约谈通知,被约谈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约谈时,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和下一步整改要求,作出约谈处理决定,被约谈单位作出承诺;市安委办安排专人记录,约谈后形成约谈书面备忘录或纪要。约谈结束后,市安委办及时将约谈结果以书面形式发送被约谈单位;被约谈人根据约谈要求,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安委办。

  第八条责任追究

  (一)取消被约谈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二)对无故不参加约谈、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或一年内被约谈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抄送组织部、纪委,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被约谈单位和被约谈人的责任。

  (三)生产经营单位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上限对被约谈单位进行处罚,对被约谈人从重追究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1]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问责谈话。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责任人,县建设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第四条约谈在建设系统内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未着力改善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等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及时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所辖区域内事故的应急救援不及时、事故查处不力、或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落实的;未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署的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

  第六条约谈分级。

  约谈由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联合组成约谈小组,共同实施。

  第七条约谈内容

  (一)对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和整改的约谈。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包括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消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情况汇报。

  (二)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约谈。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发生事故经过、采取的应急措施,原因分析、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

  (三)约谈小组要指导帮助被约谈单位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督促落实。

  第八条约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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