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联文秘网>工作总结 >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5篇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5篇

时间:2022-06-16 12:25:06 工作总结 浏览量: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5篇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篇1

  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重点了解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法治环境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等情况。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巡察组长在财政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动员会上的发言稿,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们第一巡察组将从X月X日起,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下面,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轮巡察的有关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到"三个心中有数",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今年4月28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开宗明义指出,必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髙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巡察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

  “国之大者"就是党中央关心的、强调的,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突出"专"的特点,深挖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和作风问题,破除经济发展的瓶颈和壁垒,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明确巡察工作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市委要求,本轮专项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立足基层实际,做到"三个聚焦"。

  一是聚焦被巡察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六稳"“六保"重大部署要求情况,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制度和完善配套措施情况,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改革部署情况。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重点了解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法治环境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等情况。

  三是聚焦被巡察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优化营商环境中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情况,干部担当作为和执行纪律规矩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巡察期间,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开展民主测评、下沉了解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巡察监督责任,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三、认真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这既是巡视巡察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市财政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巡察组是受市委委派,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是由市委授权任命,肩负着市委的重托。市财政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全力配合。巡察期间,市财政局党组要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联络协调组,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特别是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要及时提供,对巡察组参加相关活动,要适时作出安排。巡察期间,妥善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巡察组的工作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大家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围绕本轮巡察任务,公正客观地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要抓好自查自纠和立行立改。对前期自身查找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紧整改到位。对这次巡察进驻后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扭住不放,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促进工作。

  五要加强对巡察组监督。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监督工作。市财政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巡察,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三点:

  一是市财政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应邀请巡察组列席。

  二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如有外出开会等要向巡察组请假,环节及以下干部请假要向巡察组报备。

  三是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我们将把巡察组的工作地址、联系方式予以公告,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巡察公告张贴在市财政局一楼大厅;意见箱设置地点:XX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中心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我们的值班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XX.COM

  同志们,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相信,在市财政局党组的髙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巡察任务一定能够圆满顺利完成。

  谢谢大家!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篇2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谈话的内容

  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

  ⒊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⒌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篇3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谈话的内容

  ⒈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⒉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⒊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存在的问题。

  ⒍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⒎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阻工停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⒏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⒈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谈话的对象及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⒉诫勉谈话一般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谈。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由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

  ⒊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人。谈话人以外的人员由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

  ⒋对诫勉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诫勉谈话记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一)谈话步骤

  ⒈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⒉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⒊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

  ⒋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二)谈话要求

  ⒈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组织和本人负责。

  ⒉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话后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⒊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领导报告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58报告网,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⒊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⒋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⒍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⒎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⒈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⒉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负责参加。

  ⒊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次。

  ⒋谈话前天,由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的要求

  ⒈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⒉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⒊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⒋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篇5

  同志们: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们第一巡察组将从X月X日起,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下面,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轮巡察的有关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到"三个心中有数",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今年4月28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开宗明义指出,必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髙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巡察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

  “国之大者"就是党中央关心的、强调的,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突出"专"的特点,深挖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和作风问题,破除经济发展的瓶颈和壁垒,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明确巡察工作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市委要求,本轮专项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立足基层实际,做到"三个聚焦"。一是聚焦被巡察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六稳"“六保"重大部署要求情况,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制度和完善配套措施情况,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改革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重点了解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法治环境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等情况。三是聚焦被巡察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优化营商环境中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情况,干部担当作为和执行纪律规矩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巡察期间,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开展民主测评、下沉了解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巡察监督责任,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三、认真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这既是巡视巡察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市财政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巡察组是受市委委派,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是由市委授权任命,肩负着市委的重托。市财政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全力配合。巡察期间,市财政局党组要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联络协调组,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特别是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要及时提供,对巡察组参加相关活动,要适时作出安排。巡察期间,妥善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巡察组的工作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大家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围绕本轮巡察任务,公正客观地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要抓好自查自纠和立行立改。对前期自身查找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紧整改到位。对这次巡察进驻后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扭住不放,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促进工作。

  五要加强对巡察组监督。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监督工作。市财政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巡察,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三点:一是市财政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应邀请巡察组列席。二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如有外出开会等要向巡察组请假,环节及以下干部请假要向巡察组报备。三是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我们将把巡察组的工作地址、联系方式予以公告,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巡察公告张贴在市财政局一楼大厅;意见箱设置地点:XX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中心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我们的值班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XX.COM

  同志们,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相信,在市财政局党组的髙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巡察任务一定能够圆满顺利完成。

  谢谢大家!

 

 

推荐访问:财政局 党组 工作总结 财务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全面从严治党财务工作汇报 财务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 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 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版权所有:小联文秘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小联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小联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皖ICP备18025488号-2